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43版)
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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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半年报更正
1)2023半年报第二节第6条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
更正前: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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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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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在边缘计算领域的收入有所增长,同比增长104.39%。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61.19%,主要是本报告期内IP授权收入减少,同时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了产品价格下调,晶圆等生产成本增加,导致公司业务收入毛利率下降。本报告期业务收入的平均毛利率为25.55%,去年同期为53.40%,下降了27.85个百分点;……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456.9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业务收入的平均毛利率下降,为25.55%,去年同期为53.40%,下降了27.85个百分点;……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下降7.04%,主要是本报告期净利润下降,公司发放2022年度股利5,928.81万元,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回购股份资金10,199.95万元。
5、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50%,主要原因是扣非后的净利润下降与公司股份数量增加所致。
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加了22.5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继续较大幅度增加了研发人员的数量与研发材料的投入,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长92.29%。
更正后: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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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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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59%,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在边缘计算领域的收入有所增长,同比增长153.8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58.02%,主要是本报告期内IP授权收入减少,同时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了产品价格下调,晶圆等生产成本增加,导致公司业务收入毛利率下降。本报告期业务收入的平均毛利率为23.76%,去年同期为53.40%,下降了29.64个百分点;……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446.9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业务收入的平均毛利率下降,为23.76%,去年同期为53.40%,下降了29.64个百分点;……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下降6.98%,主要是本报告期净利润下降,公司发放2022年度股利5,928.81万元,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回购股份资金10,199.95万元。
5、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33.33%,主要原因是扣非后的净利润下降与公司股份数量增加所致。
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加了17.0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继续较大幅度增加了研发人员的数量与研发材料的投入,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长92.29%。
2)2023年半年报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研发投入情况表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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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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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半年报第三节第四点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更正前:
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07,002.34万元,净资产262,234.01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67.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4.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1.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46.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6.91%。
按应用领域来分,报告期内,公司信息安全收入6,116.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85%;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收入4,773.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6%;边缘计算和网络通信收入11,080.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39%。
更正后:
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07,003.31万元,净资产262,234.01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14.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1.2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8.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52.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6.96%。
按应用领域来分,报告期内,公司信息安全收入6,116.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85%;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收入4,837.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边缘计算和网络通信收入13,763.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88%。
4)2023年半年报第三节第五条风险因素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更正前:
下游市场需求的波动和上游供应商供应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波动。本报告期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了产品价格下调,晶圆等生产成本增加,导致公司业务收入毛利率下降。本报告期业务收入的平均毛利率为25.55%,去年同期为53.40%,下降了27.85个百分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0,738.68万元、52,483.06万元、22,067.13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020.46万元、7,691.21万元、-3,734.97万元。
更正后:
下游市场需求的波动和上游供应商供应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波动。本报告期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了产品价格下调,晶圆等生产成本增加,导致公司业务收入毛利率下降。本报告期业务收入的平均毛利率为23.76%,去年同期为53.40%,下降了29.64个百分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0,738.68万元、49,735.91万元、24,814.28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020.46万元、7,497.49万元、-3,541.25万元。
5)2023年半年报第三节第六条主营业务分析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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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6%,主要是公司的在边缘计算领域的收入有所增长,同比增长104.39%。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8.49%,主要是本报告期业务毛利率为25.55%,上年同期为53.4%,减少了27.85个百分比。定制芯片量产服务本报告期收入11,775.91万元,占收入比53.36%,上年同期毛利为20.89%,本报告期为11.07%,主要是占比与毛利引起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
变更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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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59%,主要是公司的在边缘计算领域的收入有所增长,同比增长153.88%。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长94.02%,主要是本报告期业务毛利率为23.76%,上年同期为53.40%,减少了29.64个百分比。定制芯片量产服务本报告期收入14,458.72万元,占收入比58.27%,上年同期毛利为20.89%,本报告期为10.75%,主要是占比与毛利引起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
6) 2023年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30递延所得税资产
更正前: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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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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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23年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59盈余公积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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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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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23年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60未分配利润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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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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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23年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61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更正前: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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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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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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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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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3年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76所得税费用的变更
更正前: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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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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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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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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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3年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变更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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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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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3年半年报第十八节补充资料其它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的变更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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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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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三季报更正
1)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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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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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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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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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24]E1246号《关于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做出的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六、其他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对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时间
根据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6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8,800,000.00元,该股款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其承销保荐费238,282,339.67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280,517,660.33元于2021年12月3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56,423,924.18(不含增值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62,376,075.82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202,376,075.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苏公W[2021]B1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91,859,548.46元,公司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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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的收益中包含2022年到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而于2023年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2,376,070.86元,包含2022年进行现金管理而于2023年收益到账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945,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芯微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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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7,892.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资金用于先期投入转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将闲置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见附表2。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4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1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将超募资金4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云-端信息安全芯片设计及产业化项目”、“基于C*Core CPU核的SoC芯片设计平台设计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RISC-V架构的CPU内核设计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市高新区枫桥2.5产业园的国芯科技研发大楼”及无锡市变更为“苏州市高新区狮山总部产业园-上市企业总部园K地块9号楼”及无锡市,将用于募投项目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3,856.4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购买土地并自建研发及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房产”。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端信息安全芯片设计及产业化项目”及“基于C*Core CPU核的SoC芯片设计平台设计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0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国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表》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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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3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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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薪酬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期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公司内部董事郑茳、肖佐楠、匡启和、蒋斌、王廷平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约定及其工作完成情况领取2024年度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不领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陈弘毅、肖波、张薇2024年度津贴按照10万元/年(税前)标准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不因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额外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公司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及签订的相关劳动合同约定来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岗位、贡献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领取相应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当年公司及个人绩效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与其对公司的贡献成正比。基于前述原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郑茳、肖佐楠、匡启和、蒋斌、王廷平、钱建宇、艾方、黄涛、张海滨2024年度的薪酬均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代扣代缴;
2、监事、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等会议及办理公司相关事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合考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所在的地域、发展规模、行业门槛等因素,并与同行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属于同行业正常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