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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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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2版)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7、9、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1、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向朝东、张勇、向星星、杨燕、扶平、向朝明、鲁亚平、侯凡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100

电话:028-86216886

传真:028-86216888

联系人:吴琳琳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3662 转债简称:豪能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8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93,016,5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603,314.8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88,647,95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81,664,53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仅由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授权管理层参照市场价格与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1、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3、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5、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以上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该议案中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建议,认为张勇先生、向星星女士、杨燕女士、扶平先生、孙新征先生、向朝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拟提名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建议,认为赵书阳先生、时玉宝先生、余丽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拟提名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依据行业发展趋势、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岗位履职情况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独立董事津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确定为人民币9.60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该议案提出建议,认为该方案满足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12日止。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12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3662 转债简称:豪能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度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高资本营运能力,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各银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上述授信额度仅由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保函、项目贷款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在上述授信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具体的担保措施,以与各银行最终的商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3662 转债简称:豪能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议案。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于2024年5月12日到期。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12日止。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