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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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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33版)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李凯先生的配偶周佳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3年3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34,621股。2023年6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70,140股,减持数量过半。2023年6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34,621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周佳佳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李凯先生的配偶周佳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3年3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34,621股。2023年6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70,140股,减持数量过半。2023年6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34,621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周佳佳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73.07万元,同比增加3.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62.76万元,同比减少2,541.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170.80万元,同比减少1,055.57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以下报告

(1)《关于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玉芳)》

(2)《关于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湛)》

(3)《关于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松疆)》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凯、孟曦东、冯云彪、王利民、焦若雷、上海元亨利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佳合兴利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对议案7回避表决。侯健康应对议案8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5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如遇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日期、时间或现场会

议举办地点的,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适用规则另行通知。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65519466

传真:010-65518328

联系人:梁缤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董事冯云彪先生、董事王利民先生、董事施雨桐女士、独立董事秦松疆先生,因公务原因未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孟曦东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李凯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机制,围绕既定发展战略,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基础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总经理会议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白玉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玉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独立董事白玉芳回避表决,白玉芳女士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李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湛)》。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独立董事李湛回避表决,李湛先生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秦松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松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独立董事秦松疆回避表决,秦松疆先生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七)审议通过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白玉芳女士、李湛先生、秦松疆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独立董事李湛、白玉芳、秦松疆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心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阅后,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认的,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制订,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和行业状况,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认依据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独立董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9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委员李凯先生、孟曦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制订,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和行业状况,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认依据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委员李凯先生、孟曦东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意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主要系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主要系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3年度认真履行了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监督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对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相关方面的检查与核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同时,公司还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阅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本次持股计划有效实施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相关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调整系以推进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的而作出的,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本次调整涉及的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调整系以推进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的而作出的,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本次调整涉及的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了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因本次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睿数据”)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8号)注册通过,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11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65.82元/股。

截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共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人民币73,060.20万元,扣除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6,348.79万元、会计师费620.00万元、律师费476.42万元、信息披露费552.83万元、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36.49万元,合计扣除人民币8,034.53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25.6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4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市当日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

注2: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但由于正值元旦假期,银行未及时回款,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利息收入未到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本期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1,631,690.69元与2021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0,539,690.69元差额1,092,000.00元,原因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1.2亿元已到期,但由于元旦假期银行未及时回款,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利息收入在2021年到账,账面计入2021年度理财利息收入所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细则》,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与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流程做了具体的规范,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于2023年03月15日使用完毕,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13684300035771864)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03月1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145,041.23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保荐机构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超募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于2023年03月16日使用完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060576013000509364)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03月17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37,806.0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办理完毕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140188004242153)销户手续,同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共计9,621,031.3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超募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于2023年10月18日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办理完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040122000227172)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35188910302)销户手续,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共计892.43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账号:110935188910208)销户手续,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共计207.1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822,505.5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由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86号)。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7天结息)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按月结息)的智能七天存款根据理财协议约定按照以下计息方式对上述账户对公智能通知存款进行计息。

(1)7天结息(开通业务当天为起息第一天,每7天自动结息,本金和利息自动转入下一计息周期)具体计息规则为:7日内账户每日余额不足起始金额则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账户每日余额超过起始金额(含)但连续不足7天则按1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7日内账户每日余额均超过起始金额(含),按照7日内余额的最小值为基数以7天通知存款利率按7日计息。同时,各日的余额在扣除相应基数后,剩余额大于等于通知存款起始金额的各日,剩余额按1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剩余额不足通知存款起始金额的,剩余额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2)前述利率均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起始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含)。

(3)每次结息时按账户所结利息(该等利息包括适用通知存款利率和活期利率所结的全部利息,下同)的4%向银行缴纳对公智能通知存款服务费。银行有权直接扣收公司在招商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款项用以缴纳服务费。如计息期间均按活期利率计息,则系统自动免除服务费,如计息期间有一天(含)以上以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则银行不予免除服务费。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0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笔款项于2021年1月4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0月1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笔款项分别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5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笔款项于2022年10月21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690.87万元,2020年10月、2021年10月、2022年10月分别使用7,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8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3,351.32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351.32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14.15%。此笔款项于2023年10月18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最终转出金额为3,373.21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和“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和“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上述节余募集资金955.18万元、3,653.53万元和2,695.7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本次议案对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由于云存储技术的使用、电信运营商资费下降、服务器品牌型号调整、开源软件技术的使用、研发能力提升,导致设备费、软件支出、终端监测节点建设费、网络资源采购费、第三方技术合作费用等预算调减;同时,由于加大高质量研发人员的引进,导致研发人员工资及培训费等预算调增。本次调整系各募投项目内部费用间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目标的影响。

(下转10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