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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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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8,7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13,59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96%。

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1、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制造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抢险救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健全医药卫生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国医药卫生体系改革正不断深入,药品带量采购、国家医保谈判、医保支付改革等深刻影响产业发展方向和进程的改革举措正加快推进。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2023 年的医药行业政策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三医联动”,即医疗、医保、医药的深度协同,致力于打造更健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25,205.7 亿元。从消费端看,医药产品市场需求较为稳定,销售增速快于整体水平。医药四大终端也均保持稳定增长,尤其医院市场与基层医疗市场显著复苏。

近年来,中国卫生总费用逐年上升,药品市场扩容需求不断释放,为医药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推动我国医疗市场的需求不断得到释放,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发展。根据《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 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推算为84,846.70 亿元,较2021年增长12.24%。2022年人均卫生总费用 6,010.00 元,较2021年增长12.37%。从市场机会的角度来看,随着卫生总费用的增加,公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药品市场的扩容,为医药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医药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医药企业需要不断研发新的药物,提升现有药物的疗效,以满足患者对疗效更好、更安全的药物的需求。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加强研发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2、中药行业发展现状

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 2025 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对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注册分类的研制原则和技术要求以及中药人用经验的合理应用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适合中药研制情形的相应审批规定,有助于促进中药进入新产品驱动时代。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的落地实施,中医药行业有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国际影响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时代需求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绘制出一幅中医药全面振兴的新蓝图。同时,这些举措也将有力地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

3、儿药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儿童用药配备不足,呈现“三少两多”的市场特点,一是儿童专用药品种少、剂型少、剂量规格少、普药多、不良反应情况多。据“中国儿童用药数据库”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国已批准上市的儿童专用药数量共1,049个(按品规计),仅占我国已批准上市药品总数的3.2%;已批准上市的成人儿童共用药数量为4,042个(按品规计),约占我国已批准上市药品总数的12.4%。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儿童用药发展,各项政策不断出台完善。例如,鼓励研发申报儿童用药优先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先后发布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引导儿童用药研发;出台《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临床急需儿童用药申请优先审评审批品种评定的基本原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2024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以儿科临床需求为导向推动药品生产企业研发,加大对儿童用药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补齐儿童药物适宜剂型、规格不足等短板”。 国家对儿童用药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各种鼓励儿童药研发的政策的陆续出台,儿童药赛道正迎来良好的政策环境,儿童药发展也将得到进一步保障,我国儿童药市场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行业周期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但药品的使用事关生命、健康,需求刚性较强,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变化,但是具体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环境因素影响,相应的药品销售也具有一定季节性。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海南省“专精特新”企业,位列2023年海南省企业百强、制造业企业40强榜单,被认定为“2023年海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荣获“头部力量 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企业”、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零售药店最受欢迎品牌企业等荣誉,同时入选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2022年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成长力企业榜单,在米思会2022年中国中成药企业TOP100榜单中位列第43位。此外,公司还曾荣获米内网“2022中国连锁药店最具合作价值品牌奖”、中国医药“2022中国医药品牌榜获奖品牌”等多项行业荣誉。公司以儿科药为发展特色,以中成药为主、化学药品快速发展,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全身抗感染用药为主要产品领域。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模式,设立有刘昌孝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等。

公司小儿肺热咳喘颗粒(每袋4克装)、肠炎宁胶囊(每粒装0.3g)、肠炎宁颗粒(每袋2g装)为独家规格产品。小儿肺热喘颗粒(4g)荣获西鼎会“2022-2023年度中国区县药品零售市场潜力品牌”、米思会“2023中国医药·品牌榜”、西普会“2023年健康产业品牌榜”、2023大健康产业“产品引领奖”等荣誉。公司产品肠炎宁颗粒荣获星辰会“零售药店最受欢迎的明星单品”、西普会“2023年品牌锐榜”等荣誉。在儿科用药领域,公司拥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胶囊、复方赖氨酸颗粒、头孢克肟分散片、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咽颗粒等在内的优质口服儿科用药品种,涵盖了儿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及抗感染用药,形成较为完整的儿科用药产品体系。公司针对药品的特性和不同年龄段的需求,投资建设了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软胶囊剂、干混悬剂、口服液、散剂、丸剂、粉针、冻干粉针、酊剂等十六类药品制剂生产线,是国内剂型较为齐全的制药企业。公司拥有较多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以及体系较为完整、剂型丰富的产品体系,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实时调整产品及产品组合,充分发挥生产、销售及品牌推广的规模优势,最大限度满足市场和患者需求。

(四)行业政策分析

1、儿童药方面政策

儿童药市场备受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注,保障需求、鼓励研发、优先审评、简化采购程序、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等多方面的儿童用药相关政策频繁出台。报告期内,2023 年 1 月 16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遴选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进一步拓宽儿童用药范围。2023 年 6 月 9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 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方案和相关文件显示,凡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属于《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 《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说明书适应症或功能主治中包含有卫生健康委《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所收录罕见病的药品,均可通过各自的申报通道进行申报。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葫芦娃在儿童药领域的布局将进一步深入,尤其是在研发方面,将集中优势资源加快儿药项目的研发进程,更好的为广大儿童的健康做好服务。

