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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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批准(川银监复〔2014〕125号),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股东单位于2014年5月5日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注册地为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为代宁。
(二)公司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
财务公司所属行业为财务公司服务;现持有《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7H251150001)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5000988632927)。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劵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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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 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经财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及议事规则。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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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审批单次金额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及对外投资项目(含新设、增资扩股、合伙、联营、并购、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作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上市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部规章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公司股权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听取金融监管机构对公司的监管意见,并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执行整改情况的报告;对罢免独立董事作出决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战略规划并监督战略实施;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权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制定公司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制定公司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者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定期评估并完善本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章程,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数据治理等事项;审批单次金额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及对外投资项目(含新设、增资扩股、合伙、联营、并购、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作等);对以下担保事项进行审批: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的担保;承担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建立良好的信息科技治理架构,审批公司信息科技战略规划并监督战略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列席董事会会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研究制定财务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纲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拟定财务公司经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财务公司经营发展商业模式,拟订财务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业务结构;根据发展目标,研究拟订财务公司资本补充规划,拟订资本金补充渠道,包括利润分配政策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财务公司战略规划及总经理提议,研究拟订财务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财务公司战略规划及总经理提议,研究拟订财务公司分支机构发展规划;根据财务公司战略规划及总经理提议,研究拟订财务公司信息技术的目标及手段;根据财务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集团公司的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确定下一年度预算目标;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财务公司经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作进行计划、安排)。对战略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提出战略调整建议;对财务公司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和方案,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等;研究兼并收购的策略,并提出建议实施方案,包括收购对象、收购方式、重组整合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风控合规委员会:研究宏观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分析市场变化,制定行业风险管理建议,拟定财务公司风险约束指标体系;研究监管部门颁布的法规、政策及监管指标,提出有效执行实施建议;研究财务公司发展战略、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改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控制程序、风险处置等决策建议;研究财务公司战略规划的执行步骤及其管理方式,评估风险政策的有效性,提出动态的风险控制建议方案;研究财务公司经营活动及风险状况,按五级分类及折现法要求,提出风险管理需关注的核心风险问题;审核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及风险管理信息分析报告,监督经营管理层对经营风险采取必要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措施;按年对财务公司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内部评价,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评价报告,并按董事会审议意见督促经营层及时整改落实;对战略规划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督促经营管理层持续改进风险管控能力;研究财务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识别、管理技术、风险控制及补偿机制,审核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审核财务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风险事件的预警预控、应急预案;组织对重大经营事件的风险评估工作,研究拟定风险防范方案;负责审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领域的信息披露事项;负责日常监督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掌握合规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合规政策的有效实施;负责财务公司财务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整体协调和决策,审议重大政策、发展规划、重要事项及信贷资产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风险分类标准等基本规章,并对权限内资产的风险分类工作进行最终的审批(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中,损失类贷款首次认定须经风控合规委员会审批);董事会授予委员会的其他职权。
审计委员会:负责拟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时、离任审计的方案;负责拟定对财务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负责拟定对财务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的方案;负责拟定财务公司反洗钱工作规划,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听取财务公司反洗钱工作汇报;负责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拟定相关工作方案;听取财务公司经营班子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对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质询;配合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对公司的检查;配合集团对财务公司的审计;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除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年度风险评估审计外);监督和指导公司稽核部门的工作;及时了解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和会计政策的变动等情况;提出当年的外部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程序和方法等),在审计结束时审查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审查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提出建议,强调对非法或不当的支付、交易或流程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定期检查财务公司的政策声明与其经营管理活动是否相符;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审计决策事项。
提名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和构成以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包括股权激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财务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兑现方案;负责对财务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聘任与解聘;对日常行政办公、行政管理中涉及的资金进出事项进行审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策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业务部门:财务公司的客户一部、客户二部、计划财务部、金融市场部、营业部等业务部门包含了财务公司的信贷、存放同业、理财、资金调拨和结算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控合规部是财务公司日常风险管理的主要平台,对董事会下设的风控合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是财务公司业务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机构,独立于财务公司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体系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及对各部门业务的日常监督,形成风险报告提交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审议。负责财务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对财务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和工作流程,开展监督与评价,确保财务公司合规运营。
战略发展部是财务公司2023年新增部门,主要负责战略管理、经济运行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人治理等相关工作。
(二)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风控合规部,主要负责对公司风险体系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 控制活动
1.资金调拨业务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调拨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同业存单业务操作规程》《存放同业资金业务操作规程》《同业存单会计核算办法》《柜台结算业务双热线验证管理办法》及《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办法(试行)》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做到在程序和流程中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在管理控制上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编制与执行公司年度资金计划、月(季)度资金计划、周资金计划、临时资金计划。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根据《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和《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和成员单位进行存款管理,集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办理的人民币存款类别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财务公司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管理成员单位结算账户,结算账户用于办理结算单位的资金收付、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业务。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存取业务。 结算单位可到财务公司柜台办理业务,也可在申请受理后,通过财务公司专设的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业务。结算单位到柜台办理业务的,应按照财务公司要求准确填制付款凭证及其他票据,财务公司对付款凭证及其他票据应仔细审核,不符规定的不得支付。通过专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专用章带出单位使用。
(4)财务公司“存放同业”业务资金合作金融机构符合公司《金融机构同业客户授信管理办法》规定,列入交易对手名单的金融机构均可以参加财务公司存放同业资金利率公开报价。财务公司公正、平等对待各同业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纳入账户管理,由计划财务部实行按月定期对账制度;表外有价单证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由营业部按照《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实物代保管。
2.信贷业务
(1)内控制度建设评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开展的信贷业务对象为五粮液集团成员单位和成员单位下游产业链交易对手。以“审贷分离”为原则设立了客户一部、客户二部、风控合规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实行分级审查、贷审会或有权人审批制度。同时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信贷业务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定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实施细则》《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买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承兑业务管理办法》《财务公司押品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征信系统管理办法》《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对现有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2)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管理制度
财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业务相关部门和岗位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客户一部、客户二部承担信贷产品营销、业务受理、贷前调查(评估)和贷后管理职责,风控部门承担信贷政策制度解释、信贷业务审查、信贷风险监控等职责。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审批机构负责信贷决策和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催收,承担贷后管理工作失误、催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设立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是信贷业务的审议机构。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并表决财务公司的授信业务、信贷业务以及其他需要提交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业务事项。信贷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控合规部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审批。会议以集体审议方式进行,遵循记名投票表决、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表决通过的业务事项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审签同意后方可生效。财务公司总经理对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表决通过的业务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但对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否决的事项,总经理不得审批同意。
