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祝昌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祝昌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俊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祝昌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昌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昌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俊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昌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昌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俊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4年1月31日至 2024 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3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851.06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合同1项;规划设计合同4项,其他合同26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31项(含规划设计类合同、其他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851.06万元,上述合同均在执行中。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6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玉莲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回避《关于监事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2024年度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融资事项的相关要求做出相关的决定,并签署相关决定性文件,协议,以公司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相关抵押、质押等保证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

根据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审核,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发展所需有其必要性,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应玉莲女士、何姗女士、余建飞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祝昌人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倪海璐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涂必胜(主任委员)、祝昌人、陈小明;

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涂必胜(主任委员)、倪海璐、陈小明。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情况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以及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与修改。(下转10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