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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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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135,349,12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465,493,140.84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1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为产业园区开发运营、贸易和专业服务、以及城市更新。

1.产业园区开发运营

(1)自贸区深化改革带来机遇与挑战。从 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至今,全国范围内自贸区的数量已达到 22 个,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已面向全国复制推广,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核心区的外高桥保税区发展面临竞争挑战。但随着浦东引领区建设方案的实施、浦东综合改革试点的推进以及国家赋予浦东打造“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中心功能区的重大发展机遇,加上国务院于2023年12月发布的《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7 个方面 80 条,为上海自贸区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2)产业园区向集群化、复合功能转型,竞争日趋激烈。产业园区已经由发展初期依靠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的阶段,逐步转向依靠产业集群效应和综合营商环境吸引企业入驻的阶段,并向特色化、绿色低碳化、数字化、智慧化方向发展。在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吸引战略新兴产业、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园区特色等方面竞争激烈。

2.贸易和专业服务

(1)贸易服务向全流程综合服务方向发展。随着全球贸易合作不断深化及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市场信息及资源渠道愈发透明,盈利空间逐步收缩,同时配套金融工具日益丰富,贸易行业已逐步从物资流通向融资贸易、供应链整合等衍生方向发展,盈利模式也从单纯的购销差价向资源整合、信息服务、资金融通等多种增值服务方式转变,风险表现形式日趋复杂。

(2)专业服务向专精特新发展。随着客户对服务专业化、精深化要求的不断提升,企业需要专注并深耕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通过精细化地生产和管理为客户提供精细化的产品或服务,或是给客户提供具有行业或区域独特性的产品或服务,通过自主创新和模式创新去赢得市场。

3.城市更新

(1)上海住宅房地产政策调整缓慢。2023年8月以来,全国各地围绕供需两端政策放松力度明显加大,上海结合自身市场情况优化调整了降首付、降房贷利率、降二手房交易税费等政策,限购政策仅在五大新城和外环以外范围且仅针对非户籍购房人有限放开,对刚性住房需求购买力激发不大。

(2)商业办公房产存量市场竞争激烈。受需求减弱、供给增加等因素影响,全国商业办公房产空置率呈现上升趋势且租金下行压力大,呈现差异化定位,多元化发展趋势。

外高桥集团股份秉承“创新自由贸易园区运营商 全产业链集成服务供应商”的战略定位,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中占经营收入和利润比重较大的业务是物业经营、贸易及服务、以及商业房产销售。

1、物业经营:公司在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外高桥物流园区、外高桥(集团)启东产业园、浦东新区森兰区域从事开发、招商、运营和管理,为客户提供产业园区厂房、仓库和配套办公楼宇,森兰区域商业、办公物业的租赁及管理服务。2023年,该业务为公司实现经营收入2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2.78%。在2023年全国主要城市的产业园区空置率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公司各类物业综合空置率为7.98%,其中厂房、仓库等产业物业空置率仅为7.36%,较2022年下降约3个百分点,呈现出较强的稳健性和成长性。

2、贸易及服务:该业务为公司2023年带来35.45亿元营业收入,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46.8%。公司通过自营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商品展示、专业贸易服务平台及配套物流等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流程的综合贸易服务解决方案,并通过打造专业贸易服务平台,形成了进口占比全国领先的医疗器械、药品、化妆品、钟表和酒类等商品品类。2023年,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继续在上海市保持领先地位,全年进出口代理货值101亿美元,进出口自营货值2.23亿美元,下属3家进出口公司进入2023年上海市进出口百强企业,2家企业被评为“2023年度上海市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同时,公司统筹集团系统资源,以全方位、一站式、专业化的服务,构建集选址落户、公司设立、证照申办、票税服务、运营支持、投资购并、清算注销等商务与管理咨询服务于一体的企业全生命周期专业服务体系,形成专业服务收入。

3、商业房产销售:为满足投资入驻产业园区的企业人员的居住需求,实现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国际贸易城,公司主要在森兰楔形绿地范围从事住宅开发建设、销售及物业管理,并择机在浦东新区其他区域内布局。2023年,该业务为公司带来商业房产销售收入16.9亿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648、900912 公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暹豪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俞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暹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暹豪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2024-02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执行情况

