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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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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013,530.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1,314,802.02元。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9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9,923,600股,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0,000,000股,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109,923,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584,72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2.09%。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此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2.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涵盖两大板块,焦化板块和重型机械板块,下面分别对业务情况作介绍:

1.焦化板块

主要业务: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焦化业务,涉及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煤气、粗苯、焦油、硫铵、硫磺等。其中,以煤炭为原材料生产的冶金焦炭,主要用于高炉炼铁,是钢铁行业仅次于铁矿石的重要原料。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重型机械板块

主要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昆钢重装集团主要从事起重运输机械、矿冶装备制造、维检服务和耐磨材料等业务。起重运输机械业务主要进行起重机、胶带机等运输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矿冶装备业务主要进行冶金装备、矿山装备、隧道掘进装备、风电和水利装备、环保设备和轧辊等的制造。维检服务业务主要从事设备、生产线的维护检修业务。耐磨材料业务主要从事耐磨、耐腐、耐热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2.2.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云煤能源公司艰苦奋斗的一年。国内冶金焦价格震荡运行,总体价格较上年大幅下降。200万吨焦化项目投产后向达产达效全力冲刺,公司的重点工作如约完成,安全环保形势总体稳定,一切工作的完成都殊为不易、值得镌刻。2023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1.以变应变,精心组织经营工作

一是坚定执行经营战略。安宁焦化厂、师宗煤焦化按计划组织生产经营;重装集团做精做强,“划小核算单元”管理,提升经营效果;燃气公司承接并攻克艰难项目,经营保持正现金流,全年实现盈利。二是形成产供销研联动。每日核算不同品种结构下的损益,动态调整生产负荷。通过“一事一议”“一单一议”等灵活方式,减少单采数量,加快采购频率,促使各煤种价格差异化。拓宽焦炭销售渠道,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了省内市场占有率。三是创新化产品销售模式。煤焦油、粗苯、硫酸铵网上竞价销售量均为100%。客户覆盖云贵川、安徽、山东、江苏等地,成为区域化工产品的风向标。

2.体系推进,压实安全环保责任

一是安全体系化工作推进。修订安全环保制度16个,整改重大隐患16项,围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向一线职工进行宣贯。组织7项专项整治,督促完成整改126项问题和隐患。承办多项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促进应急能力提升。安全文化结出硕果,师宗煤焦化获得一项全国第三届2022年企业安全文化“综合类最佳实践案例”。安宁焦化厂获得一项中国宝武2023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竞赛优秀成果。完成200万吨焦化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二是环保工作有序推进。中国宝武环保大检查209项问题隐患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提高政治站位,想方设法推进师宗煤焦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项目焦场大棚、VOCS治理,项目建设按政府时限完成,并通过县、市、省验收。组织完成200万吨焦化项目在线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精心组织,协办昆明市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获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优秀组织奖”。三是消防应急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各级消防应急责任,针对性开展培训教育,注重实战开展演练,抓实火灾防控,各层级消防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克服困难,通过了200万吨焦化项目消防验收。

3.步步为营,经济高效组织生产

一是推进安宁焦化厂达产达效“456”工程,制定产量“爬坡计划”,产能利用率9月份达94.39%,日出炉最高达到130炉,实现达产达效目标。二是强化生产核算“日清日结”。按日分解月度产量计划,全面掌控生产进度,及时纠偏。三是完善对标指标体系。分层分类优化“四维五级”指标,形成公司级9项,厂/部级49项,作业区/科室级80项,班组级138项,岗位级968项的指标体系。安宁焦化与中南钢铁各基地对标全焦成本,与鄂钢焦化对标焦炉操作技术指标、化产品回收率、焦炭质量和成本,与太钢焦化和美锦能源对标技术经济指标、操作水平、能源环保管理等。师宗煤焦化立足周边焦化,对标配煤准确度、K2系数、无烟焦炉、洗脱苯和硫铵操作等。四是推进能效管控。安宁焦化厂能耗连续7个月优于行业标杆水平,充分体现和发挥了SWJ7.6顶装焦炉和配套设施先进的节能优势;多方协同,煤气放散持续降低,全年放散率控制在1%的目标范围内。师宗煤焦化在低负荷生产状态下,焦化工序能耗保持稳定。安宁焦化厂、师宗煤焦化各项能耗指标均完成了2023年度节能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五是保证焦炭质量前提下,结合煤焦化产品市场行情,动态优化调整配煤比结构,提升配合煤挥发分,煤焦油和粗苯回收率明显提升;师宗煤焦化低负荷下化产品回收率自8月份连续稳定保持较高水平。

