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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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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75.09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6,244.83万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2023年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2,392.3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及新项目建设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PCB行业发展情况

(1)PCB全球产值有望修复性增长,主要市场从“中国”转变为“中国+N”

2023年,PCB产业因终端市况不佳而出现市场规模衰退。根据Prismark于2024年1月发布的统计报告,全球PCB产值预计同比下降15.0%至695亿美元。

从中长期看,科技是全球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与之相关的产业发展有望维持较高增速。PCB作为“电子产品之母”,其发展与电子科技产业紧密相关。Prismark预计2024年起PCB市场规模将恢复稳定增长,2023年至2028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5.4%,2028年将达到904亿美元。

从地区看,根据Prismark预测,2023年中国大陆产值为377.94亿美元,同比下滑13.2%,2023年至2028年总体保持增长,复合增长率为4.1%。长期以来,中国以庞大的生产能力和成本优势,成为全球PCB制造业的中心。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和供应链多元化的需求,“中国+N”的新模式逐渐成为行业新趋势,其中“N”代表的是东南亚等新兴市场。

(2)多层板是需求主量,封装基板、HDI成长率将领衔上升

从Prismark预估数据的产品类别来看,全球PCB产业均在向高精度、高密度和高可靠性方向靠拢,不断提高性能以适应下游产业发展。未来五年,预计封装基板、18层及以上多层板、HDI将展现出较为强劲的增长势头,预计2023年至2028年的复合增长率将分别达到8.8%、7.8%、6.2%,增速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3)PCB下游需求分化,服务器及数据中心、汽车电子是未来增长的关键领域

从PCB产业分下游应用占比来看,根据Prismark数据,智能手机、个人电脑、其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服务器及数据中心是PCB下游中的核心应用场景,其中服务器及数据中心、汽车电子成长最快,预计2022年至2027年CAGR分别达到6.5%、4.8%,是推动PCB行业新一轮快速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由于AI模型算力需求持续扩张,将推动大数据、算力、服务器、算法相关产业的快速迭代升级,与之对应亦带来相应服务器、交换机等作为算力核心载体和传输的硬件需求,带来PCB需求大幅增长。服务器作为成长最快的领域,有望成为通信PCB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交换机及光模块方面,国内主流的数据中心交换机端口速率正在向400G/800G升级演进,高速数据中心交换机市场需求亦呈增长态势。同时随着AI在手机、PC、智能穿戴、IoT 等产品的应用的不断深化与落地,也将推动各类终端电子产品的更新迭代。

汽车电子也显著促进了PCB行业的发展。随着汽车行业向更高层次的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迈进,汽车电子化率不断提升。汽车电子系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如车载信息娱乐系统、自动驾驶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等,这些系统都需要大量的PCB来实现电子元件的连接和布线。此外,新能源汽车对电子控制系统的需求远高于传统燃油车。这些车辆的动力系统、充电系统和能量存储系统都需要使用到大量的PCB。现代汽车电子系统对数据处理速度、存储容量和稳定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伴随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高,为PCB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2、陶瓷基板行业发展情况

(1)陶瓷衬板市场快速增长,AMB是增速最快的细分工艺

据QYResearch数据,2022年全球陶瓷基板市场规模为11.3亿美元,预计到2029年将增长到41.5亿美元,预计2023年至2029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18.23%。其中2022年全球AMB陶瓷基板市场销售额为4.33亿美元,预计到2029年将增长到28.72亿美元,2023年至2029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26.0%,有望占据市场主体地位。

当前,AMB基板供应商主要为欧美日韩企业,国内AMB 陶瓷衬板主要依赖于进口,国内产能还相对较小。面对当前人工智能、IGBT功率器件、汽车领域、聚光光伏(CPV)、通信、航天航空及其他领域市场迫切增长的需求,无论是国家政府还是国产企业,均希望能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以改变陶瓷基板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

(2)800V高压平台催生碳化硅需求扩大,AMB陶瓷基板受益

新能源汽车自面世以来,“充电慢”、“续航短”一直是用户的痛点,各大厂商纷纷研发更长续航里程的车型。为进一步提高充电功率、缩短充电时间,越来越多的主流车企推出高压快充车型,将电压平台从400V提升到800V、1000V甚至更高的水平。电压的提升,意味着电动汽车所有的高压元器件及管理系统都要提高标准,首当其冲的就是主驱逆变器。在800V平台下,SiC的性能优势会得到发挥的发挥,总体效率提高6%-8%。根据Wolfspeed的预测,2026年碳化硅器件市场规模有望达到89亿美元,碳化硅有望在新能源汽车、工业和能源、射频市场逐步完成对硅基器件的替代。

