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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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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5版)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3.90元。截至2023年7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83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4,492,919.22元,募集资金净额754,507,080.78元。

截止2023年7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2,445,509.58元,其中:公司置换截止2023年11月15日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6,023,107.1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2,445,509.58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3,604,026.10元、发行费用税费3,775,5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5,665,597.30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48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665,597.3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3年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6月15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9月1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仅扣除保荐承销费之后划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其它发行费用将在募集资金到达专户后扣除,因此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存在一定差异。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27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本次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累计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 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促进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 公司良性发展,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 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27 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维持了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认为预计的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

1、采购或销售商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

2、关联担保

2023年度,,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和谌小霞夫妇、宋春响和肖谊荣夫妇、袁纯全和邱洪琼夫妇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采购或销售商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不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

2、关联担保

公司关联方张汉洪和谌小霞夫妇、宋春响和肖谊荣夫妇、袁纯全和邱洪琼夫妇2024年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业务)、开展保理业务、供应链金融、向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以及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自然人

1、张汉洪先生

张汉洪,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汉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1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

2、谌小霞女士

谌小霞系张汉洪配偶,中国国籍,未在公司任职及持股。

3、宋春响先生

宋春响,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项目管理中心主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职深圳市誉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宋春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55,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

4、肖谊荣女士

肖谊荣系宋春响配偶,中国国籍,未在公司任职及持股。

5、袁纯全先生

袁纯全,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袁纯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1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

6、邱洪琼女士

邱洪琼系袁纯全配偶,中国国籍,未在公司任职及持股。

7、邱明见先生

邱明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袁纯全配偶邱洪琼之胞兄,未在公司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 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担保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担保,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上述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担保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担保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预计不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接受关联人担保是合理的,上述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关联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27 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套期保值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澳元等。

2、交易金额: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品种:结合资金管理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套期保值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澳元等。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6、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或反向平仓式展期的方式。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敞口余额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低风险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同时,为担保上述额度内的银行业务,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计划,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日常经营和生产扩建项目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敞口余额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低风险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额度可大于授信敞口余额,使用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订单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保理、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产品。

同时,为担保上述额度内的银行业务,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

前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业务金额,实际业务金额具体以公司的实际融资需求为准,审批额度内的单笔业务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上述额度内相关的授信/借款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费用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相关机构交易要求,为保障公司金融机构融资及相关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关联方张汉洪和谌小霞夫妇、宋春响和肖谊荣夫妇、袁纯全和邱洪琼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业务)、开展保理业务、供应链金融、向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以及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直接办理相关业务,不需要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单独进行审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敞口余额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低风险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同时,为担保上述额度内的银行业务,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关联方张汉洪和谌小霞夫妇、宋春响和肖谊荣夫妇、袁纯全和邱洪琼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敞口余额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低风险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同时,为担保上述额度内的银行业务,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公司关联方张汉洪和谌小霞夫妇、宋春响和肖谊荣夫妇、袁纯全和邱洪琼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以上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和接受接受关联方担保。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关联方张汉洪和谌小霞夫妇、宋春响和肖谊荣夫妇、袁纯全和邱洪琼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是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上市公司关联方张汉洪和谌小霞夫妇、宋春响和肖谊荣夫妇、袁纯全和邱洪琼夫妇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27 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3.90元。截至2023年7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83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4,492,919.22元,募集资金净额754,507,080.78元。

截止2023年7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2,445,509.58元,其中:公司置换截止2023年11月15日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6,023,107.1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2,445,509.58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3,604,026.10元、发行费用税费3,775,5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5,665,597.30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48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665,597.30元)。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的额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产品品种: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在前述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一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 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 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 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27 日

(下转1108版)

(上接1105版)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顺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桂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顺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桂成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顺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桂成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顺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桂成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顺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桂成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