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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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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9版)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考本章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 2024年 4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第一季度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为703.71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5,877.56万元,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625.8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703.7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5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吴飞美女士、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飞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妙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晓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18.7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7.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3.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60.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20.5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274,535.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21,330,009.78元、289,228,435.40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22.96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在不超过预计审计费用20%的范围内调整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5、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吴飞美、罗妙成、郭晓红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制订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5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18.7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7.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3.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60.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20.5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健全了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 2024年 4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3,674.71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277.91万元、-69.58万元及66.5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5,173.67万元,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399.7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674.7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号)核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53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39,54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696,456.0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84,623,751.6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96,586,872.24 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31,134,3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25,305,640.13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4,244,894.11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19,000,000.00元、持有通知存款金额为2,060,746.0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1、本期募投项目结余转出金额(含结项募投项目待支付尾款)中“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12,546,056.77元、“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148,922.54元、“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3,647.56元;

2、福光股份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82.3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79820180802260166的销户,账户余额12,546,056.77元(其中待支付募投项目尾款 3,653,867.05 元,已审议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8,892,189.72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待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9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中国银行福清宏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2月28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就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于2023年3月8日中国光大银行福清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79820180802260166进行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因公司“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开立的账户8111301012800504343已于2023年6月20日销户。

(2)因公司“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宏路支行开立的账户405280281861已于2023年8月28日销户。

(3)因公司“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已结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开立的账户79820180802260166已于2023年10月11日销户。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通知存款情况如下: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为43010076801400001187的通知存款账户,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为43010078801600001401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智能通知存款形成的通知存款账户。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账号为118010100200376217的通知存款账户,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账号为118010100100223106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智能通知存款形成的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3-010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000万元已归还18,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 2022-062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3-039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2,106.07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21,900.00万元、通知存款余额206.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93.2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公司 2023-050号公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2.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335.99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金额365.39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所认为:贵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福光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5: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同意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4月;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3月(详见公司2021-021号公告)。

注6: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638.1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7: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详见公司2021-067号公告)。

注8: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32号公告)。

注9: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42号公告)。

注10: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能312万只棱镜,但因产品的下游为新兴电子消费产品,新产品的推广进度低于预期,芯片短缺也对新产品的需求量造成不利影响,造成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11: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为16,663.85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9,537万元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7,126.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846.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2,280.85万元)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注12: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2.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翔电子”)及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科技集团”)。关联董事何文波先生、何文秋先生和何凯伦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3年度租入/租出总额;

2、本年年初至2024年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青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永威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双翔电子100%股权

2、公司名称: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文波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58号(快安科技园区42、46号地块)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3号车间A1-11室(自贸试验区内)

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经营范围: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其他未列明的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何文波持有福光科技集团100.00%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租入/租出房屋、接受配套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福光科技集团签署了《租赁合同》:租赁物为福建省福清市音西康达路30号的部分厂房及配套附属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租赁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租赁物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162,808.60元,其中租金为每月86,758.52元,物业管理费为每月76,050.08元。

2、公司与双翔电子签署了《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公司增加租赁双翔电子部分配套用房。租赁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止;租赁物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71,544元。

3、公司与双翔电子签署了《业务承揽协议》:公司将员工宿舍及员工餐厅相关事务外包,双翔电子为公司提供员工宿舍及员工餐厅配套管理服务,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服务费合计423,900元。

除以上协议外,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后,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具体项目需求,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各关联人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业务依赖。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5、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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