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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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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于2023年5月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合计转增53,717,152股,为保持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可比性,上年同期数进行同步调整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42,041股,占公司总股数比例为3.0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3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李浩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拟调整非独立董事姚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拟调整非独立董事李浩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刘海东先生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姚剑先生、纪超一先生、王莉女士(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纪超一先生(召集人)、罗英梅女士、李浩先生。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上述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