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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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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5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丰元锂能持有62.55%股权,枣庄丰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7.45%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经查询,山东丰元汇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新增的担保额度是公司预计情况,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相关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外部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70,000万元人民币。对于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和控股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3,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05%;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后,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期末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65,581,525.53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5,676,939.70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9,904,585.83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5,581,525.53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133,653.53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减少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4、交易场所:境内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

5、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现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二、本次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内容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原材料采购需求日益增加,为减少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银行账户开立、合同签订等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调整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鉴于近年来公司产品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锂盐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减少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流动性较差而成交不活跃,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和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操作、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和期权品种,业务规模将与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5、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银行账户开立、合同签订等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调整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仅限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资产投资和管理以及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委托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相关风险。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委托理财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更好的财务性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委托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仅限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资产投资和管理以及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委托理财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委托理财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且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毅昌科技、辰欣药业、华丰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珂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辰欣药业、一诺威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我所执业,2013年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质量复核,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约12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约9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约30万元人民币。上述费用结合目前市场行情以及审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决策程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通知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文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93.79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56.15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332,520.16元。

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3.7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金额为40.83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2,000.00万元,实际建设投入金额30,797.41万元,占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96.24%,节余募集资金493.79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

该拟结项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部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先行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93.79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因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在该部分项目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六、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时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以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三)会议召开网址: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四)本次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engyuan@fengyuanhuaxue.com,公司将在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邓燕女士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保证了公司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可将金融机构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公司经营相关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相关协议或银行批复为准。对于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和控股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银行账户开立、合同签订等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委托理财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同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董事邓燕女士、陈令国先生、万福信先生及赵程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2308丰元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2、3、4、5、6、8、9、10、11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7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2、7、8、9、10、11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4年5月23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王成武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下转4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