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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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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因购销合同纠纷诉讼,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农发种业87,572,053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因偿还债务需要,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农发种业22,000,000股股份进行了质押,质权人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和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雪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何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雪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雪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军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3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19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审计)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制订〈公司司库体系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根据国资委《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库体系管理办法》。董事会认为:该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可以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精益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

(三)《关于补选韩一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鉴于独立董事王一鸣先生已提出辞职,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一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24--014号公告。

(四)《关于补选杨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鉴于独立董事周建如女士已提出辞职,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24--014号公告。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24一015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4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一鸣先生、周建如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因担任农发种业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王一鸣先生、周建如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鉴于王一鸣先生、周建如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因此,王一鸣先生、周建如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一鸣先生、周建如女士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韩一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杨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一军先生及杨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王一鸣先生、周建如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一军,男,生于197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市场贸易研究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和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政策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杨鹏,男,生于1985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2012年北京工商大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2012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中创京安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5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3层3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33次、34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月13日、4月19日、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授权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3层证券事务部 邮编:100032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立青 王艺锟 宋晓琪

联系电话:(010)88067521 传真:(010)88067519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