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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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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6版)

● 授予日:2024年4月29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578.52万份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1.70万股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4年4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720.22万份,其中股票期权578.52万份,行权价格为6.66元/份;限制性股票141.7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16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4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2人调减为154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年4月29日

2、授予数量:578.52万份

3、授予人数:154人

4、行权价格:6.66元/份

5、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本次实际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578.52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年4月29日

2、授予数量:141.70万股

3、授予人数:154人

4、行权价格:4.16元/股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7、本次实际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141.7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4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720.22万份,其中股票期权578.52万份,行权价格为6.66元/份;限制性股票141.7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16元。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股票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及参数合理性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4年4月25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578.5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了预测算。

(1)标的股价:7.96元/股(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盘价为7.96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6940%、13.9579%、14.7493%(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2.1%、2.75%(分别采用一年、两年、三年的央行存款利率)

(5)股息率:激励计划就标的股票现金分红除息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预期股息率为0。

2、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二)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2、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141.7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538.46万元,该总摊销费用将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费用预测见下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的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4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2人调减为154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均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的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29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4日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邮件等方式登记的,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王堰川先生

电话:0512-82072066

邮箱:fltk@eurocrane.com.cn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ltk@eurocran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9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 上午 10:0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陶峰华

总经理:陶峰华

董事会秘书:王堰川

财务总监:向希

独立董事:蒋毅刚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9日 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fltk@eurocran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吕志勇

电话:0512-82072666

邮箱:securities@eurocran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5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陶峰华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阅了该项议案,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8、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111,6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82.57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0.70%。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开展授信、融资以及其他业务过程中相互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9.7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000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帮助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销售业绩增长,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或子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本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额度为公司(或子公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该额度,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15、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陶峰华先生、袁秀峰先生、徐珽先生、王文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阅了该项议案,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蒋毅刚先生、任凌玉女士、袁鸿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阅了该项议案,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制度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文件。

21、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8万元,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阅了该项议案,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同时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阅了该项议案,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文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4年4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720.22万份,其中股票期权578.52万份,行权价格为6.66元/份;限制性股票141.7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1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文艺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2人调减为154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5、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等其他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兰泰克(安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安徽”)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法兰泰克安徽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法兰泰克安徽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7.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法兰泰克安徽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公司对法兰泰克安徽在授权有效期内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法兰泰克(安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日

住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纬四路南经八路西

法定代表人:张车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仓储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3、担保范围:自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在6,000万元的最高债权余额内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法兰泰克安徽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法兰泰克安徽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5亿元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279.44万元(不含本次),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0%;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7,173.62万元(不含本次),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64%。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