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修改基金份额净值位数的公告
为了减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实际值的偏差,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下述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4月29日起对本公司下述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确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1、本次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涉及7只基金,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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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确度由“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第4位四舍五入”修改为“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第5位四舍五入”,并对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项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4月29日起生效。各基金的登记机构自2024年4月29日起将按上述修改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处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申请。本公司将据此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相配的基金,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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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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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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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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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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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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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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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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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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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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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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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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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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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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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鹏华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于2024年4月24日启动了鹏华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修订后的《鹏华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4年4月26日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鹏华双季乐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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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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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日起(含当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4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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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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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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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
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4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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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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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张鹏仍担任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价值共赢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