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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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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商业零售为主业的大型连锁企业,拥有综合超市、社区超市、24H便利店、购物中心、电器专卖、智慧物流、食品工厂、零售科技、塑料制品生产等多种业态。公司网点数量和经营规模位居湖北市场企业前列,形成以商业零售为主,以数智科技、物流配送、食品加工、环保包装为后台保障支撑的现代化商业生态体系。

(2)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全国网上零售额154264亿元,比上年增长11.0%。按零售业态分,2023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百货店、便利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8.8%、7.5%、4.9%、4.5%,超市零售额比上年下降0.4%。

报告期内,消费市场正在稳步恢复,但由于消费信心不足叠加网络零售分流等因素影响,实体零售行业仍面临很大的经营压力,超市业态下行趋势明显。政府出台发放消费券、减税降费等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措施,对促进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回归理性与务实,超市企业不断调整商品结构,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在此趋势下,超市企业的拓店步伐放缓,零食折扣、平价超市等以“性价比”为代表的新业态兴起。仓储会员店备受消费者青睐,着力打造自有品牌和爆款商品满足消费者需求。主流电商平台持续加码即时零售赛道,基于强社交、短视频的直播电商热度还在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快数智化建设以及业态创新转型将成为超市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3)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在区域内构成完整的商业生态体系,品牌、渠道、规模等优势仍然比较明显。旗下大卖场、精品超市、食品超市、便利店、邻里生鲜店和全球商品直销中心以及智慧物流等复合业态,更精、更专、更灵活。中百罗森成功进驻河南市场,初步形成“两湖一河”网点发展格局。公司积极开拓行业新赛道,试点零食折扣店、平价生鲜店,发展轻食店、鲜食店,探索社区食堂服务模式。公司中央大厨房在食品加工和配送方面具有比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2年中国商业零售百强第27名。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2年中国连锁百强第23名。公司市场份额、销售规模等指标继续保持区域内行业领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2023年12月,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资金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仓储”)财务人员邵某某处心积虑,发现并利用供应商结算系统漏洞,针对生鲜非标品采购与结算的特殊性,通过虚假勾对验收单据、伪造审批人签字、虚增供应商等隐蔽手段,恶意侵占公司巨额资金。公司检查了审批单、结算单、银行付款单据等原始单据,并与财务系统和业务系统进行核对,结合与公安机关和司法审计机构沟通的案件情况,确认邵某某通过丁某某与左某某银行账户以及伙同他人利用四个虚假供应商职务侵占资金总额22,825.21万元,其中2022年及以前年度累计侵占资金17,590.88万元。

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2016-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②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3年重点经营工作

1.加快业态创新转型。坚持质量优先和优化调整相结合的发展原则,加快优势区域、优势业态网点布局,持续推进存量网点优化调整。围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积极开拓行业新赛道,新增“便利店+”门店132家,中百罗森便利店进驻河南市场,试点“小百零食铺”折扣店、“中百超市”平价生鲜店,发展“中百芊爽”轻食店、“中百鲜厨”鲜食店,探索运营“幸福食堂”。开放中百超市加盟,拓展加盟店17家。

2.打造核心竞争优势。培育差异化商品力,自有品牌商品实现销售同比增长9.19%。提升生鲜经营质量,生鲜源头采购占比达72.27%。提升精细化运营力,关闭大额亏损门店6家。强化便利店现场经营,中国罗森第三方MS神秘顾客评分中,武汉中百罗森排名首位。加快物流企业转型,第三方业务拓展成效明显,全年实现三方业务收入3.77 亿元,同比增长 250.11%。

3.抓实多元渠道建设。多措并举推动三方平台和自有平台线上业务发展,线上业务全年实现销售15.27亿元。深耕政企食堂、小卖部、团餐配送业务,全年实物团购实现销售同比增长52.2%。加强会员体系建设及异业资源植入,推进会员服务数字化、精准化,完成会员数据清洗,优化会员权益与积分机制,与东湖绿道、中国银联等异业资源实现跨界合作。

