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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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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1版)

1.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0日。

2.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厂房A栋四楼。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节能管理服务;销售代理;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五金产品批发;电器辅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九联科技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讨论,除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1,178,594.79元,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9,188,021.03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87,133,445.3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