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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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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3、注册资本:3,8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徐宏

5、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流洞村村东组

6、主营业务:汽车用铝合金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MA8NECWH47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徐文磊

5、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东区广宜路(永茂泰产业园内)

6、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铜排(Bursbar)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六)宁波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2月2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DCGHL927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徐文磊

5、住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兴慈六路637号

6、主营业务:汽车用铝合金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股100%

8、截至2024年3月末尚未开展经营。

(七)安徽永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5月3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MA8LKK2P1L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周秋玲

5、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流洞村村东组

6、主营业务:铝危废处置

7、主要股东: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铝业直接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八)广德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5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MA8QF6EX2F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徐文磊

5、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

6、主营业务:汽车用铝合金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主要股东: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铝业直接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已披露的担保外,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尚需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获取金融机构融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运营,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业务和各项资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获取金融机构融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运营,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业务和各项资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总计为人民币79,047.09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210,042.44万元)的37.6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3,547.09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30.25%;全资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0.71%;公司及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6.67%。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的工作量,公司支付给天健所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控报告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天健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天健所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永茂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送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徐宏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披露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逐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7.01、张志勇独立性自查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志勇回避表决。

7.02、李英独立性自查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英回避表决。

7.03、李小华独立性自查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小华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023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注:因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换届聘任,2023年4月28日,王斌开始担任董事及高管、张志开始担任董事,孙福荣不再担任董事及高管、孙晓鸣不再担任董事。另外,张树祥于2023年7月31日不再担任高管,范玥于2023年8月25日开始担任高管。其他董事和高管仍继续任职。王斌、张志、范玥、孙福荣、张树祥的薪酬为2023年度任职董事或高管期间应发薪酬,孙晓鸣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他董事和高管的薪酬均为2023年全年应发薪酬。

表决结果:

11.01、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宏薪酬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宏、徐文磊、徐娅芝回避表决。

11.02、董事徐文磊薪酬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宏、徐文磊、徐娅芝回避表决。

11.03、董事徐娅芝薪酬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宏、徐文磊、徐娅芝回避表决。

11.04、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斌薪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斌回避表决。

11.05、董事朱永薪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永回避表决。

11.06、董事张志薪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志回避表决。

11.07、独立董事张志勇薪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志勇回避表决。

11.08、独立董事李英薪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英回避表决。

11.09、独立董事李小华薪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小华回避表决。

11.10、财务总监范玥薪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11、董事兼副总经理(离任)孙福荣薪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12、董事(离任)孙晓鸣薪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13、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离任)张树祥薪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公司薪酬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履职岗位、贡献和绩效考核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上述薪酬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天健所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3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总额度内申请融资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金额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在上述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3.01、彭立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02、周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彭立明、周栋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建议提名彭立明、周栋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以及披露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模式存在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在建、拟建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也需要一定资金,同时2023年度公司受行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下滑,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为了后续稳健发展,并兼顾股东当期分红需求,公司拟订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减轻公司财务负担和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0,028,572.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29,9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702,628股后的股本为326,237,3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4,747.4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1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共3,702,62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最终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准。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10,990.56元,以截止2024年4月25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326,237,372股计算,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524,747.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铝合金铸造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分别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汽车制造业,细分行业分别属于再生铝行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随着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汽车用铝量持续增长,再生铝合金具有低碳、环保、循环等优势,符合“双碳”要求,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带动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铝合金铸造汽车零部件行业规模持续增长。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日常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周转,同时铝合金铸造汽车零部件行业设备投资规模较大,产品开发至达产周期较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2002年成立时主要从事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业务,目前已建成产能27.3万吨,其中在运行产能23.7万吨;2003年开始进入下游铝合金铸造汽车零部件领域,目前年产2,500万件左右;2022年开始从事铝危废运输和处置业务,一期处置产能3.3万吨。公司属于行业第一梯队,但规模距龙头企业仍有一定差距,目前处于资金投入和业务扩张期。

日常经营中,公司需根据生产销售计划及库存情况采购纯铝、废铝、硅、铜等原材料,汽车零部件业务还需要采购密封嵌件、刀具、脱模剂、切削液、包装物等辅料。原材料中纯铝、硅、铜采购价格主要参考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等价格,公司与合格供应商通常通过询价、议价、竞价的方式按批次签署合同;新废铝价格基本按照纯铝市场价格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公司主要通过与合格供应商签署季度或年度采购合同,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分批次供货,或向合格供应商按批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旧废铝主要通过参考废铝市场报价,对合格供应商以询价、议价的方式按批次进行采购。

