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8亿元,同比下降8.92%,其中陆缆系统7.38亿元,海缆系统3.81亿元,海洋工程1.89亿元;2024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亿元,同比增长2.95%,环比增长47.82%。
报告期,公司在电力建设、轨道交通、海上风电、海洋油气等领域进一步加大战略合作与市场开拓力度,中标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主、配网材料框架招标项目约5亿元,轨道交通用电缆近9000万,陆缆系统中标约17亿元;中标华能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220kV及66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设备采购(低频)项目约3.28亿元,中广核烟台招远400MW海上光伏项目(HG30)项目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采购及安装项目0.89亿元,国电电力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35kV海缆深埋施工工程等项目,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中标约7亿元。
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在手订单71.37亿元,其中海缆系统25.80亿元,陆缆系统36.82亿元,海洋工程8.75亿元,220千伏及以上海缆、脐带缆占在手订单总额近3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