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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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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29版)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唐安先生、曹红中先生、陶剑虹女士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修改并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邓学勤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与邓学勤先生签署《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邓学勤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邓学勤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进行延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将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的36个月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4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1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1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海燕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违法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前述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标准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标准为: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相应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与邓学勤先生签署《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邓学勤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邓学勤先生签署前述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9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B栋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内容已于 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 B 栋 19 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 16:3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 ir@kexing.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21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B栋19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755-86967773

传真:0755-86967891

联系人:邱帝围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慎分析后,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了当前资本市场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多方因素,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全体股东利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鉴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事项,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限内,故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四、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7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学勤先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款项总额为不低于1亿元(含本数),并签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邓学勤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邓学勤先生签署《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邓学勤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邓学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与邓学勤先生签署《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邓学勤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99,198,650股,邓学勤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科益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131,778,347股,邓学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4,125股,邓学勤先生合计控制公司67.04%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学勤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关联关系的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邓学勤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301196704******,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2008年至2019年7月任山东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邓学勤

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终止。除另有约定外,《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后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享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权利或承担《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任何一方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不存在任何一方需要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

3、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终止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等信息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外,未经相关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配合甲方根据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与终止本次合作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5、《终止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终止协议》经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甲方终止再融资事宜之日起生效。

7、《终止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特定对象邓学勤先生协商一致,双方签署《终止协议》。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拟与邓学勤先生签署《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邓学勤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与特定对象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邓学勤先生签署《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邓学勤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邓学勤先生签署前述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3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67.5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3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09,249,449.00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114,608,529.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4,640,919.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7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8,008.7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分别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兴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兴药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对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

1、华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于2021年7月5日、2023年7月4日分别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转款5,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深圳科兴药业华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七天通知存款” 30,500,919.77元,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下的虚拟子账户(账号:10879000000171375)。

3、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深南东路支行(账号:782101808008802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账号:74327455068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53190225071011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15032138320060)为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1582654123009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77074138676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211742709194因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对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15032138320060予以注销。

5、深圳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七天通知存款户”10879000000205534(虚拟子账户)于2023年5月12日募集资金转入500,000.00元,2023年5月23日赎回500,304.03元(含收益)并转回募集户后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55,731,551.4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5285号)《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理财累计收益金额为5,633,502.9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的约定执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均已结项,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87.65万元(余额为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金额)全部转至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兴药业,新增实施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并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深圳科兴药业提供募集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2、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总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科兴药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注:1、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主要在研子项目陆续进入或将进入临床阶段,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0年12月,建设期为36个月;

3、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0年12月,“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期为48个月。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8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进行延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将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的36个月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67.5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3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924.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60.8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64.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752号《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延期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0年12月,“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期为48个月。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下转11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