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02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2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2,6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727,358.49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838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科技”)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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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勤勉敬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就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盈利状况及2024年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立信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非独立董事向荣先生、刘荣先生、毛钢烈先生、覃光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杨晓波先生、田玲女士、冯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荣先生、毛钢烈先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杨晓波先生、田玲女士、冯建先生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生产经营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对应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本着对股东、对公司负责的精神,以诚信的理念、实事求是的态度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为促进公司发展作出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就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度整体运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906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毛萍女士、徐永刚先生、杨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将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3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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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涉及的关联股东向荣、刘荣、毛钢烈、覃光全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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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 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公司管理楼12楼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管理楼12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61773081
会议联系人:毛钢烈、唐丹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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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