公司“以销定产”,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安排规模化生产,分为铝合金锭、铝合金液、汽车零部件以及受托加工业务,其中铝合金液采用为下游客户配套进行厂内直供生产模式。此外,公司会将熔炼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渣进行处理,对铝灰渣中含有的铝进行回收利用,处理后含铝量极低的铝灰可作为脱氧剂、铝酸钙及建筑材料的原料对外销售;汽车零部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料及残次品也会直接回收利用。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其中铝合金产品定价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有色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所含元素的报价,并考虑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汽车零部件定价主要考虑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最终与客户协商确定。公司客户为汽车零部件和整车企业,供货前客户需要对公司进行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等多环节的综合审核,方可成为候选供应商,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也将保持长期稳定。汽车零部件在成为候选供应商后,还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研发设计、报价、项目开发,其中项目开发过程需要1-2年,而从PPAP至项目达产还需要1年左右的爬坡期。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日常经营采购纯铝、废铝、硅、铜等原材料,需要垫付大量的流动资金,同时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销售付款结算存在一定账期,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相应增大,给公司营运资金带来压力。公司正在扩大产能,并转型新能源汽车领域,尽可能缩小与龙头企业的差距,目前在安徽广德在建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项目、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公司研发投入也在增加。另外,公司正在实施的股份回购也需要一定资金。综上,公司2024年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经营模式存在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在建、拟建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也需要一定资金,同时2023年度公司受行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下滑,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为了后续稳健发展,并兼顾股东当期分红需求,公司拟订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减轻公司财务负担和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投资新建项目支出、研发投入、股份回购等方面,以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公司近三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732.44万元、9,419.42万元和3,091.10万元;未来预计收益受宏观经济形势、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和汽车行业竞争状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谨慎经营,确保合理收益。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董事会在拟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前,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充分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司将在2024年5月10日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分红的相关事项与投资者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另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将进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和披露,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和披露。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坚持长期主义,坚定铝合金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布局,聚焦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铝合金铸造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提高市场地位;抢抓汽车轻量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加快公司一体化压铸、低压铸造及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等的客户开拓和大批量应用,有序推进高性能铝合金新建项目建设,快速拓展铝危废处置业务和铝合金液远程配送业务,不断增强发展后劲;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加快技术研究和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强化营销策略、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并采取降本增效等举措,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投资者回报能力。

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未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积极回报投资者,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送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妙君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披露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023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2024年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新建项目投资需求、研发投入需求等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拟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投入上述领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注:因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2023年4月28日,应莎开始担任公司监事、王美英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他监事仍继续任职。应莎、王美英薪酬为2023年度任职监事期间应发薪酬,其他监事的薪酬均为2023年全年应发薪酬。

表决结果:

6.01、监事会主席章妙君薪酬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章妙君回避表决。

6.02、监事应莎薪酬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应莎回避表决。

6.03、职工代表监事张发展薪酬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发展回避表决。

6.04、监事会主席(离任)王美英薪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天健所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3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总额度内申请融资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金额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在上述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获取金融机构融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运营,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业务和各项资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在1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及60,000万元人民币合约价值额度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该制度建立了内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控制因大宗金属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公司原材料成本上升、库存商品价格下跌等生产经营风险,以控制并降低原材料成本、锁定利润,从而保持公司盈利的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同时公司认识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相关风险,并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授权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持续有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套期保值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及20,000万元人民币合约价值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公司出口业务和公司持有一定数量外汇为背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锁定远期汇率、利率,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和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制度能够有效控制风险。本次授权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持续有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建立和维护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具体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三年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15.01、叶楚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以及披露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志勇、李英、李小华等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李英、李小华自2018年6月28日至今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届任期至2024年6月27日,即将届满,公司需在其任期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彭立明、周栋为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英、李小华的独立董事任期将于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通过之日终止,同时李英将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小华将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对李英、李小华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如下:

彭立明:男,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钢铁冶金专业。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轻合金精密成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中国材料学会镁及镁合金分会常务理事、世界铸造组织压铸委员会主任委员。2002年11月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长聘教授、特聘教授。彭立明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周栋:男,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2年至2015年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中心主任,2013年至2015年任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至2018年任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8年至2021年任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至2022年任杭州安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至今任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周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六)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七)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八)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同时,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其独立性情况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且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对此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发表了声明与承诺,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三、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提名委员会就《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彭立明、周栋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建议提名彭立明、周栋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彭立明、周栋为公司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

公司已将上述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现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和公司存货相关会计政策: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资产减值相关会计政策: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会计政策: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及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669.73万元。其中: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5.37万元,具体如下: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34.36万元,具体如下: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使得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669.7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959版)

(上接95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