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54版)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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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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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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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2023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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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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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和附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2年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18037号】,公司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对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进行了如实反映。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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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0、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昌人先生、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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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相关信息: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传真号码:0571-81025728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联系人:刘巧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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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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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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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在2024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的独资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旅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内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做出决策并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3、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2023年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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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主要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系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情况进行适时适当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关联交易适时适当调整,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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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的独资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2.25%股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及谨慎性判断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名称: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浙江省兰溪市梅江镇中兴路36号
(4)法定代表人:洪忠喜
(5)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3年9月4日
(7)营业期限:2013年9月4日至2063年9月3日
(8)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农业项目开发,实业投资,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摄影、展览服务,会议服务,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日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服饰的销售,食品经营(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越龙山旅游现有股权结构情况:浙江越龙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2.25%股权;赛石集团有限公司16.75%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与越龙山旅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的正常经营行为,预计主要内容为房建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工程及房建设计、景观设计等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日常交易事项。
1、工程定价政策:
工程计价按以下计价标准计取:
1.1 房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2 古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3 市政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4 景观部分(园建、配套建筑、园林小品等)定额套用优先依次为《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和《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5 上述范围之外的工程计价,将以市场平均水平和公司承揽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计价水平相平衡的原则计取,以保障相关计价的合理公允。
2、设计定价政策:
2.1 建筑规划设计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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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景观规划、市政设计、室内设计设计计费标准
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版)》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精神计取,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一定下浮进行取费,在具体合同中双方予以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审议批准相关合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发展所需有其必要性,且相关计价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有其公允性,该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相关的竞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取得,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另一方面该业务的取得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合理性,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回避《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董事会全体回避表决《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该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委员薪酬,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了满足公司后期的项目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2024年度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融资事项的相关要求做出相关的决定,并签署相关决定性文件,协议,以公司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相关抵押、质押等保证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与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做出决策并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出具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将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04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票,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04月制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票,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04月修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04月修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04月修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 票,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04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04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票,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04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04月修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票,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票,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04月修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票,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情况和投资预测,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不超过15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如下:
一、前次授权事项的概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对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融资额度事项时为止,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融资事项的相关要求做出相关的决定,并签署相关决定性文件,协议,以公司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相关抵押、质押等保证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二、本次授权事项的概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融资额度事项时为止,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融资事项的相关要求做出相关的决定,并签署相关决定性文件,协议,以公司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相关抵押、质押等保证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上述融资及借款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发表如下专项意见:2024年度融资额度授权可以提高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小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陈小明先生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陈小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备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为了保持相关工作的准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陈小明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二、选举独立董事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议王建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后无异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职期限相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次独立董事的选举发表了意见:根据《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王建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王建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建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的简历
王建军先生,男,1965年,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9月-1996年10月就职于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工作,1996年10月-2004年3月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04年4月至今任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王建军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