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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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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1版)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经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证监会、财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将202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沟通,大华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凌凌,2022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植基,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按照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选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5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燕东微”)于2022年12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9,865,61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98元。截至2022年12月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953,446,261.66元,扣除发行费用196,932,884.69元,募集资金净额3,756,513,376.97元。

截止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87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959,879,926.84元,余额为人民币830,991,322.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在银行对公营业时间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累计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书面形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商业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771,438,546.97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756,513,376.97元存在差额,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14,925,170.00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民币165,395.57万元及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人民币34.24万元。该事项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2023】001140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燕东微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燕东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管规范,实际情况与承诺相一致,信息披露及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制度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及平等自愿原则做出,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发展实际进行的合理估计,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定价方式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劲松、朱保成、郑浩,关联监事王爱清、元巍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在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的规划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在房屋租赁、购买资产以及产品销售等有关业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10,983.34万元。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在房屋租赁、购买资产以及产品销售等有关业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0,833.88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四)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313,921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4月8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北京亦庄国际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亦庄国际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洁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9月7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301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301

主营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企业管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配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屹唐半导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屹唐半导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谢妹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8年9月13日

住所: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19楼1903室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香港

主营业务:主要承担销售职能。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北京光电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北京光电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电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芯连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4月26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万红西街2号5号楼一层1029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万红西街2号5号楼一层1029

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投资委员会委员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东方晶源微电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俞宗强

注册资本金:36,401.6097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18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6号院12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6号院12号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附属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6)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PETER HONG XIAO

注册资本金:45,952.9412万元

成立日期:2005-03-29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3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3层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原材料及设备采购、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资产租赁等内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一般商业条款,按照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及平等自愿原则做出,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派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90,274,634.0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199,104,1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96.42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292,466.7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6,852,174.93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7,964,164.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是一家集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三十余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集成电路及分立器件制造和系统方案提供商。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与方案板块主要采用 IDM 经营模式,即自身体系内包含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中全部或主要业务环节,并通过经营上述环节最终为客户提供具体的产品与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分立器件及模拟集成电路、特种集成电路及器件;制造与服务板块业务主要是公司接受其他半导体企业委托,提供晶圆制造或封装测试环节的专业化服务。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292,466.72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46,852,174.93元。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总投资75亿元建设12英寸晶圆生产线项目,预计于2025年7月项目达产,截止目前本项目正处于建设期,资金投入较大。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4年为公司12英寸晶圆生产线项目建设期,公司资本开支主要用于推进12英寸晶圆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2024年资本支出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鉴于2024年公司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净利润之比为10.6%,低于30%。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进行重点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5号》文《关于同意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燕东微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86.561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53,446,261.6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56,513,376.9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77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采购投资品种方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七天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本次现金管理中的投资产品会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受到相关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影响,不排除现金管理产品受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此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产品可能获取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5.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用于采购投资品种方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七天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审议程序: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管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规避

1.财务部为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依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利率变动情况以及董事会关于现金管理的决议等,对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资金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2.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广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公司”)预计2024年为四川广义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四川广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78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广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等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2024年度四川广义拟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时,需要燕东微为其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四川广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783万元。

2024年公司预计对四川广义的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待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燕东微及四川广义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广义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下转1104版)

(上接1101版)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洁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