3.投资业务
(1)内控制度建设评价
建立了《金融同业客户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存放同业(含同业存单)产品评级分类管理办法》《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存放同业资金业务操作规程》《银行间市场同业存单业务操作规程》《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业务操作规程》《质押式回购交易操作规程》《金融市场部业务投后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
(2)建立了风险隔离、分级授权、逐级审批、集体决策、全程风控的投资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设立了金融市场部,负责对同业业务交易对手、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和分类管理和金融同业的授信管理,建立、维护交易对手库及产品池;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办理存放同业业务;发起资金市场业务并按公司审批结果在资金市场进行相关交易;负责承办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等相关业务;负责组织并实施关于金融政策、投资项目、金融市场运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财务公司金融业务实施分级授权管理,金融业务经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通过后,由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公司对产品进行了风险评级及分类管理,并针对各类产品评级分类结果给予了额度控制。
4.审计稽核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了独立的审计稽核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主要建立了《稽核工作管理办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反洗钱工作检查办法》《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事后监督实施细则》等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
5.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会计核算等。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以科蓝软件公司开发的核心业务系统为主,数据服务器由财务公司自主运维管理,所有数据传输均经过加密处理,并实现了数据异地备份和金融级别的安全认证,目前财务公司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使用的系统有核心业务系统、信贷业务系统、投融资业务系统、反洗钱系统、综合报送平台。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财务公司成立了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操作权限管理办法》《数字证书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外包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提升了员工的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了相关业务的操作,满足财务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整体健全完善,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管理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风险防范。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是有效的,使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 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8,584.37万元,存放同业款项865,221.65万元,贷款和贴现资产2,860,321.97万元,资产总额5,291,420.88万元,吸收存款4,735,754.87万元,营业净收入40,806.09万元,拨备前利润35,512.77万元,营业利润19,475.49万元。
(二) 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发布)规定的情况。
(三) 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发布)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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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的存款、贷款和贴现等业务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168.56万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资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40,400万元。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无贴现余额。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无余额。
四、风险评估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年10月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4-02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6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5月21日。
二、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4-02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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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 年度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5万元整/年(税前)。
(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不包括:经公司批准的专项激励,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福利性待遇及人才、技能津贴等。
(四)监事
公司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不以监事职务领取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按其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三、审议程序
(一)由于公司目前在任董事五名,该议案涉及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应进行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二)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4-01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洪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四川华信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对2023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各项财经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预期,预算编制合理。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4)第001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121,874.09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84,262,483.15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626,667.66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整体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内控管理状况及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临2024-024)。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制发〈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融资计划及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融资计划限额为21.05亿元,其中:票据融资限额为4.05亿元,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限额为16亿元,项目贷款限额为1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和融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以及融资成本等综合因素分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最终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和公司双方依法协商确定。2024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宜宾汇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综合授信全部事项,该议案至下一年度议案公告之前有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26)。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广泛、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盈亏性质的改变,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24-027)。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涉及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核查,关联董事邹燕、周在峰、李字轩需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由于公司目前在任董事五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参与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体现了公司在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展现了公司绿色安全环保的发展理念。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
12、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整体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临2024-025)。
关联董事:陈洪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股东大会将其对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临2024-025)。
关联董事:陈洪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临2024-023)。
关联董事:陈洪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纪委、审计内设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纪检力量,公司撤销监察审计处,设立纪委办公室,原监察审计处纪检监察人员随机构变化自动转入,并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分配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且严格按照 2023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制定,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高管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委员在讨论自身薪酬事项时已回避,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公司董事薪酬,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临2024-02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9)。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793 证券简称: 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 临 2024-02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均未经审计)中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金额,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产生影响。
一、概述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等确认收入。
公司近期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经与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对照收入准则重新判断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对2023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二)会计差错对财务报表影响
1.对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单位:元
■
2.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单位:元
■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单位:元
■
3.对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单位:元
■
4.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三、 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广泛、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盈亏性质的改变,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进行更正。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更正后的营业收入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坚持审慎性原则,保证各项报告披露的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上网公告附件
修订后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4-02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3,663,603.08元。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实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3计提实物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
单位:元
■
(一)存货减值测试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依据预计加工费、未来售价、运费、销售费用等情况进行测算,公司需计提(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1.原材料
原材料全年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04,409.05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7,950.70元,减少2023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296,458.35元。
2.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全年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369,964.05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9,979,916.86元,减少2023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390,047.19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测试
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2,296,847.63元,减少2023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96,847.63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测试
经对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算,本次需转回信用减值损失319,750.09元,增加2023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19,750.09元。
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经对公司土地使用权、商标等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四、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减值准备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