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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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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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殷福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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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殷福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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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殷福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4-01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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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净高纯试剂2024年第一季度平均售价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光伏太阳能板块产品销量增加,且平均售价相对较低所致;与2023年度超净高纯试剂平均售价6,445.02元/吨相比,无异常变化。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4-019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履行公司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吉正山,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龚徐俊,2020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文博,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8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总额10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以外其他服务的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2023年2月20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根据通知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原则性要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公司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己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4-020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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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3、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至议案9、议案11至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01、议案7.02、议案7.03、议案7.04、议案7.05、议案7.06、议案8.01、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殷福华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7.01、议案7.06、议案9回避表决,姚玮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7.05、议案9回避表决,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7.02、议案7.03、议案7.04、议案8.01、议案9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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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下午12:00-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
联 系 人:费祝海
联系电话:0510-86968678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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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4-016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娄刚先生、董事徐啸飞先生、独立董事董毅女士、独立董事承军先生、独立董事章晓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马瑞辉先生委托董事徐啸飞先生代为出席并授权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殷福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4-01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马瑞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马瑞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瑞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马瑞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马瑞辉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和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保障公司治理质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爱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刘爱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经审阅刘爱吉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全体委员认为前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刘爱吉简历
刘爱吉先生,男,1967年0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17年06月至2021年04月,担任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共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21年04月至2021年05月担任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1年05月至2022年04月担任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年04至今担任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山东高阳建设有限公司、淄博德才城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