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3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公司会议室。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胜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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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本公司独立董事季学庆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00、议案3.00、议案4.00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2024年4月24日下午17:00),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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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2.00、议案3.00、议案4.00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00的关联股东南通时代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2,971,410股)、新余时代伯乐创赢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1,300,000股)、深圳时代伯乐精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928,590股),合计持有股份5,200,000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议案2.00、议案3.00、议案4.00的关联股东吴玉堂(持有股份21,670,350股)、王国力(持有股份721,500股)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黄玉梅(持有股份72,340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每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详见附件《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汇总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长平、李梦舒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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