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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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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告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化妆品类总额4,142亿元,同比增长5.1%(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 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以皮肤科学和生物科学研究为基础,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旗下主要品牌有“丸美”“恋火”“春纪”,以差异化的品牌定位,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丸美”,20多年护肤品牌,聚焦眼部,深耕抗衰,定位中高端,目前已成为国产中高端定位并具规模的头部品牌;

“恋火”,新锐彩妆品牌,擅长底妆,崇尚高质和极简;

“春纪”,以食萃科研,敏肌适用为理念,定位大众化功能性护肤。

● 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及包装材料采购,目前已建立了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和相应制度,对新原料引入、供应商遴选、招标流程等各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保证材料质量和供应链运转。

原材料主要通过国内的代理商向国际知名原料生产商采购进口原材料,同时公司也通过自有原料工厂拜斯特进行自研原料的生产及自用。

包装材料基本通过国内供应商定制化采购。在生产阶段,公司坚持严格的审核体系,在供应商小批量试制测试通过后再批量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依靠自有的厂房、生产设备和技术工人自行组织生产,按照生产流程完成整个产品的制造和包装,经检验合格后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线上直营为主、线下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建立了覆盖线上货架电商(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内容电商(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线下日化专营店、百货商场专柜、美容院等多种渠道的销售网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在回报股东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公司各经营管理环节,能有效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确保公司资产安全,防范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未发生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对监事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监事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薪酬的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以公司日常经营为基础进行的额度预计,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情况;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孙怀庆、王晓蒲提名,公司监事会进行任职基本条件审核,提议梁焕秋、陈嘉扬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焕秋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2月出生,华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专业硕士,曾任公司采购供应部管培生、经理,现任公司监事、采购总监。梁焕秋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梁焕秋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嘉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12月生,爱丁堡大学设计与数字媒体专业硕士,曾任公司市场企划部部长助理、品牌推广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内容营销副总监。陈嘉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嘉扬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

中期分红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86,349,499.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520,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3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2024年度中期分红计划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1、中期分红的条件:(1)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盈利;(2)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3)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分配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在回报股东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童益恭。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3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制造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24年1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以外,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柳明、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济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40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966版)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怀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孙怀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怀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丹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