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板块包括金属制品板块和化工板块。
金属制品板块业务主要从事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钢帘线、胶管钢丝、预应力钢绞线、金刚线等金属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产品研发、批量制造、技术服务、产品升级的完整制造服务体系,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电缆、特高压工程、汽车轮胎、橡胶软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桥梁、水坝及光伏太阳能用晶硅片切割等领域,产品除在国内销售外,还销往东南亚、中东、欧洲、南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化工板块业务主要从事有机硅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由于有机硅材料兼备了无机材料与有机材料的性能,具有表面张力低、粘温系数小等基本性质,并具有耐高低温、电气绝缘、耐氧化、憎水、耐腐蚀、无毒无害及生理惰性等优异特性,因此广泛应用于建筑、电子电气、纺织、汽车、机械、皮革造纸、化工轻工、油漆、医药医疗、军工等行业,形成了丰富的产品品类,有“工业味精”之称。根据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16 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政策文件,有机硅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机硅产品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展示其优越性能并发挥作用,逐步实现对传统材料的替代,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未来建筑建材、电子电器、汽车工业、医疗、纺织等仍将是有机硅材料的主要应用领域,但是在具体的应用场景方面,则将大大拓宽,如新能源、光伏及特高压电网建设、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兴产业,将成为有机硅行业新的增长点,同时特种有机硅材料也将是我国有机硅企业未来发展的重点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填列,其中公司在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时,按照扣减存量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进行计算。2、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465,650股不参与排名。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晓博
批准报出日期: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谢晓龙先生、周文博先生、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郭志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下简称“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章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23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度财务进行了预算。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经本次董事会批准报出,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0076)。
(九)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谨慎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同时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年5月20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1、5、6、7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7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章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23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对2024年度进行了财务预算。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和完整,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同时,该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客观地评价。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以下简称“一季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3,898,699.82元,按照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389,869.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36,878,669.66元,减2022年度已分配利润69,553,952.40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3,833,547.1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558,271,387.19元。
根据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3,167.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3.15%),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市以来以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行业方面
公司业务包括金属制品板块业务和化工板块业务,金属制品板块产品市场比较成熟,竞争较为充分,得益于公司深耕金属制品行业多年,业务较为稳定。化工板块,有机硅市场2023年处于周期底部,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博弈也进一步加剧,短期内行业面临一定困难,随着有机硅产品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展示其优越性能并发挥作用,未来光伏、5G、特高压、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高速发展都将为有机硅产业带来较大的市场空间。
2、经营模式方面
(1)生产模式
公司金属制品板块实行以销定产,产销结合的生产管理模式。经销售部、生产部、供应部、技术部等部门合同评审后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向制造部传递生产信息。制造部的生产调度根据整体生产安排情况以及合同期限编制生产计划,经批准后安排生产;由销售部按合同期限协调仓库备货、联系货运单位,按期发货。化工板块,公司内部生产部门下设生产调度室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生产部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指挥各车间按计划生产,质检部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过程监督、检查。
(2)采购模式
公司从事金属制品生产多年,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持续不断的优化供应商资源,原材料供应渠道畅通并充足。公司金属制品产品生产所需的钢材主要从国内各大钢厂采购,多年来已形成较为稳定的供应网络。钢材采购模式主要系向钢材制造商直接采购,同时也少量向钢材代理商、钢材贸易商进行采购,少量原材料向国外厂家订单采购。在化工板块,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金属硅、甲醇、一氯甲烷等化工原料,其中金属硅主要向周边金属硅供应商加工企业采购,其他化工原料主要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或通过贸易商采购。
(3)销售模式
公司金属制品板块内销通过业务代表直接接触客户或项目招投标、央国企大型战略框架采购谈判获取订单,少量通过客户预订自提的销售模式;对外贸易或直接与客户进行相关的线下商务活动,或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获取询盘信息,然后经过跟客户线下沟通谈判后,转化为实际订单。化工板块,公司设立营销部负责有机硅销售业务、市场策略和客户关系管理,并在国内主要市场区域设立华中、华东、华北、华南销售服务机构,采用直销模式,主要将产品直接销售给下游各类有机硅产品加工企业。
3、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方面
2024年公司将继续在金属制品板块和化工板块深耕和发展,预计项目支出、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较大,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达到稳产能、拓市场、降本增效及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目的,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因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战略,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今后,公司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在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议案审议,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资金计划的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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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本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5.72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2.52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0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169.14万元,主要是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对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固定资产,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91.74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减少4,469.0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具合理性。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5:00-16:3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独立董事郭志宏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召平先生、财务总监张新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及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6:00前将关心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hxkj@hxkjgf.com,或者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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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