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53版)
一、《公司章程》具体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及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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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相关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拟对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与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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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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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6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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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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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初步暂定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在职业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继续聘用其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与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6:00时
会议召开地点:“约调研”微信小程序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元成股份”)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6: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办“元成股份2023年度业绩与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6:0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约调研”微信小程序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祝昌人先生,财务总监陈平先生、独立董事陈小明先生、董事会秘书柴菊竹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微信扫一扫“约调研”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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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小程序,进入网上说明会界面,即可参与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传真号码:0571-81025728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联系人:刘巧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对《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回避表决,全体监事对《关于监事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回避表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议将对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薪酬进行调整,自2023年1月起薪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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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部董事均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其管理岗位领取薪酬,均未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的监事应玉莲、何姗、余建飞三位均在公司任职,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均不领取监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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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办法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的实行按月发放,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以董事津贴方式领取薪酬的实行每半年发放一次。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薪酬计划中未确定年终绩效奖金,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内部的考核办法执行,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管理层的年终绩效奖金。
3、年终绩效奖金的发放具体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拟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董事、监事工作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而制定,薪酬标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由于存在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元成股份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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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牌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4月30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元成。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元成股份”变更为“ST元成”;
(二)股票代码仍为“603388”;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4月30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存在以下事项: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公司前期与关联方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的相关工程项目中存在砂/石料的收入成本未做甲供抵消处理,导致多计收入成本的情况,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部分款项最终支付至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能被识别
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无法及时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影响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三)部分收入与成本核算缺乏必要的审核和监督
公司收入及成本的金额高度依赖成本部,管理层对部分项目收入与成本核算缺乏必要的审核和监督,导致金额不准确,如前述(一)所述,关联方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的相关工程项目中存在砂/石料的收入成本未做甲供抵消处理,导致多计收入成本的情况。
(四)部分收入缺乏有效管理,确认不及时
公司对未结算项目缺乏有效管理,公司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审计结果未能及时入账,收入金额不准确,部分工程审计出具时间为2022年9月至10月,导致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五) 资金支付及供应商管理不到位
公司对资金支付及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如前述(一)所述,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部分款项通过供应商最终支付至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六)在建工程转固依据不充分
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对于转固的依据及流程未有明确规定,导致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不准确。本期子公司越龙山度假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缺乏必要的依据,如部分项目未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缺乏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等,导致转固金额不准确。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4年4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29日停牌1天,2024年4月30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立即推动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按会计差错更正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并于2024年1月31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已督促实际控制人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2024年1月26日公司已收回相关本金及利息。
(二)加强关联方识别及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全面梳理关联方情况,编制关联方汇总表并持续更新;同时组织相关部门重新梳理了关联方与公司关联交易往来情况,全面开展关联交易自查工作,确保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将持续完善并强化财务管理,调整成本管控体系,在财务管理中心下设成本管控部,为财务中心补充工程专业人员,加强收入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进一步提升业财一体化程度,做到业务端、财务端数据相匹配,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针对项目中包含甲供业务,公司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后续业务各环节的核算和披露工作准确完整。
(四)公司按会计差错更正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并于2024年4月27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加强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时追踪项目状态并及时反馈,尤其是对已经完工尚未审价结算的项目加大管控力度,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
(五)工程部门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加强对供应商的成本核算管理,对现有供应商重新梳理、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原有资金支付审批上完善成本管控审批等流程,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加强对实际控制人资金往来的核查力度,以防止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发生。
(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尤其是加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发起,审批,验收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委托专业机构对相关工程造价进行造价审计,并聘请第三方中介对各区块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金额进行财务审计,保证各区块之间费用归集,分摊的准确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对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发起及时性,需要的资料完整性,金额的准确和完整性进行培训。
(七)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其真正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
3、咨询电话:0571-86990358
4、传真:0571-81025728
5、电子信箱:ycyuanlin@vip.163.com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 4 月 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 2023年 12月 31 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1,147.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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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1,147.63万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部分全资子公司、部分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3,200万元,其中授权范围内担保余额为3,200万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的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决定对公司报表合并体系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如下表所示)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2024年度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担保预计授权事项时为止。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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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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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此外,本次担保预计的被担保对象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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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后,经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白水县仓颉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仓颉庙中华上古文化园(一期)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2.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关于重大工程PPP项目的预成交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公司为该项目成交单位。后经2017年7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政府方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签署《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成立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8 年8月17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后,公司与合盛产业目前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并签署《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PPP 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 PPP 项目公司(SPV 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该事项已经 2018年8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3家公司均为公司项目中标后与出资方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的公司,担保事项都经过公司审议通过。且公司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多为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成立的特殊目的的SPV公司(项目公司),上述项目尚未进入运营期,SPV公司(项目公司)未产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公司作为其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的业务承揽方,SPV公司的顺利项目融资有利于其顺利支付公司的设计施工等款项,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拟向浙越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1%的股权,购买价格为26,01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作为公司在休闲旅游业务领域的拓展和转型升级,形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公司对旅游产业的运营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浙江越龙山旅游运营有限公司为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融资需求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签署的协议确定。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大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另行公告并披露具体信息。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安排和实际情况需要,在对外融资时需公司对其融资给予连带责任保障或其他的增信支持,有利于筹措资金和开展业务;且被担保子公司也都是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内公司,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2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3%;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1,745,968.5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鉴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四)公司现金流满足日常经营及长期发展后,尚有较大盈余时。
鉴于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经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等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风险抵御能力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出发,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成股份”或“公司”)报告期内发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部分项目的审价报告出具时间为2022年9月-10月,由于公司未及时获得相关项目审计报告,未能及时入账,存在跨期收入调整。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追溯调整。影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营业收入、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每股收益等报表科目。
●追溯调整将导致公司2022年度调减收入1,416.14万元,影响净利润-1,355.95万元, 2022年营业收入变动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4.60%,2022年净利润变动占更正前净利润的25.15%。本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公司报告期内发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部分项目的审价报告出具时间为2022年9月-10月,由于公司未及时获得相关项目审计报告,未能及时入账,存在跨期收入调整。该部分工程量入账金额111,358,555.04元,审计金额97,197,194.00元,审计价差14,161,361.04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追溯调整。影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营业收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每股收益等报表科目。
主要报表科目变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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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将导致公司2022年度调减收入1,416.14万元,影响净利润-1,355.95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变动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4.60%,2022年净利润变动占更正前净利润的25.15%。本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2年度、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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