及202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股份”)202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为:包括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对系统外(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单位和个人)担保、控股子公司对集团股份合并报表企业担保,提供总额不超过54.7亿元的担保额度;外高桥集团财务公司对集团股份合并报表企业提供业务担保总额不超过28亿元。

● 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担保事项部分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系统外担保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2023年度对外担保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系统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5674亿元。公司本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控股子公司对集团股份合并报表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4.245亿元。外高桥集团财务公司为集团股份合并报表企业提供业务担保余额为11.6707亿元。上述担保余额合计为20.4831亿元。

具体情况见下表《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2023年担保余额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内。

二、202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为:包括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对系统外担保、控股子公司对集团股份合并报表企业担保,提供总额不超过54.7亿元的担保额度;外高桥集团财务公司为集团股份合并报表企业提供业务担保总额不超过28亿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的业务计划,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如下表《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所示: 单位:万元

注1:浦隽公司原计划2023年拟通过发起保债计划融入资金归还2023年10月29日到期的股东双方借款,融资额度预计20亿元,股东双方按出资比例提供保证担保(其中: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8亿元)。现根据实际情况,浦隽公司已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归还到期的股东借款,目前新的股东借款期限至2026年10月29日,预计2024年度尚无担保额度需求。

注2:2023年8月,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为中船邮轮的全资子公司 Rheinhold & Mahla GmbH(简称“R&M 公司”)在银行的1250万欧元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R&M公司的借款主要用于补充 R&M 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偿还2023年8月到期的欧元贷款。

注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25%、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4.75%和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45%。三方股东预计按出资比例为其4亿元融资提供担保,其中: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8,100万元,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担保13,900万元。

注4:根据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抵押贷款流程,自商品房客户与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相关的《房屋抵押贷款协议》至取得《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期间,由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提供商品房销售阶段性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森兰名苑项目尚未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商品房阶段性担保余额为2.8408亿元、额度3亿元仍需保留。同时,根据公司2024年商品房销售计划,预计为购房客户新增商品房阶段性担保额度10亿元。

注5:根据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抵押贷款流程,自商品房客户与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相关的《房屋抵押贷款协议》至取得《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期间,由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提供商品房销售阶段性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森筑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商品房阶段性担保余额为1.3266亿元,根据公司2024年商品房销售计划,预计为购房客户提供商品房担保余额为15亿元。

注6:根据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抵押贷款流程,自商品房客户与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相关的《房屋抵押贷款协议》至取得《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期间,由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提供商品房销售阶段性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森航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商品房阶段性担保余额为0元,根据公司2024年商品房销售计划,预计为购房客户提供商品房担保余额为15亿元。

注7:物流贸易类公司指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该项担保用于根据业务需要开具信用证、保函、银票等。其中被担保方:1)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上海外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报关有限公司、三凯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2)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上海外高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8:财务公司为集团股份合并报表企业的担保主要用于开立保函,包括:开立的进出口业务关税保函、工程履约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其中,1)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森筑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森航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西西艾尔启东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国际智能设备展示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报关有限公司、上海外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新发展进出口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新发展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新发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新发生的担保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2024年度担保事项做如下授权:

1、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对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的担保事项:

(1)公司本部:在等值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决定为中船外高桥邮轮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R&M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8,100万元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决定为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13亿元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决定为商品房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外联发公司:在1.39亿元担保额度内,授权外联发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授权指定人为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3)森筑公司:在15亿元担保额度内,授权森筑公司股东批准并授权指定人决定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4)森航公司:在15亿元担保额度内,授权森航公司股东批准并授权指定人决定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合并报表企业担保事项:在9.1亿元担保额度内,授权各相关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批准并授权指定人签署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在该额度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对同一股东控制下企业的担保额度。

3、财务公司对本公司合并报表企业担保事项:在28亿元担保额度内,授权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授权指定人签署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上述对外担保的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相应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48 证券简称:外高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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