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30版)
公司“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3,029.00万元,主要是通过引进工艺成熟、技术先进的生产设备,用于EPO原液生产车间(3号线)、预充注射剂生产车间、常乐康生产车间(1号线)、G-CSF原液生产车间、质检设备、外包装车间、环保设备、配套设备及仓储中心的建设/改造,以扩大生物药物产品生产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主要投建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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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原液车间(3号线)预计可使用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主要系采用了新工艺,试生产、工艺验证周期较长;预充注射剂生产车间预计可使用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主要系因为部分设备从国外进口,订购、到货及安装调试的周期均有所延后。
结合产线建设情况,综合考虑产线试生产、GMP符合性检查等尚需要一定周期,为保障上述项目的有效实施,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计划将“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整体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计划从原定的2024年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三、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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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在济南、深圳分别建立了现代化、高标准的生物医药实验室,主要研发项目人干扰素α1b(突变)吸入溶液项目、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项目、重组人生长激素项目、长效生长激素项目、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项目等均陆续进入临床阶段,该等临床试验涉及的患者人数均较多,受患者招募进度、临床方案等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周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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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考虑各子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及药品整体研发的时间周期需求,拟将该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该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投入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兴制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保荐机构对科兴制药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5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修改并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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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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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1-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9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1至第5项及第9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6至第8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3年,公司在既定的战略方向及布局指引下,围绕“狠抓产品引进、坚定研发创新、积极培育新产业”的经营策略开展各项工作:海外商业化稳步推进,平台价值日益凸显;研发项目取得预期进展,研发能力不断提升;强化细分市场渠道转化能力,互联网销售渠道逐步完善;持续推动全业务流程的精益管理,经营质量不断改善,品牌影响力、市场渗透力不断提升。
2023年,公司通过优化财务管理,较好的实现了运营效率的提升和经营成本的降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81天,报告期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约为27,452.2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6,284.6万元,同比下降18.63%;一年期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4.45%;公司加强存货管理,期末原材料及包装物库存较期初减少36.61%。
公司持续保有较高现金储备,截至2023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56,879.62万元。在保障公司经营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报告期投资具有一定收益的低风险理财产品,2023年度实现理财收益691.06万元。
2024年,公司将不断强化“创新+海外商业化”双轮驱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狠抓商业化进程、专注商业化销售
公司将持续坚持“国际化”战略,不断强化海外商业化平台的市场竞争力,立足新兴市场,布局全球,稳扎稳打全方位推进海外商业化进程;进一步打造国家级区域总经理队伍,促进海外营销策略提质增效;加速其他引进产品药品注册上市和商业化进程,扩大产品海外销量、加大产品在新兴市场的推广与销售。
公司将落实“省级总经理负责制模式”,通过对区域市场和各类市场终端实施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覆盖,稳步提升原有成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市场聚焦,通过IMCID、IPCDA、TCMH等创新医学项目及相关的课题、学术活动等方式加大推广力度和品牌建设,加快市场开发培育的进程,快速布局具有潜力的终端和细分市场,形成销售规模。
2、坚定研发创新,均衡公司研发管线布局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定研发创新工作,优先保障在研项目的高效推进:推进4个项目的临床试验,提交2个项目的IND申报,开展多个项目的药学研究和非临床研究,获得一批PCC分子,并提交至少6件发明专利。
公司将持续聚焦肿瘤与免疫、退行性疾病领域,立项研发创新药物,推动在研产品管线的优化,实现公司研发管线向创新药的全面转变。
3、产品引进及对外授权
公司将坚持“大品种、大区域优先”、“欧美认证优先”的原则,积极拓展抗体、多肽、重组蛋白制剂等高附加值产品,不断强化肿瘤管线尤其乳腺癌品种聚集效应。同时,公司将加快探索自研品种对外合作开发及权益共享,以新药分子授权为目标,加大与国内外领先生物制药企业的深度合作,实现产品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4、持续降本增效,向智能化要效益
公司持续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将以“高智能组织”为牵引,落实各专项工作,全业务链条强化精益管理,全方位降本增效。公司持续完善供应链管理。着力优化采购需求管理、充分议价策略、合理替代策略,培育开发优质合作伙伴,更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和库存,降低供应链成本,提高供应链质量。
通过资源的精准配置推动人均效益不断提升;利用智能化技术迭代业务模式、改进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向智能化要绩效。
公司持续强化营销绩效,全力实现市场突破。切实提高新产品、新模式、新渠道营销占比;切实落实“省总”、“国总”制,确保组织敏捷、快速响应。
二、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权责清晰、运行有效,形成了体系化、规范化运作的决策与经营管理架构。
(一)公司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完善独立董事履职管理制度体系,全方位保证独董作用的发挥,保障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资本市场监管新规颁布后,及时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及审批;通过对照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推动落实公司各项决策部署,构建高效的沟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前瞻性。
公司积极发挥“她力量”在董事会的席位和影响力,公司董事会中女性董事占比约43%,有效的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积极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清晰,语言通俗易懂,在定期报告中结合所处的医药行业特性和公司的经营情况,突出公司发展战略、海外商业化、研发创新、产业布局等内容,便于投资者理解和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三、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价值的传递
公司着重开展与投资者的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采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上证E互动、电话会议、现场调研、路演等多样化方式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回复投资者关切,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为投资者提供透明、准确的投资信息,保障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享有与大股东同样的信息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投资者线上交流活动
2024年,公司将继续保持与投资者积极的线上交流,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召开至少3次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以及投资者线上交流会。
(二)投资者线下交流活动
2024年,公司将不定期邀请投资者及相关方到公司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进行实地参观调研,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对公司业务经营、海外商业化、研发进展、发展规划等具体情况进行介绍。
(三)投资者意见反馈机制
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反馈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实际诉求,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回应。在合规的基础上,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让投资者更加充分、全面地了解公司的内核价值与发展战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四、持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一)持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年,公司将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保障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持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二)股份回购提振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发布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8,1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6%,成交总金额为1,999.7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五、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积极引导“关键少数”主动承担责任
(一)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在人才激励方面,2022年4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措施,公司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核心员8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激励。2023年度,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包含两名副总经理在内的共计64名激励对象进行归属登记,合计归属公司股份49.80万股,约占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的0.25%。
(二)关键少数增持公司股份
2023年7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邓学勤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1,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48万元。
2024年2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学勤先生,董事、总经理赵彦轻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宁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兼董秘王小琴女士,副总经理邵珂先生、马鸿杰女士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增持主体合计已增持金额1,308.85万元,合计已增持980,119股。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深圳科益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邓学勤先生于2023年12月6日作出承诺,承诺自2023年12月14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始终坚定看好公司和行业前景,并将继续与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一同努力奋斗,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经营质量,为股东创造价值,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六、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以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2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29.0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832.55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经营及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