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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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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经过连续多年的开发创新,公司新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已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 PVC 糊树脂和聚醚多元醇新牌号。公司已打造出一批国家级、省级的优秀品牌。PVC 糊树脂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星塔”牌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丙烯酸及酯和氯碱系列产品被评为“辽宁省名牌产品”,“东大”牌聚醚多元醇是中国聚氨酯行业“知名品牌”。公司从 2008 年至今,被连续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率的优惠政策。

公司始终坚持全员一市场为中心,实施技术营销路线,提前预判市场,快速响应市场变化;特殊时期期间,通过全链条高效联动,及时满足了困难时期客户供应问题,赢得客户高度认可,持续稳固沈阳化工负责任的央企品牌形象;实施差异化、定制化营销策略,不断拓展市场领域,高端应用领域占比持续上升,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业务粘性更加紧密,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不断探索更低碳环保的应用领域,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助力。生产过程使用DCS系统全程自动化控制,控制回路超过2000个。生产工序采用BATCH批量控制,保证生产排期有序进行,大大减少批次间差异,保证产品指标稳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的子公司石蜡化工在今年开展自查工作过程中复核了以前年度的产品成本分摊情况,并对部分产品分摊金额更正如下,本年更正的金额对本集团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因马桥化工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变更等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启用主体的建设工作,年产30万吨新型高性能聚醚多元醇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化东大承接。为提升运营质量、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孙公司蓝星东大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至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孙公司蓝星东大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24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孙公司蓝星东大有限公司的公告》。

2、公司子公司中化东大拟对外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东大泉州已完成注册并取得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26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3、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孙泽胜、李忠、张羽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号),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沈阳化工、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泽胜、总会计师李忠、董事会秘书张羽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32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4、沈阳蜡化通过自查发现,在2018至2020年度,沈阳蜡化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数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沈阳蜡化2018至2020年度存在部分已收到的原材料未及时从预付款项结转至存货,部分已使用原材料并已出售的存货成本未及时结转至营业成本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和2023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37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补充公告》。

5、公司子公司中化东大的控股子公司东大泉州拟在福建泉州泉惠石化工业园建设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220亩。总投资约10.2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50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东大泉州公司新建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的公告》。

6、公司子公司中化东大经与泉州石化协商,山东东大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泉州石化持有的东大泉州49%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69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受让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4-013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及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会成员均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姜立辉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杨向宏先生、卜新平先生、吴粒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告部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547,766,251.70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966,647,133.7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14,413,385.43元。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规定的分配政策。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关联董事葛友根、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7《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关联董事葛友根、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根据当前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2024年公司拟在总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年度内的周转)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并在下一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银承票据质押开票业务、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本业务是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意以资产质押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贸易融资、国际(内)信用证(含融资租赁项下国内信用证)、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融资、内保外债、内保外贷、海外直贷、融资租赁等。公司可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及其授信额度做出必要的调整。(授信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盛京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东亚银行、韩亚银行、辽宁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昆仑银行、辽沈银行、渤海银行、葫芦岛银行、营口银行、大连银行等)。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关联董事葛友根、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8《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9《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关联董事葛友根、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20《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2024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

沈阳化工2024年度投资计划为47,563万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支出5,053万元,存量项目投资支出40,510万元,增量项目投资支出2,000万元。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茜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向宏先生、卜新平先生、吴粒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8、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一2026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一2026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1、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相关内容。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办法》《沈阳化工合规管理规定》《沈阳化工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沈阳化工融资担保审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3、关于制定《沈阳化工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审计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沈阳化工内部审计管理规定》《沈阳化工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沈阳化工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沈阳化工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沈阳化工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沈阳化工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共6项制度。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4、关于《2023年度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2023年度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相关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6、二○二三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8、关于召开公司二○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内容。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1、3、4、5、6、7、9、13、18、21、2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的评估及专项意见。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4-01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及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均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卫东主持,无其他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年报告全文财务报告部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547,766,251.70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966,647,133.7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14,413,385.43元。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00《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监事龙得水因在关联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00《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监事龙得水因在关联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根据当前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2024年公司拟在总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年度内的周转)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并在下一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银承票据质押开票业务、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本业务是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意以资产质押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贸易融资、国际(内)信用证(含融资租赁项下国内信用证)、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融资、内保外债、内保外贷、海外直贷、融资租赁等。公司可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及其授信额度做出必要的调整。(授信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盛京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东亚银行、韩亚银行、辽宁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昆仑银行、辽沈银行、渤海银行、葫芦岛银行、营口银行、大连银行等)。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监事龙得水因在关联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下转1028版)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1月2日、1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22.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01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为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公司子公司沈阳蜡化根据市场研判,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于近日临时关停丙烯酸及酯生产装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02的《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临时关停丙烯酸及酯装置的公告》。

3、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于近日对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由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取得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03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更名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4、为公司整体运营情况,提高经营效益,降低成本,结合公司子公司沈阳蜡化实际情况,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永久关停部分生产装置的议案》,沈阳蜡化将永久关停除丙烯酸及酯生产装置以外的催化热裂解制乙烯(CPP)及其配套的聚乙烯等其他生产装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07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永久关停部分生产装置的公告》。

5、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邵长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09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6、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孙红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1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蜀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蜀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