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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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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3版)

云原生技术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以容器、微服务、Serverless、DevOps等为代表的云原生技术和理念可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各种基础设施层面为产业应用提供底层支撑能力,一方面云原生技术提供的敏捷性提高了产业应用的开发效率及生命周期的管理能力,实现产业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业务弹性扩展能力和灵活性的升级,另一方面云原生技术的先进性提供了更加灵活高效多样的云边端等基础设施资源,带来了业务形态多样性的可能,云原生可观测等新型云原生技术的涌现和演进,为降低复杂环境的运维难度带来了突破口。随着“新基建”的提速,国内云原生技术应用发展迅速。

(2)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加速产业应用落地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底层技术已经较为成熟并逐步应用到实际场景中,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智能运维领域是其中重要的应用场景之一,同时,技术开始走向细分方向,并随着各个领域技术的不断成熟和产业生态的不断完善,整体AIops进入到加速创新的阶段。

结合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算法,公司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到传统运维领域实现注智赋能,提升了客户运维工作生产效率,提高了系统生产运行质量,降低了企业IT系统的建设成本。同时,结合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的应用,开发了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的ChatOps智能运维机器人。随着ChatGPT等AIGC技术的爆发,公司在大模型技术方向重点投入,在低成本私有化大模型研发、规模化商业大模型服务集成、大模型领域应用开发等方向发力,从场景应用出发,利用行业经验积累,快速构建AI智能应用,如AI智能运维机器人,进一步助力用户提升数字治理效能及运维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公司在大数据与决策领域加强数据集成、数据交换、数据治理、数据服务资产及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体系的产品研发,拓展行业用户数字化转型,帮助用户打破“数据孤岛”、挖掘数据要素潜能、实现数据资产化,拓宽业务增长新空间。

(3)行业辐射效应带动新增长

十四五期间,国家加大力度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倡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全面整合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强化全流程数据贯通,加快全价值链业务协同,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能力。中小企业则从数字化转型也从需求迫切的环节入手,加快推进线上营销、远程协作、数字化办公、智能生产线等应用,由点及面向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延伸拓展。国家的全面深化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立足不同产业特点和差异化需求,将推动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针对政府、金融、电信、能源、教育等不同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的起点、对业务场景理解的深度、信息化建设的投资力度等各有差异。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客户,必定会产生更多的带有行业属性的业务场景和需求机会,形成行业辐射效应,从而带动数字化转型新的增长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33.23万元,同比增长23.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1.9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2.13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存道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过去的2023年,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初衷,勤勉尽责,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大力发展主营业务、快速开拓市场、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加强风险控制力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这一年里,公司脚踏实地,积极进取,综合实力稳健提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766.24万元,同比增长23.2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深耕传统优势领域的同时,不断开拓创新,挖掘新的行业客户需求和业务机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政府、金融等行业占有率均有大幅增长,电信行业稳步增长,其他行业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其中,政府行业营业收入比2022年度增长29.21%,金融行业营业收入比2022年度增长30.77%,电信行业营业收入比2022年度增长9.09%,其他行业营业收入比2022年度增长368.34%。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92,814股后的公司股本54,207,18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93,868.3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7.07%。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92,814股后的公司股本54,207,18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1,682,87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7,682,87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公司战略目标、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将紧抓机遇,拓展市场,加强管理与成本控制,保持2024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持续稳步增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将该议案内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那中鸿、史晓丽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次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秋英)》《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冉来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伟)》。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844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关联董事易存道、易存之、那中鸿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3.4648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关联董事那中鸿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其中,《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均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万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每次会议的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的会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766.24万元,同比增长23.2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深耕传统优势领域的同时,不断开拓创新,挖掘新的行业客户需求和业务机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政府、金融等行业占有率均有大幅增长,电信行业稳步增长,其他行业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其中,政府行业营业收入比2022年度增长29.21%,金融行业营业收入比2022年度增长30.77%,电信行业营业收入比2022年度增长9.09%,其他行业营业收入比2022年度增长368.34%。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92,814股后的公司股本54,207,18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93,868.3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7.07%。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92,814股后的公司股本54,207,18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1,682,87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7,682,87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公司战略目标、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将紧抓机遇,拓展市场,加强管理与成本控制,保持2024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持续稳步增长。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将该议案内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为6名激励对象办理3.4648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9,382,926.37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19,609.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92,814股后的公司股本54,207,18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93,868.3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7.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4,023,039.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2023年度,公司合计分红18,116,908.13元。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92,814股后的公司股本54,207,18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1,682,87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7,682,874股。

公司尚处于回购股份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至5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易存道

总经理:谢楠

董事会秘书:张增强

董事、财务负责人:那中鸿

独立董事:张伟

(如有特殊情况,上述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至5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增强、叶萧

电话:010-57592668

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等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合计费用为95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尽职尽责,独立、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相应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8448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1),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耿泽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55)。

4、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6)。

5、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1),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

5、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6)。

4、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5、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情况

(1)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6.0090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060万股(调整后),其中包括首次授予的6.3460万股(调整后)和预留授予的3.3600万股(调整后)。

作废完成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完毕。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情况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3.3470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4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7828万股(调整后)。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3.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4、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448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2020年、2021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

2、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股票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的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3,163,549.32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262,174.9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期冲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8,625.63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163,549.32元,相应将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13,163,549.32元。

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八)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下转9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