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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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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53 公司简称:申华控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98,775,447.12元,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为-1,781,435,469.75元,因此董事会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赠股本。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汽车消费产业

2023年,受到政策切换与价格波动影响,汽车市场承受了较大压力。伴随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消费日趋回暖,及多地车展与促销活动持续进行,各大车企新品持续发布,全年乘用车消费呈现整体增长态势。尽管如此,但汽车市场整体表现为产能快速上升而有效需求不足,市场竞争激烈,整车议价能力较弱,整车出厂价格持续下降且降幅不断加深的特点。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我国2023年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与上年相比,产量增速提升8.2个百分点,销量增速提升9.9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950万辆左右,占汽车总销量的比重升至31.6%,产业结构调整效果显著。

展望2024年,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支撑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因素有增无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24年经济工作要坚持宏观经济政策对保持经济稳定性,支持消费市场进一步释放,推动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继续推动汽车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预计全年汽车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将总体延续稳中向好的态势。

2、房地产相关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上年下降9.6%,降幅比上年收窄0.4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销售等指标降幅收窄,同时,随着“保交楼”工作的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竣工房屋面积比上年增长17%。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若相关支持政策真正落地,房企资金压力有望逐渐好转。

办公楼租赁方面,仲量联行发布调研报告,随着消费者陆续重返商场,商业活动持续恢复,2023年大多数行业的基本面较2022年明显回暖。展望2024年,大量新增供应入市,加之部分行业租户仍保持较为谨慎的租赁策略,市场依然面临挑战。但在各类支持性政策的助力下,仲量联行预计,上海商业活动及商业地产市场情绪将保持稳中向上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四个板块,即以汽车消费服务类业务为主、少量新能源、房地产及类金融业务。

1、公司汽车消费服务类业务主要为汽车销售服务业务及汽车文化产业园。

公司汽车销售宝马品牌。公司通过控股及合营联营的4S店开展宝马品牌整车零售和售后服务业务。

公司兼营汽车文化产业园,通过区域布局,获取优质地块,以定期及不定期举办展会等活动吸引厂商及客户,打造汽车文化产业园区金融、二手车、综合维修、配件交易等产业链。

2、公司新能源业务目前为1家光伏发电场的经营,通过光伏发电并网向国家电网公司进行销售。

3、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是湖南洪江项目开发、销售,以及申华金融大厦租赁。

4、类金融板块主要是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参股的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主要在汽车领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41亿元,同比减少13.58%,主要是本年合并范围变动影响,另4S店销售规模较上年同期也有所下滑,导致收入成本及销售费用均有所下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9亿元,同比减少15.10%,主要是由于本期受销售收入减少,毛利下降及下属类金融参股公司投资亏损影响,致本期较上年同期利润下降。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4一09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雁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的临2024-10号公告)

4、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存货跌价、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议案;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的临2024-11号公告)

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4-12号公告)

10、《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4-13号公告)

11、《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4-14号公告)

1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临2024-15号《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13、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4-16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同时,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1、2、3、5、9、11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方面的工作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全面、准确的披露了公司应披露事项,各项交易价格是本着客观、公允的原则来确定的,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也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对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监事会决议。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10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赠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98,775,447.12元,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为 -1,781,435,469.75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赠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数,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数,目前尚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综合考虑当前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赠股本。

公司将积极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断改善可持续经营能力,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并提供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后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4-11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事项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及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现申请拟对可预计收回时间的款项及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对部分款项予以核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开发产品、开发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1、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并层面: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拟对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总计12,347,616.89元。对2023年财报影响为:减少当期损益、减少资产总额、减少净资产12,347,616.89元,减少公司当期归母净利润12,347,616.89元。

母公司单体层面:母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总计279,699,151.31元。对2023年母公司财报影响为:减少当期损益、减少资产总额、减少净资产279,699,151.31元,减少母公司当期净利润279,699,151.31元。对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无影响。

2、开发产品、开发成本跌价计提

公司在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账面存在价值迹象的开发产品、开发成本进行了单项评估,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总计45,714,346.85元。对2023年财报影响为:减少当期损益、减少资产总额、减少净资产45,714,346.85元,减少公司当期归母净利润45,714,346.85元。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

母公司单体层面:公司在年末对持有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股权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其经营状况及账面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340,682,309.23元。对2023年母公司财报影响为:减少当期损益、减少资产总额、减少净资产340,682,309.23元,减少母公司当期净利润340,682,309.23元。对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无影响。