4.全员发动,实施全流程双基精益管理

一是以精益6S管理强基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周例会、日常检查、半年度检查、管理者巡查等工作机制。充实了部门、分子公司的联络员、内训师队伍。组织自主改善项目267项,将改善工作成果化。组织全员改善活动,在提高化产品得率、防洪、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车辆停放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推进规程以及标准作业卡的制订、修订,促进标准化作业、作业标准化。安宁焦化厂清理了大量施工垃圾等不要物,厂区道路、绿化、可视化等现场环境以及职工休息环境明显改善。师宗煤焦化推进标杆区域打造,整体环境保持较好。重装集团加大了对设备及现场环境的维护、清扫。二是以精益设备为载体促效率提升。设备检修计划完成率97%;设备故障或事故主作业线停机次数及市场均同比下降。开展隐患排查,并整改561项,整改完成率100%。严格采购计划、急件计划管控,对库存压降指标进行分解。在精益设备专项工作中,完善设备编码,制定关键设备清扫标准,制定点检、润滑、维修、检修标准作业卡,精益创新攻关项目已进入成果总结阶段。

5.创新驱动,以科技助力提质增效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产品和技术是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形势的发展比任何时候都需要注重科学技术。针对煤资源多变复杂的情况,累计完成小焦炉试验330炉,为稳定焦炭质量和配煤比调整打下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安宁焦化厂和师宗煤焦化双热态、双冷态合格率均保持了较好水平。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研项目16项,年度专利申请16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专利授权数29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焦化污水深度处理回用系统创新研究与应用》获得昆钢科技成果二等奖。“红火QC小组”和“降温QC小组”被命名为2023年度云南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针对200万吨焦化项目先进而复杂的工艺技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撰写技术论文并发布技术创新成果,展示了公司驾驭现代化设备和工艺的能力。

2.2.3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十四五”以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等文件,2023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均明确提出高质量推进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焦化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的目标要求;

2024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力争6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改造目标。这意味着焦化行业成为继火电、钢铁行业之后又一个实施超低排放的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围绕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焦化行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将迈向更高水平。

2.焦化行业准入标准提高,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发布《焦化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焦化行业双碳目标的路径将分三步走:第一步在2025年实现碳达峰,第二步在2035年力争减碳30%,第三步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推进焦化行业双碳目标的实现可促进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双碳目标下,已明确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焦化产能,现有焦化企业推动实施钢焦融合、兼并重组,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炭化室高度小于 4.3 米焦炉列为淘汰类;将污染物或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高出行业平均水平、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类和限制类名单;将“独立焦化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的炼焦项目”新列入限制类。

3.国家政策鼓舞循环经济,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

《焦化行业规范条件》《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看法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目(2024年本)》《国家钢铁产业进展政策》《轮胎产业政策》等政策文件为传统焦化企业的发展指明方向,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进展循环经济等成为行业将来进展的重点,国家政策鼓舞和支持延长产业链、副产品精深加工,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的焦化企业,鼓励企业在超低排放改造时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如干法熄焦、上升管余热回收、循环氨水及初冷器余热回收等,并引导焦化产业链向下游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延伸,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现有成熟减污降碳技术应用。

4.技术装备水平持续提高,科研开发力量不断增加

我国焦化产能已经形成了集“设计研发、装备制造、建设施工、生产运营、检化验”等为一体的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做到了对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最广泛、对炼焦煤价值潜力挖掘最充分。先进工艺流程和现代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为建设我国现代化焦化产业供应了坚实的技术装备保障。

我国焦炭产量占全世界的70%,焦炭年出口量最多超过1000万吨,炼焦技术装备出口到10余个国家,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煤化工产业。一大批讨论中心、试验室(基础)、高新技术企业和示范企业,为我国焦化产业构建了基础理论研究能力强、产业链完整、标准体系健全、技术力量雄厚的科研开发体系。

2.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股东情况

2.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2亿股,并于4月24日完成证券登记工作。

2.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2.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2.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共生产焦炭243.7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4.61亿元,同比上年的75.41亿元,减少0.80亿元;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亿元。原因分析如下:

2023年,国内冶金焦价格震荡运行,总体价格较上年大幅下降,但原料煤价格坚挺,原料煤价格跌幅小于焦炭价格跌幅,多数焦企处于亏损状态。

2023年公司转让所持三个煤矿100%股权,三个煤矿股权出售确认当期投资收益26,124.58万元。

3.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792 公司简称:云煤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9,923,600股,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0,000,000股,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109,923,6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26日,公司在产交所正式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2024年2月29日,公司收到产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确认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项目的受让方为云南福泽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3月21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金山煤矿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交易确认当期投资收益155.21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昆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昆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昆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0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的主要内容:《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所得税负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项目,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9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监事会全体监事,本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269,631.88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其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方式和比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在发表该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于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在发表该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会议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已经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经济活动范畴,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对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较为了解,能较大程度降低交易风险。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的市场原则,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李树雄、张国庆、张海涛、邹荣、施晓晖已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该事项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仔细审阅,并就相关事宜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根据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进行确定,以同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或是成本加成,最终价格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预算编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579版)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