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69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落实“一体两翼”战略中“产业翼”的重要举措,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关联方同比例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和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向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2024-02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16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龙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尚云龙董事、刘先福董事、孟杰董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潘烨监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戴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十二项议案,其中第七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
会议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红兵、文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康达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2024-02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7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5:00至2024年5月17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24-026、027、030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5:00至2024年5月17日(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日期: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崔卓玥、车德红
4.联系电话:0451-51688007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其中现场参会董事8名,委托参会董事3名,尚云龙董事、刘先福副董事长、孟杰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王海龙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黑龙江诺康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按照持股比例与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向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墨科技”)增资3,000万元。公司按90%持股比例,向石墨科技增资金额为2,700万元,增资资金一次性支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宫毅先生、傅世学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4-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解决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通公司”)经营资金短缺的需求,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瑞通公司提供借款,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利率4.5675%。公司持有瑞通公司60%股份,借款金额1,8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尚云龙先生、王海龙先生、张春雨先生回避表决。(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4-030号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4-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6: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现场参会监事2名,委托参会监事1名,潘烨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侯彦龙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彦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黑龙江诺康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按照持股比例与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向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墨科技”)增资3,000万元。公司持有石墨科技90%股权,增资金额为2,700万元。此次增资用于石墨科技开展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为公司石墨产业链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支持,完善公司石墨产业链,助推公司“一体两翼”战略落地见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落实“一体两翼”战略中“产业翼”的重要举措,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解决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通公司”)经营资金短缺的需求,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瑞通公司提供借款,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利率4.5675%。公司持有瑞通公司60%股份,借款金额1,80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一体两翼”战略落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