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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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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5版)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85,836,840.70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75,674,618.7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95,567,4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335,116.3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6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26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买方信贷等业务。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综合授信项下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各类具体融资业务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买方信贷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27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品种: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

●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 交易场所: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累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涉及的币种,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四)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不超过4,00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权限、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公司董秘办应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查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28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国债、国债逆回购、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率。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逆回购、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私募净值产品、债券等。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管、理财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监事会意见: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83%。

2、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29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 年10 月25 日,财务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 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 年10 月25 日,财务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 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16号、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会计准则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30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68,633股。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予以回购注销的数量为191,023股,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而予以回购注销的数量为1,077,61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激励对象离职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为5.30元/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5.3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

7、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23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补充公告》。

9、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予以回购注销的数量为191,023股。

2、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6亿元,未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解锁条件未成就,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剩余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49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77,61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68,633股。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予以回购注销的数量为191,023股,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而予以回购注销的数量为1,077,610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6日。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如下相应调整:

P=P0-V=5.45-0.15=5.30元/股。

其中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当本激励计划“第七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 “二、激励对象个人发生情况变化的处理”情形发生时,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此最终回购价格为5.30元/股。

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5.3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因激励对象离职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为5.30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回购1,268,633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支出金额为682.36万元。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567,442股变更成294,298,80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同时4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31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1,268,633股,其中,因离职而予以回购注销的数量为191,023股;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予以回购注销的数量为1,077,610 股。

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567,442股变更为294,298,80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5,567,442元变更为人民币294,298,809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6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电话:0571-86733393

5、邮箱:securities@tederic-cn.com

6、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3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原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 245 号

拟变更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

二、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68,633股。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予以回购注销的数量为191,023股,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而予以回购注销的数量为1,077,610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5,567,442元变更为294,298,809元,总股本将从295,567,442股变更为294,298,809股。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33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琪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733393

电子邮箱:securities@tederic-c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高琪女士个人简历

高琪,女,199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于2021年3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主管。2023年6月入职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琪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4,61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34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33393

传真:0571-87322905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会议现场有投影,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35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本议案尚需提交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机器”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王建兰:2023年,签署杭钢股份、奥普家居和复核和达科技、晨日科技、新达通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三峡能源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杭钢股份、奥普家居和复核和达科技、晨日科技、新达通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奥普家居和复核和达科技、晨日科技、新达通2020年度审计报告。

李锟:2023年,签署泰瑞机器、祥源新材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泰瑞机器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泰瑞机器、宋都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

黄志恒:2023年,签署三友联众、中荣股份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杭钢股份、泰瑞机器、爱朋医疗、新光药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三友联众、舒华体育、奥康国际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望时代、吉华集团、兄弟科技、税友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裕同科技、三友联众、舒华体育、奥康国际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望时代、吉华集团、兄弟科技、税友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财务报告、内控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收到相关处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