4、投资性房地产减值计提

公司在年末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算,按照资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2,724,841.84元。对2023年财报影响为:减少当期损益、减少资产总额、减少净资产2,724,841.84元,减少公司当期归母净利润2,724,841.84元。

5、固定资产减值计提

公司在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算,按照资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2,258,787.35元。对2023年财报影响为:减少当期损益、减少资产总额、减少净资产2,258,787.35元,减少公司当期归母净利润2,258,787.35元。

6、商誉减值计提

公司在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算,根据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重庆宝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计提商誉减值,总计20,089,610.99元。对2023年财报影响为:减少当期损益、减少资产总额、减少净资产20,089,610.99元,减少公司当期归母净利润20,089,610.99元。

7、应收款项坏账核销

公司拟对年末确实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总计17,628,193.60元,申请予以核销。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处理对2023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为: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减少资产总额、减少净资产83,135,203.92元,减少归母净利润83,135,203.92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存货跌价、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4一17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8家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均非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8家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5,34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056.7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非全资子公司由双方股东共同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慈溪宝利丰、蚌埠宝利丰、宣城宝利丰、南京宝利丰及沈阳华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2023年度内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计划为151,740.65万元。(详见公司临2023一19、29号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了本次担保,担保事项在上述综合额度内,具体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2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宝利丰”)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五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慈溪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4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宝利丰”)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五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7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6)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宝利丰”)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4500万元,期限五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7)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6819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8)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南京宝利丰另一方股东南京骏采星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9)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宝利丰”)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五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宜兴宝利丰另一方股东宜兴菁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10)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865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宜兴宝利丰另一方股东菁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11)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市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宝利丰”)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500万元,期限五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东阳宝利丰另一方股东东阳市友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12)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东阳宝利丰另一方股东东阳市友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13)公司合营企业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宝”)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6875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同时,潘强、潘晓华及沈阳华宝另一方股东沈阳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总裁批准了上述担保事项,该等担保事项在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担保额度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共涉及被担保方8家,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信用风险较低,目前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大额未决诉讼,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银行滚动放款,担保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的经营需求,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较大偿债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因业务发展,需申请融资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136.47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54,008.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89%;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7,127.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下转448版)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磊(暂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连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华晨集团重整事项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0)辽01破沈27号《通知书》,华晨集团债券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

2020年11月20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中院作出的(2020)辽0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沈阳中院于2020年11月20日裁定手里债权人对华晨集团的重整申请。

2021年3月3日,辽宁正国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0)辽01破21-1号《民事裁定书》和(2020)辽01破21-3号《决定书》,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集团管理人对辽宁正国的重整申请,并对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等12家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担任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2年6月2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向沈阳中院提交《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2022年6月8日,沈阳中院公告定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2022年7月20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2年12月10日及2023年3月15日,沈阳中院分别作出(2020)辽01破21-8、9号《决定书》,依法指定由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3年2月23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第三次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3年5月29日,确定沈阳汽车为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资产(不包括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已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置的资产)的中选投资人。

2023年6月14日,沈阳汽车与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管理人共同签署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投资协议》。

2023年6月30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2023年7月31日,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3年8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辽01破21-9号公告,裁定批准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沈阳汽车作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华晨集团100%股权交割后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

2024年2月5日,沈阳汽车与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财瑞投资”)、沈阳财瑞汽车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财瑞合伙”)签署《关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财瑞合伙将向沈阳汽车增资43.80亿元,增资后沈阳汽车的注册资本将由5亿元增至48.80亿元,财瑞投资、财瑞合伙将分别持有沈阳汽车10.25%股权和89.75%股权,沈阳汽车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沈阳市国资委。

2024年3月14日,沈阳汽车就增资事项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4年3月15日,华晨集团100%股权已过户至沈阳汽车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

2024年3月16日,公司披露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执行进展,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向华晨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公司申报债权金额1.07亿元左右,预计受偿金额合计2400万元左右。上述债权相关的损失公司已于2020年度计提完毕。华晨集团债务清偿的具体时间及清偿款项分批安排尚未确定。公司及子公司能否按预计时间及金额受偿存在不确定性。

(详见编号临:2020一44、45、46、49号公告,2021-01、06、39、43号公告,2022一15、20、21、25、27、32号,2023一06、15、16、24、27、28、30、32、36、37、38、39号公告,2024一03、04、05、06、07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景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连漪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景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连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景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连漪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