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21版)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103.28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2.39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00.67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616.34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1,616.3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状况。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人(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臧牧先生回避,委员竺长安先生、刘长宽先生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监事会审议。
(二)2024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臧牧先生、黄文平先生、王腾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参与表决的董事的一致通过。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因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皖仪科技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皖仪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603689.SH)、国盾量子(688027.SH)、长信科技(300088.SZ)、中旗股份(300575.SZ)、恒烁股份(688416.SH)、卫宁健康(300253.SZ)、禾盛新材(002290.SZ) 、安徽建工(600502.SH)、龙迅股份(688486.SH)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林军,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 2022年开始为皖仪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元琛科技(688659.SH)、同庆楼(605108.SH)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徐斌,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真兰仪表(301303.SZ)、皖维高新(600063.SH)、美邦股份(605033.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李林军、项目质量复核人徐斌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2万元,与2022年度收费一致。2024年度的审计收费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容诚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规范公司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情况
(一)制定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情况
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公司对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并对《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股份回购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上述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及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以及对《公司章程》《股份回购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5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677.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846.7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6月30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原投入4,937.05万元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投入25,929.23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严格按照《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单体工程土建结构,正在施工幕墙。该项目因前期工程渣土无法出场(因政府原因无弃土场)以及前期外部环境(公共卫生事件)致使主体结构及工程进度放缓以及科研楼功能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
2.“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完善中。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
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O2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02,93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6.6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4.00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213.3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3,334.00万股的1.6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1%;预留53.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3,334.00万股的0.4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99%。
(3)授予价格:5.42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4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51人,预留授予83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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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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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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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待改进(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待改进)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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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1)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归属股票数量为43.263万股。
(1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3)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归属股票数量为43.293万股。
(1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向15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2.7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3月9日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52.3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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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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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10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前述人员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为421,84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59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前述人员本次可归属数量总计为81,090股。综上,本次合计可归属数量总计为502,930股,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经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经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月15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3月9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8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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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及自愿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及自愿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0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421,84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59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81,090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合计可归属数量总计为502,930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3月15日;预留授予日:2022年3月9日;
(二)归属数量:502,93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421,84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81,090股);
(三)归属人数: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104人;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59人;
(四)授予价格:首次授予5.42元/股(调整后);预留授予5.42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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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中10名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的激励对象。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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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包含预留授予部分中5名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的激励对象。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10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59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上述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上述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502,93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1、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归属股票数量为43.263万股。
1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3、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归属股票数量为43.293万股。
1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62-0.20=5.42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5.62元/股调整为5.42元/股。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8号 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下转9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