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18版)
5、注册资本:16491.25万人民币
6、营业范围:生猪养殖、销售;湘村黑猪种猪生产,活猪出口,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配合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生产、销售;果蔬种植销售;畜禽粪污沼气能源、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沼气能源生产、销售;有机肥生产、销售;有机肥生产、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粮食收购;黑猪及深加工产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本集团持股比例为20.00%
(十七)一二三三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33AHKP8E
2、成立日期:2019-10-21
3、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8号海峡国际会展中心西展馆A6066号(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谢香镇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营业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网上商务咨询;贸易咨询服务;贸易代理服务;食用菌菌种经营;棉花、麻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不含国境口岸);果品批发;蔬菜批发;肉类、鲜禽类、蛋类批发;水产品批发;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调味品批发(不含盐、食品添加剂);食用盐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不含国境口岸);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日用杂货批发;网上贸易代理;渔业产品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翻译服务;航运信息咨询;软件开发;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本集团持股比例为40.00%
(十八)云达在线(深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NWAF8A
2、成立日期:2017-8-11
3、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西乡大道劳动路段蟠龙居A区商铺129
4、法定代表人:任颖男
5、注册资本:833.33万人民币
6、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支付系统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展览展示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文化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从事广告业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发、咨询;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的租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百货、摩托车配件、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的批发。,许可经营项目是:道路货物运输。
7、关联关系:本集团持股比例为15.53%
(十九)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682019R
2、成立日期:1990-1-9
3、注册地:江汉区江汉路129号
4、法定代表人:汪梅方
5、注册资本:68102.15万人民币
6、营业范围:商业零售及商品的网上销售;农产品加工;日用工业品及塑料制品加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对房地产业、对酒店餐饮业、对商务服务业、对软件业及农业的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在批准后方可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期限内方可经营)
7、关联关系:本集团持股比例为9.86%
(二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0396648R
2、成立日期:2000-06-22
3、注册地: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
4、法定代表人:曹世如
5、注册资本:136000万人民币
6、营业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烟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化妆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家政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商务秘书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摄影扩印服务;打字复印;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本集团持股比例为21.00%
(二十一)浙江便立鲜超市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CP643K8E
2、成立日期:2023-06-26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盛路2255号
4、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营业范围: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电子烟零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物业管理;通讯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渔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礼品花卉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住房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须经审批的在批准后方可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期限内方可经营)
7、关联关系:本集团持股比例为34.00%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提供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风险。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2023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及2024年关联交易计划系从战略高度进行横向联合或公司多年经营惯性所形成,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利益及发展策略,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经营效益。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017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讨论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责任险的投保方案如下:
1、投保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用: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22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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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16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参见2023年12月21日与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1、12、13、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轩松、张轩宁、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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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左海总部前台
(三) 登记方式:拟报名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准备符合以下条件文件的PDF合成版,发至公司邮箱:bod.yh@yonghui.cn办理股东大会报名登记手续,请务必按照以下格式发送邮件:邮件主题与文件格式命名:股东姓名+参会人员姓名+手机联系方式姓名+ 参会方式(投票/列席)+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 手机联系方式,以及下列文件的PDF格式作为邮件附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参会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规定的登记文件的纸质版交与会务人员查验及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为了环保及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投资者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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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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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02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2024年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公司综合分析上述因素,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前提下,既要重视对投资者稳定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本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亦不得损害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向公司股东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3、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情形发生,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作为属于成长型企业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将不低于20%。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拟定,其实施或调整均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等。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调整或变更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等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可以对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股东大会中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六、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023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派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慧科技”)拟向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永辉超市”)现金购买公司持有的永辉云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金科技”)65%的股权,转让总价为336,086,452.52元(预估数,以目标公司截至2024年4月30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显示的净资产的等额资金金额×65%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云金科技3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出售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购买方:上海派慧科技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本公司持有的永辉云金科技有限公司65%的股权
4、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转让总价为336,086,452.52 元
(二)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公司资产,符合公司缩小投资规模战略。
(三)本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购买方:上海派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2XW6L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20号8楼818室
法定代表人:刘欢欢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数字科技、网络科技、多媒体技术、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集团合并层面(FinVolution Group信也科技,纽交所上市企业 NYSE:FINV)基本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所持有的65%云金科技股份。
