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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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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宪法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增持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和《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月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月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宪法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人,代表的股份为111,742,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0,557,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85,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85,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85,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8%;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9、股权登记日

2024年4月19日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1,626,4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8%,反对1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9,3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1837%;反对1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1,626,4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8%,反对1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9,3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1837%;反对1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1,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7%,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9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342%;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66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1,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7%,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9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342%;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66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626,4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8%,反对1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9,3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1837%;反对1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7%,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9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342%;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66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626,4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8%,反对1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9,3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1837%;反对1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961,8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1%,反对780,9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4.1378%;反对780,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5.8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7%,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9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342%;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66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987,3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9%,反对755,4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6.2883%;反对755,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3.7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7%,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9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342%;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66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223,4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51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66,3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1977%;反对51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8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发表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宪法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事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孙延淼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通过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届满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913,5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9,529,999.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69,997.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3月31日,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324.15万元(含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此次计划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目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一年期3.45%,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000万元、最长补充时间12个月计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38万元。

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如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如形成流动资金缺口将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行解决。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