自2021年特斯拉宣布旗舰车型Model3搭载碳化硅功率器件后,国内比亚迪、蔚来、小鹏等多辆车型纷纷跟进,高压碳化硅车型正密集上量,价格也在下探至20万元,800V+SiC正在加速渗透。随着800V高压平台成为解决快充痛点的主流方案,碳化硅模块上车的进程大幅超过市场预期,AMB陶瓷基板优异导热和抗弯性能已经成为SiC芯片最佳封装材料。随着SiC MOS开始供应主驱逆变器,由于逆变器所需SiC MOS面积变大,对于陶瓷衬板的产能消耗量快速增长。以特斯拉为例,Model3开始全系标配碳化硅MOSFET模块替代IGBT作为逆变器功率器件,碳化硅模块都必须采用AMB-SiN陶瓷封装材料。未来,新能源汽车领域成为AMB陶瓷基板最大需求领域。

(3)智能驾驶提升激光雷达渗透率,DPC陶瓷基板需求大增

激光雷达作为自动驾驶感知层面的重要一环,相较摄像头、毫米波雷达等其他传感器具有“精准、快速、高效作业”的优势,已成为自动驾驶的主传感器之一,是实现L3级别以上自动驾驶最重要的传感设备。目前新势力车型已经基本做到激光雷达在高配车型上的标配,传统车企新车型激光雷达搭载量也在逐步提升。根据行业公开的车辆销售数据统计,2023年国内乘用车激光雷达装车量超过74万台,相较2022年激光雷达当年装车量提升370%。其中2023年12月装车量达到了9.66万台,在整体乘用车中渗透率达到4.09%,相较2022年12月渗透率提升了2.41%。

激光光源是车载激光雷达核心器件之一,需要综合考虑应用环境、技术方案、性能需求及成本需求,目前常用光源包括边发射激光器(EEL)、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VCSEL)、光纤激光器等。随着VCSEL技术的进步和亮度的提升,VCSEL替代EEL趋势日益显著。

VCSEL运行时会产生较大热量,热量则需要通过基板及时散发出去。其次,VCSEL芯片功率密度高,需要考虑芯片和基板热膨胀失配导致的应力问题。因此,实现高效散热、热电分离及热膨胀系数匹配成为VCSEL元件封装基板选择的重要考量。DPC陶瓷基板具备了高导热、高绝缘、高线路精准度、高表面平整度及热膨胀系数与芯片匹配、可垂直互连等诸多特性,极大满足了VCSEL的封装要求,在VCSEL的应用方面具有广泛的前景。

3.公司产品细分领域情况及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于1994年,深耕PCB行业30年,布局多元化产品结构的同时,聚焦HDI板、高多层板和封装载板等高端产品以加速量产。公司2011年已实现HDI板量产,掌握任意阶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并通过募投项目进一步提升高端HDI板的出货占比。作为国内领先的PCB供应商,公司在2022年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内资PCB企业排名17位;综合PCB企业排名32位。根据Prismark2022年全球PCB百强企业排名显示,公司位列第56名。此外,公司还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百强企业、第五届“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优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副理事长单位、深圳市电路板行业协会(SPCA)副会长单位和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MPCA)名誉会长单位。

同时,公司是国内稀有的已实现量产的陶瓷衬板生产商,据艾邦陶瓷展不完全统计,国内AMB陶瓷基板企业有15家,公司AMB产能规模排名第二。公司基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领域积累的客户和制造经验,掌握了薄膜和DPC陶瓷衬板制作能力,进而扩展功率器件中AMB陶瓷衬板业务。公司目前已利用独立自主的钎焊料,全面掌握烧结、图形蚀刻到表面处理全工艺流程并在国内率先产业化,在空洞率、冷热冲击可靠性测试、覆铜能力、表面处理能力、成本和产能方面拥有明显的领先优势。