2.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永辉云金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60PTAD3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吴光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自:2019年12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11号12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版权代理,市场调查,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云金科技主要股东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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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标的现有的股东方信息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27900106T
注册资本:907503.6993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1-04-13
注册地址: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经营场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水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金银饰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花卉、玩具等的零售和批发,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零售和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和批发医疗器械;西药销售(不含兽药,不含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中药销售(不含兽药,不含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组织部分自营商品的加工及农副产品收购;餐饮服务;出租部分商场设施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以上全部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广告服务;信息咨询(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等行业咨询除外);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营商品的进口,采购国内产品的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网上贸易代理;互联网零售;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专业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其他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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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结合当前市场状况及竞争态势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336,086,452.52元(预估数,以目标公司截至2024年4月30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显示的净资产的等额资金金额×65%为准)。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支付:派慧科技按协议约定的条件和对价购买公司持有的云金科技65%的股权。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转让总价为336,086,452.52元(预估数,以目标公司截至2024年4月30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显示的净资产的等额资金金额×65%为准)。协议双方同意,在满足协议所约定的标的股权收购价款付款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派慧科技应按照如下条款向公司支付股权收购价款:
(1)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第一期付款日”)内,派慧科技应当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500万元作为第一笔标的股权收购价款;
(2)自交割日起7个工作日(“第二期付款日”)内,派慧科技应当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剩余全部标的股权收购价款。
2、标的股权收购价款的付款先决条件:
(1) 第一笔标的股权收购价款的付款先决条件
派慧科技履行协议约定的于第一期付款日向公司支付第一笔标的股权收购价款的义务,应以如下条件在第一期付款日或之前同时得到满足为前提,各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促使下列付款先决条件的达成,但是派慧科技可自行决定以书面形式豁免本条规定的任何一项或者多项先决条件或任何一项先决条件的任意部分:
a) 买卖双方董事会已就批准本次交易出具合法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2) 第二笔标的股权收购价款的付款先决条件
派慧科技履行协议约定的于第二期付款日向公司支付第二笔标的股权收购价款的义务,应以如下条件在第二期付款日或之前同时得到满足为前提,但是派慧科技可自行决定以书面形式豁免本条规定的任何一项或者多项先决条件或任何一项先决条件的任意部分:
a) 买卖双方已完成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就前述变更事项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丙方换发的营业执照;
b) 买卖双方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签署完毕合法有效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云金科技的子公司存量信贷资产管理,交接清单等事项;
c) 公司出具经派慧科技认可的,截至财务基准日尚在履行期限内各项协议的处置方案,该处置方案作为协议附件之一;
d) 公司出具真实有效、且经派慧科技认可的云金科技及其子公司截至财务基准日的云金科技的子公司存量信贷资产清单及回收情况预估表,该存量信贷资产清单及回收情况预估表作为协议附件之一;
e) 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云金科技截至财务基准日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或经派慧科技认可的审计报告。
3、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各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必须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并经各方签署盖章,且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出具合法有效的董事会决议后生效。为免疑义,就各方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和补充约定并签署补充协议,但不违背本协议条款约定意图的情形,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并经各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4、违约责任:各方均应全面、适当、及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其他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董事派驻:云金科技设置董事会,董事人数为5人,派慧科技有权委派3名董事,公司有权委派2名董事,董事长由派慧科技委派的董事担任。
六、本次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云金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云金35%的股权。交易有利于公司更好的聚焦主业,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对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且交易完成后双方股东资源投入整合,预期合资公司业务规模及收益较自持有所增加。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预期将获得现金约3.36亿元,云金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因公司仍对其持有35%的股权,且协议约定公司有权利向云金科技派驻两名董事,公司报表将其做为联营公司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净资产做为定价依据,交易预计对公司当期利润没有影响。
本次交易所得的对价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本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12个月累计向云金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8.9亿元,结息1031.94万元,以上借款本金于本公告日前均已归还,利息已结清。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云金科技其子公司未提供过任何担保。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01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不进行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329,052,123.1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95,653,894.2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按以下方案对母公司的利润进行分配:
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565,389.42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76,088,504.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66,073,317.71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2,161,822.51元;
鉴于公司净利润连续3年为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公司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01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蓓瑶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零售业、批发业和制造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硕炜先生,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零售业。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汪阳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教育、零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蓓瑶女士、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硕炜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阳女士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63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100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较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对2023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未发现该所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01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要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的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的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识别,针对识别出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资测试后,确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1,195.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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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公司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61,195.74万元,减少2023年利润总额61,195.74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 2024-019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永辉超市”)于 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提名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免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正处转型时期,经综合评估,公司副总裁吴光旺的能力无法胜任副总裁职务,提请免去副总裁职务;
公司副总裁林建华因身体原因,经双方协商,提请免去副总裁职务,公司另有任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上述人员已不再适合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意免去上述人员的公司副总裁职务。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020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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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本次修订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备案等相关工商报备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