2、中药方面政策

报告期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通知强调,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下同)医院建设,推动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中医振兴进入新时代。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细化落实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举措,我国中医药产业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8月 2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一2025 年)》,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国中医药独特优势,加大保护力度,维护中医药发展安全。11 月,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措施》的通告,致力于促进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和申报,加快古代经典名方的传承和创新。在各项利好政策的支持下,公司目前作为拥有包含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等在内的多款中成药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委托研发、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等,推进新药研发、现有产品二次开发、以及传承经典名方工作,提升公司在儿药、中药产品的研发实力。

3、医保目录调整

2023 年 7 月 28 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 2023 年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 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2023 年 12 月 13 日, 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 年)》,本轮医保目录调整,共有 126 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 个药品被调出目录。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 3,088 种,其中西药 1,698 种、中成药 1,390 种,中药饮片仍为892 种。2023 年医保目录调整在谈判/竞价环节,143 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 121 个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为 84.6%,平均降价 61.7%,成功率和价格降幅均与 2022 年基本相当。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346个药品批文,其中66种产品进入国家基药目录,112种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一)公司主要从事业务情况

公司长期以来聚焦儿童药领域,专注于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产品类别涵盖特色中药、化学药等,已构建起以儿童药为主,与成人药相结合的产品规划,围绕儿童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类和其他药物进行布局。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及在研的药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丸剂、滴丸剂、颗粒剂、散剂、注射剂、冻干粉针、口服液、糖浆剂、缓释、速释、吸入剂、口溶膜等新型剂型在内的十余种剂型。

1、儿童药业务

目前,公司共有 52个在产在销的儿童药品种(含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治疗范围覆盖了 0~14 岁儿童全年龄段,儿童疾病领域 70%以上病种,用于治疗儿童感冒、感染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过敏性疾病等多种临床需求迫切的常见疾病。公司在研产品中有67个儿童药产品(均为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涵盖儿童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病毒、抗感染等多种高发疾病, 将为广大患儿提供更多临床创新产品。

2、保健食品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推动保健食品业务的开展工作。目前,公司有20个保健食品项目,主要以调节人体健康功能类、补充营养素类产品为主,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多的营养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多种维生素矿物质颗粒、螺旋藻片、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等三款产品的生产批件,上述产品将补充到公司在产在销产品中。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适应症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要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采购、生产和销售,进行集团化统一管理,各分子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公司总部负责制订公司的总经营目标及进行战略规划决策,各分子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公司同时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物料包括原材料、辅料和包材。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原材料、辅料、包材的采购,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原材料、辅料、包材、耗材等物资的采购计划。通过对大宗商品及上下游产业链深入研究,预测原材料的价格涨幅,合理的安排采购;严格遵照GMP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质供应商,对供应商均实行现场考察,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年度、季度销售计划下发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产能、库存及原材料供应等情况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新版GMP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公司所属生产企业对各个生产环节执行严格的管理规定,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过程管理,按要求对原辅料、包材、中间产品、成品等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最终成品的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以医疗机构终端、药品零售终 端为主要目标市场,并积极拓展电子商务线上销售新渠道,通过专业的药品流通渠道,将公司产品覆盖到全国大部分区域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连锁零售药店等终端;设立中央市场部和商务部,为销售提供定制化服务,总结提炼产品学术价值和市场策略,科学规划产品推广计划,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产品销售渠道终端、市场推广主体等差异,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直销模式、传统经销模式及配送商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主要为公司直接参与药品推广和终端对接的销售模式,目前主要以非处方药销售为重点。在该种模式下,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内大型药品连锁企业等终端,由其向连锁药店下属门店进行铺货。公司配合直销客户对产品对外推广、展示,并定期对药店销售人员进行产品培训,以提高其推广和销售公司产品时产品知识水平,从而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

(2)传统经销模式

传统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均由传统经销商负责完成。公司通过遴选优质的传统经销商并通过签署区域经销协议的方式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在传统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依照传统经销商客户要求,通过物流等运输方式送达传统经销商指定的地址。传统经销商通过直接向医疗终端运送或通过分销商、配送商等主体运送的方式,实现药品最终运送至医疗终端。

(3)配送商模式

由于传统经销模式下,经销商一般销往分销商或配送商而后再销往医院,因此,不符合国家“两票制”政策要求。为顺应国家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公司自2017年开始,针对以公立医疗机构为终端客户的产品,逐步由传统的经销模式转变为配送商模式。配送商模式下配送商主要为具有较强配送能力、资金实力和商业信誉的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因此,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往该类客户,并由其直接销往终端医疗机构。在终端开发和产品市场推广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专业的市场推广服务商共同完成特定区域的推广工作。公司依托具有医药专业背景及市场营销经验的营销团队,借助形式多样的推广活动,使临床医生了解、熟悉并认可公司产品,在拓宽临床医疗手段、提高患者确切疗效的基础上,促进销量的合理增长。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主导参与当地的药品招标,中标后通常按照各地区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司从经营资质、配送能力、信用等多方面综合评价打分的方式遴选优质的大型医药商业公司作为配送商向医院配送药品,并向配送商开具发票,收取货款。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在相应区域内的市场推广由公司承担,配送商只负责产品的配送工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下转984版)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