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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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6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 年2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018,052股,占公司总股本115,158,439股的比例为3.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84元/股,最低价为16.36元/股,回购均价为19.8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26,322.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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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018,052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启动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回购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