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6,810,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1,767,351.7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新一轮科技革命正深刻影响着全球汽车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与机遇。无论是传统OEM、ICT跨界企业还是造车新势力都展现出各自的优势,共同推动着行业的快速发展。

从行业趋势来看,电动化和智能化已经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长期趋势。虽然这一过程的演进节奏可能会呈现出“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特点,但随着产品力的持续提升和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智能网联电动车的普及程度将会越来越高。

在竞争态势方面,行业“内卷”现象仍将持续存在。这意味着市场中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销量份额将更加向头部企业集中。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要想在市场中立足,就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创新产品概念,加速技术迭代,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个性化的体验,以应对日益严峻的挑战。

在产业升级方面,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将为中国品牌在全球市场的崛起提供有力支撑。800V高压、半固态/全固态电池、大算力芯片、整车操作系统、AI大模型等技术的不断进步,将推动中国汽车电子在智能网联电动车新赛道上取得更多突破。

综上所述,新一轮科技革命为汽车产业及上下游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这个充满变革的时代里,只有那些能够准确把握用户需求、不断提升成本竞争力并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专业从事以连接器和屏蔽罩为主的精密电子元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按照应用领域的不同,公司产品可分为汽车精密连接器及配件、组件,汽车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手机精密连接器,手机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公司的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材料(主要为精密电子铜带)、塑胶粒子等。除少部分原材料供应商由客户指定外,其余均由公司自主采购。

公司一般根据订单的数量以及预测客户的需求情况进行原材料的需求测算,考虑到一定的周期性和突发性概率,在保障合理的安全库存水平前提下,进行原材料的采购。

2、公司的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种类多样,不同客户不同产品对性能、规格要求都有着很大差别,同时客户对产品的交货周期有着严格的要求。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和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一方面根据客户所下订单的数量和具体要求来统筹安排机器设备与人员组织生产,另一方面,公司会根据客户和市场的需求情况,定期预测产品的未来销售情况,并安排机器设备及人员进行生产。

3、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具体销售流程为:客户提出产品方案及订单,公司参与下游客户的同步产品研发、设计制造等,产品通过下游客户的多项测试和验证后,公司根据订单排定生产计划、采购相关物料,产品生产完成后最终发货至客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999.99万元,同比增长17.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99.48万元,同比增长5.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77.12万元,同比增长12.2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6,810,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1元(含税)。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6,810,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1,767,351.7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3,541,838.65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6,810,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1,767,351.7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全体监事及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过程、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6,810,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1,767,351.7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同意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计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能勤勉、尽职、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监事奚明、杨小康、朱尚辉、方培育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各项内容,确认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70万元。因公司近年来新设立多个子公司,资产规模扩大,审计范围及内部控制范围增加,审计工作增多,2024年度预计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合计9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议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预计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合计90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由40,000.00万元调整为24,953.10万元,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4年12月;拟终止实施“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其中18,000.00万元投入到新增项目“绿色智造基地项目”;3,500.00万元投入到新增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3,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后续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

(下转5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