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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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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兰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总数为202,097,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01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代表股份总数为202,094,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0143%;通过网络投票股东3名,代表股份总数为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6%。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6%。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就本议案关联股东问泽鸿先生、问泽鑫先生、朱志兰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0,690,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议案》。

就本议案关联股东问泽鸿先生、问泽鑫先生、朱志兰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0,690,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度-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094,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3%;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良宇、祝佳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