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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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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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3.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9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9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2023年度,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7天通知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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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为通过加大对激光显示技术研究领域和产品性能测试领域的软硬件投入,购买先进设备,招聘高素质技术人员,提升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水平;
2.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实现公司各部门之间、公司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间信息传输、交换和处理的无缝衔接,强化信息透明度,增强对上下游资源的管理力度,从而实现采购、物流、销售之间的快速反应;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4.股份回购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89元/股(含本数,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价格),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69%,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9,377,297.59元,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
3.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5,380.20万元,“研发支出”项目调增5,380.20万元。
4.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6,500.0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6,500.00万元。
5.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3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光峰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光峰科技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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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3月;
[注2]本项目以投资前后的增量销售收入作为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标;
[注3]“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预计效益为新增产量13.5万台/年,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已达标;公司实际产量随市场需求情况而变动,受供应链紧张、国内外宏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产量未实现目标新增产量;
[注4]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6,500.0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6,500.00万元;
[注5]项目期间,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理财收益合计239.50万元,均已投入项目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251463)已注销完毕,该项目结束后账户所产生的利息1,418.11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6]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注7]受相关管理办法及银行操作要求限制,公司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归还;
[注8]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实际出席董事会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以科学、审慎、客观的态度审议并推进各项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陈友春先生、陈菡女士、梁华权先生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陈菡女士、梁华权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3,186,743.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3,535,832.55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39,288,806.42元。
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084,193.96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9%。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先生、王英霞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32,270万元。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担保额度。此次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此变更外,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按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原有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8,124.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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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6,979,447.8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合计58,362,634.11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确认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945,310.21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参股公司GDC Technology Limited(BVI)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充分分析,参照独立评估师出具的股权市场价值咨询报告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可回收金额,按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为11,606,996.75元。
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5,236,534.0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1,240,302.54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1,240,302.54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3,186,743.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3,535,832.55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39,288,806.4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2,605,37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259,7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84,193.96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在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2,27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双方经平等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32,270.0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交易双方平等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此次审议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器材”)及其关联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通讯”)及其关联公司、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绎立锐光”)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蓓
注册资本:100,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年2月10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德街20号
主营业务:电影机械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少数股东;出于谨慎性角度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影器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屈恒
注册资本:3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5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6号楼9层019号
主营业务:销售智能手机、销售生态链企业产品及提供客户服务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Xiaomi H.K.Limited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10%以上出资的少数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角度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小米通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尚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叙波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5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景二路科技大厦6A-1155
主营业务:照明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Atria Light Hong Kong Limited持有其100%股份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屹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其担任绎立锐光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5.1(十四)条之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绎立锐光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租赁及服务、购买原材料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将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为国内外激光显示技术引领者和核心器件研发制造商,上述关联方共同开拓市场,是合理的商业安排,公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与关联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商业惯例。同时,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996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内保外贷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光峰”)、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峰米”)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及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此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影光峰基本情况
名称: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
法定代表人:李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激光影院放映设备及外围设备、组件的技术开发;安装、维修激光放映机光学引擎和外围设备;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激光影院放映设备及外围设备、组件、日用品、玩具、未经加工的干果、坚果、食用农产品;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代理进出口;租赁放映设备;市场营销策划;产品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权结构:中影光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柏年影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泰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其67.80%股权,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2.2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庆峰米基本情况
名称: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街道隆港路2号4层401室
法定代表人:赖永赛
注册资本:7017.543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软件销售;住房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日用电器修理;专业设计服务;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权结构:重庆峰米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39.19%股权,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8.75%,深圳市峰业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4.44%,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69%,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69%,深圳鹏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75%,深圳鹏峰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88%,赖永赛持有其0.6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总额为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的预计额度,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此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据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中影光峰及重庆峰米的担保,担保总额为65,0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金额,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的金额为34,996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15.40%及23.06%(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的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8.29%及12.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违规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暨科创板
半导体设备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参与方式:投资者通过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互动交流
● 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appotronics.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暨科创板半导体设备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
此次活动将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公司将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具体概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3、会议参与方式:投资者通过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互动交流
4、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发送公司邮箱ir@appotronics.cn,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进行回答。
三、公司出席业绩说明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 屹先生
副总裁:唐 诗女士
董事、财务总监:王英霞女士
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雅莎女士
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魏琦
联系电话:0755-32950536
联系邮箱:ir@appotronics.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问答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能,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合规性进行核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九)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