4.大力推进数字化赋能。推进完成数据中心、人力资源管控中心、智能供应链、资金管理平台等数字化项目检视优化和交付上线,初步完成自有线上业务平台系统建设。建立信息技术服务和软硬件产品体系,完成 ISO 质量管理体系、ITSS、CCRC 等资质认定申报,数智云公司获评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5.加大人力机制创新。加强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考核管理和市场化选聘,加速关键岗位人才引进,全年引进线上运营、数字建设等各类人才200余人;制定三年人才培养规划,初步搭建形成工匠型、关键型、复合型三维企业人才库;优化激励考核体系,推进完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绩效考核方案优化,突出季度考核、业绩优先。持续探索“亏损门店减亏扭亏承包制”“员工合伙制”等多种激励方式,激发一线经营团队干事创业活力。

6.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应成立风控合规部门或明确风控合规管理职能,明晰业务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各自职责,推进筑牢风控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全面部署实施效能监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现下属公司效能监察全覆盖。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专家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二)其它重大事项

1.为满足湖北省内中百仓储所有大件货物(粮油等)的整件仓储及转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武汉中百现代食品加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拟资约3.2亿元在武汉江夏现代工业园所在地块上续建工业园二期项目。本项目建成后,湖北省内中百仓储常温大件货物的存储及转运将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运输,从而有效提高物流效率、整合资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江夏现代工业园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2023年7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仓储超市”)发现其财务人员邵某某存在职务侵占资金嫌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因犯罪嫌疑人逃到境外,为保证信息源不断掉,立案侦查全部秘密进行。2023年10月13日,公安机关将窜逃到境外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案。根据初审,邵某某处心积虑,发现并利用供应商结算系统漏洞,针对生鲜非标品采购与结算的特殊性,通过虚假勾对验收单据、伪造审批人签字、虚增供应商等隐蔽手段,恶意侵占公司巨额资金。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及追赃挽损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汪梅方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资金的公告》,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19.18%,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7.18%,使得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88.72%,主要是公司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3.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620%,主要原因是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永辉中百4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运行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4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会议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与公司第二十一届第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汪梅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万林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汪梅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万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汪梅方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三、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五、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因组织调离、工作岗位调整、退休、死亡、主动辞职等原因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4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8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因组织调离、工作岗位调整、退休、死亡等原因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0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00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因主动辞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00元/股)与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八、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9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议案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报告2023年度履职情况。以上议案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以上第7项、第10项、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3日(9:00一12:00,14: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30024

电子邮箱:ZBJTZQB@WHZB.COM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汪梅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孙晋先生、冀志斌先生、余国杰先生、杜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四、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五、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39,438,276.19元,同比下降4.57%;利润总额-306,931,530.78元,同比增长10.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472,926.96元,同比增长4.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4,365,950.82元,同比增长2.59%;年末总资产11,466,860,421.84元,同比下降9.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总额2,305,073,874.28元,同比下降12.38%;资产负债率79.32%,较同期上升0.5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71%,较同期下降1.09%。

六、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八、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九、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及保函等业务,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5家银行办理总授信额度80.5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贰亿元整, 其中,办理预付卡保函最高额度不超过叁亿元整(含叁亿元),并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10%的保证金质押。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捌亿伍仟万元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元整。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叁仟万元整。

5.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支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贰仟万元整。

6.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柒仟万元整。

7.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8.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玖仟万元整。

9.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0.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叁仟万元整。

1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壹仟万元整。

12.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3.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14.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亿伍仟万元整。

1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玖亿元整。

上述所列授信额度可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展期,每笔授信金额及授信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二、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因组织调离、工作岗位调整、退休、死亡、主动辞职等原因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4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8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因组织调离、工作岗位调整、退休、死亡等原因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0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00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因主动辞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00元/股)与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85,000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8,062.1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7,953.6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80,621,500股变更为679,536,500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五、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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