长期来看,电子产品在持续创新,PCB作为电子产品的重要载体,仍将长期受益于持续创新所带来的成长效应。未来,随着服务器、新能源汽车、第三代半导体等高景气度行业发展,国内PCB企业有望凭借工艺技术优势和供应链响应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封装载板、AMB陶瓷衬板和HDI板的国产化率。相应地,公司产品也将顺应产业发展趋势逐步释放扩产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在PCB和陶瓷衬板的行业地位。

公司以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起家,不断通过内生发展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以PCB为内核,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进行业务延伸(PCB+),持续加大定制化电子器件、模块化产品、微芯器件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开拓力度,形成了“主营业务+创新业务”的模式,将PCB业务内核持续向高质量、高价值领域延伸,打造持续增长三级火箭,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及优质客户渗透,在拓展产业链及产品应用领域的同时为打造公司的长期增长曲线夯实了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全景如下图所示:

(蓝色部分为博敏业务领域)

1、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密度互联HDI板、高频高速板、多层板、刚挠结合板(含挠性电路板)和其他特殊规格板(含:金属基板、厚铜板、超长板等),坚持技术创新、走高端产品路线,战略聚焦新能源(含汽车电子)、数据/通讯、智能终端、工业安防及其他四大核心赛道。

2、创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国家在新基建、碳中和、万物互联等政策的引导,结合公司情况和市场需求,依托主营业务的规模优势、技术储备和客户积累,持续布局新的业务板块,为公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主要包括:陶瓷衬板业务、封装载板业务、全供应链增值服务等。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集团产策中心负责把所接收的订单进行初步评审,结合各厂产能及产品定位分配订单,各厂计划部按照产策中心分配的订单,结合客户交期进行排产,产线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执行,完成生产任务。

公司已建立起一套ERP+EAS+MES+QMS+EAP高集成度生产质量管理的数字化系统体系,涵盖了工程设计自动化、自动排产、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库存管理、成本管理等全方面的管理。通过整套数字化管理系统,计划部可对生产排期和物料管理等进行统筹安排,协调营销、供应链、制造、品质等相关部门,保障生产有序进行,产品质量能得到有效管控,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在产线各工序设置了电子看板,并建立信息指挥中心,可以通过数字化系统随时了解生产执行情况和质量情况。当产能无法满足订单需求时,相关人员可以快速识别出瓶颈工序,及时将部分瓶颈的生产环节外包给其他有资质的企业完成。公司已设立专业的团队对外协商进行管理,确保外协品质和交期满足客户需求。当出现品质波动时能通过历史经验提前介入管控,确保生产优质产品。

另外,公司坚持以“安全、品质、交期、成本”八字方针为指导,不断提升顾客满意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系统的建设,紧随生产技术变革趋势,提高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运用现代数字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采购模式

集团设置采购管理总部,实施职权分离的集采模式,并设有采购管理委会,对公司采购作业进行归口管理,并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供应商评估认证作业指导》《采购合同管理作业规范》等文件以严格控制公司对供应商的管理及采购作业的规范化。同时,通过对内建立ERP、OA等系统平台,对外建立供应商门户网,实现了对供应商管理及公司采购流程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

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生产作业计划、业务需求等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针对大宗材料、占额较高材料的采购,与供应商的合作方式为寄售,以达到不占用公司库存及流动资金的目的;针对难以管控耗用量材料的采购,与供应商合作方式为包线、包尺、包电量,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

3、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公司核心发展领域积极开拓国内外行业标杆客户,与客户构建共赢、共发展的良好合作关系。

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产品和应用领域聚焦在电源/储能、数据通信、汽车电子和智能终端等领域的优质客户;根据产业客户需求和公司产品特色,采用分区域和分部门相结合的组织架构模式,建立以区域营销和产品线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PCB事业部设立营销中心,作为公司对接客户的统一窗口,并按照“供-产-销”的高效对接机制来安排客户订单生产需求。

公司不断开拓国内外优质客户,不仅在国内华南、华东市场建立销售团队来满足客户需求,并设立了分支机构拓展海外市场。

公司与终端品牌客户或OEM、ODM客户签订“产品框架协议”或“质量保证协议”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具体销售业务由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采购订单,并约定产品规格、销售价格、数量和交期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91,33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52%;利润总额-58,960.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3.9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6,575.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8.9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041.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39.5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等;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10、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2023年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回购金额为23,923,41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75.09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6,244.83万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及新项目建设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2023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33,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35%,累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23,923,415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等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同时兼顾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资金储备,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3月31日,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1,3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1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