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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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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8版)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战略委员会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合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情况,且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可避免短期内产能利用率偏低的情形,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章程修订事项主要基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治理与经营管理需要,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与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与《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修订,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与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与《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4-015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曹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相关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持续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6亿元,同比下降63.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1亿元,同比下降111.94%。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7.46亿元,较期初下降4.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29亿元,较期初下降12.57%。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保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就公司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部分资产核销,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资产予以核销,可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机构就该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与说明,取得了审计委员会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同意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机构就该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与说明,取得了审计委员会的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为更好地反映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履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报告》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蔡江南先生、夏宽云先生、董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2023年度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蔡江南先生、夏宽云先生、董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提振市场信心,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董事会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确认,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确认,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胡小梅女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董事曹林先生、胡小梅女士、张力军先生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以上三名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审查和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同意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财务部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战略委员会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审慎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可避免短期内产能利用率偏低的情形,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章程修订事项主要基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治理与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与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与《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于公司实际治理与经营管理需要,结合《公司章程》相关修订,进行本次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修订,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制度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与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与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实现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构建适应公司发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提升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同意本次组织架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调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能够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合规、正常运作,更好地发挥各位委员的专业特长,提高决策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4月25日为授予日,以14.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授予65.9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待公司后续确定具体召开日期后,择日发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4-021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田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海燕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舒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田华、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海燕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董舒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不含增值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将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立信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司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内部审议情况及生效日期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与会董事和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4-019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趋势等,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资产予以核销。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

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13,781.89万元,拟核销资产总额为16,572.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计提与核销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不同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账龄分析组合的款项,按账龄与完整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则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评估,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及对未来回款情况的预测,单项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上述应收款项,公司在确认无法收回时进行核销处理。

2、计提与核销说明

(1)2023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根据账龄风险组合和单项组合对应收账款进行坏账计提,其中账龄风险组合新增计提金额为-1,997.16万元,主要系由于应收账款规模下降(期初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原值为88,313.76万元,期末应收账款原值为37,200.12万元),单项组合新增计提金额为1,657.48万元,单项组合主要系公司根据客户信用风险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对潜在坏账风险增加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

(2)公司其他应收款(含已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押金保证金)主要系经营辅助活动产生的保证金、租赁押金等,2023年度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金额为276.9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与核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考虑新冠防控政策、未来市场需求及行业的影响,公司结合存货实际情况及相关管理需要,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存货进行跌价计提:(1)已过效期或者临近效期,不再对外销售;(2)销售退回、质检不合格仓库等质量存在问题的存货;(3)产品升级或根据目前产销计划,原产品及其相关的原辅料不再具有经济利用价值;(4)无市场需求或者市场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

对于上述前三种情况预计不再对外销售或使用的存货,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0,按照其成本金额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第四种情况,以市场价格扣减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按照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金额之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切实达到报废条件的存货,按照存货处置审批程序进行核销处理。

2、计提与核销说明

公司存货跌价类别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以及库存商品。2023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总额为14,232.30万元,主要系效期、质量、市场需求不足等原因计提。前述存货减值计提金额中,新冠相关物料占比相对偏高,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共卫生防控政策转变较快,公司生产策略与规模收缩调整需要一定时间,存在前期执行中生产和采购订单在报告期入库的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对相关存货按照可变现净值计提减值

本期核销和报废存货金额为10,707.56万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公司不存在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的情况。

三、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的影响

上述减值事项的计提预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3,781.8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3,781.89万元。上述减值准备已包含在本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四、相关审议与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财务部与审计机构就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事项事先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与说明。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可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与新冠检测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资产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市场需求现状与未来趋势以及宏观政策做出的合理分析判断,不涉及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因素进行预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是基于公司、市场与行业的实际情况与合理预期出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与决议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4-025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与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治理与经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最终变更结果以主管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治理与经营管理需要,同时结合《公司章程》相关修订,公司拟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全文请见附件),具体清单如下:

本次拟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中,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生效的制度外,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4-024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37.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0,917.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9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与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44.10%)投资建设新项目,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013、016、024),具体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018)。

三、募投项目延期原因与具体情况

(一)延期原因

进入2023年以来,基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产能短期内能够满足各项业务开展需求,如按原建设进度继续扩大生产规模,预计形成短期内产能利用率偏低的情形。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产能规划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本着审慎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延长“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

(二)延期概况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四、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对“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进行重新论证,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业务发展实际需要

公司主营业务目前围绕生命科学、体外诊断试剂、生物医药三大业务板块开展。近三年,公司生命科学业务整体增长稳健,重点产品线不断升级迭代。2023年度起,细胞/蛋白试剂、自动化仪器及耗材等新品类持续上新。公司体外诊断业务,常规品类销售渠道日益完善,特色检测指标中,呼吸道品类顺利实现商业化、阿尔茨海默病检测试剂开发进度符合预期,为后续持续增长注入新动能。公司生物医药业务逐步过渡调整,新药研发试剂与mRNA GMP原料业务保持良好增速,疫苗CRO服务常规品类业务稳定增长。公司海外业务攻克探索初期多项难点,完善体系建设,已搭建产品矩阵与营销体系,增长趋势显著。

基于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发展以及未来增长前景的实际需要,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整体生产规模与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以满足未来不断增长的内部经营发展需要与外部市场需求。

(2)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伴随国家科研资金预算不断增大,我国生命科学研究在数量、质量等多个维度上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渐缩小,带动了生物试剂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公司体外诊断试剂以POCT(即时诊断)试剂为主,为我国体外诊断领域中发展较快的细分领域之一。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国家将在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将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医药和医疗设备、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和基础材料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十四五”期间,国家将鼓励加大对生命科学的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支持将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和未来产业。

(2)具备成熟的产品体系、客户基础与销售网络

公司生物试剂的产品管线不断丰富,现已开发出千余种生物试剂,可广泛应用于科学研究、高通量测序文库构建、分子诊断、生物制药和动物检疫等领域,服务客户除众多科研院所与机构,还包括多细分领域的工业客户,同时已建立起覆盖广、密度高的直销团队体系,多个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在国产企业中排名领先。公司体外诊断试剂业务目前已形成较为丰富的POCT试剂产品线,此外,为充分发挥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公司已自主开发了量子点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等仪器,适配公司生产的POCT诊断试剂。进入2023年以来,公司新增实验室耗材、自动化仪器设备以及动物检疫终端试剂等产品线,围绕下游客户共同需求的“同心圆”进一步完善产品体系。公司生命科学、体外诊断试剂与生物医药业务已形成较为清晰、成熟的商业模式,具备丰富的产品基础与良好的客户基础,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后续投资效益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3)具备良好的技术基础与专业人才储备

依托公司关键共性核心技术平台,公司在生物试剂和医疗诊断等核心关键领域攻坚多项高端酶、抗原抗体瓶颈技术,是国内少数以自主可控上游技术为基石的研发创新型企业。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负责上游共性技术与工艺研发,人才队伍具备分子生物学、酶学、免疫学、生物信息学、有机化学等多个学科交叉知识背景,研究领域涵盖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规模化多系统重组蛋白制备等,形成了相关核心技术平台。公司生命科学事业部、体外诊断事业部和生物医药事业部均设有独立的研发团队、产品中心及营销中心,针对市场客户端、技术产业化进行产品端研发的同时,在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注册申报、市场推广等关键领域均有充足的人才团队储备。(下转10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