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
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
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728.3584万股的4.98%。其中首次授予385.0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7.74元/股。
4、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5、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6、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一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以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设计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分结果(X)确定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安广实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4、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对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均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33,226.08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16.10%。2023年度,公司未达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3名,其中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资格,上述人员已不具备归属资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00万股作废失效。
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43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及放弃激励资格的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取消归属,即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共计4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7.40万股作废失效。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4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拟将本次回购计划已回购的869,867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通知债权人手续后按照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相关注销手续。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69,867股,占公司总股本77,283,584 股的比例为1.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0元/股,最低价为9.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00,498.7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股份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27.45元/股。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达到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869,867股,其中本次注销869,867股。待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283,584股减少至76,413,717股。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通知债权人手续后按照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注销手续。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办理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等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6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拟将2023年回购计划中已回购的869,867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进行注销。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共869,867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77,283,584股减少为76,413,717股,注册资本将由77,283,584元减少为76,413,717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2023年回购计划已回购的869,867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4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69,867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00,498.7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息,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2023年回购计划已回购的股份869,867股的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具体如下:
■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283,584股减少为76,413,717股,注册资本将由77,283,584元减少为76,413,717元。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次回购股份前的总股本截止日为2024年4月25日,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限售股份变动情况。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后决定的,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此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869,867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3%。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及实际情况而确定的,有利于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2023年回购计划已回购的股份869,867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应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283,584股减少至76,413,717股,注册资本将由77,283,584元减少至76,413,717元。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2、《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已回购股份注销安排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
注:1、股份总数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2、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网上公告附件。
1、《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子公司,具体为:全资子公司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奥深”)、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奥美”)、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奥福”)、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0,139.07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经营需要,同意德州奥深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蚌埠奥美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重庆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安徽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德州奥深基本情况
■
2、重庆奥福基本情况
■
3、安徽奥福基本情况
■
4、蚌埠奥美基本情况
■
5、德州奥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6、重庆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7、安徽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8、蚌埠奥美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德州奥深、蚌埠奥美、重庆奥福、安徽奥福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139.0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4%,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安广实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4、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8.00-0.26=17.74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1,432,0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728.3584万股的4.98%。其中首次授予385.0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7.74元/股。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5、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6、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以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设计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分结果(X)确定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安广实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4、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均尚未归属。
二、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43.20万股,公司将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13日,因此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2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432,0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5月13日。
(二)归属数量:143.20万股。
(三)归属人数:43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7.7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列表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对象的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4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432,0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下转964版)
(上接9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