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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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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5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土壤修复、耕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承接,中科鼎实是致力于污染场地治理的环保企业,专注于污染土壤修复、污染地下水修复、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治理及运营、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农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荒漠化治理等领域。

中科鼎实拥有完善的核心技术体系,包括以热脱附技术、常温解吸技术、固化稳定化技术以及化学氧化技术等为核心的土壤修复技术、地下水修复技术、固体废物环境治理技术、垃圾填埋场好氧降解加速稳定化技术,生态掩埋式生物固定渗透缓冲带技术、农田植物修复技术、矿山土壤重构技术、生物固沙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平台等多项平台,参与编制《异位热脱附修复污染土壤工程技术规范》、《铬污染土壤异位治理技术指导书》、《农药场地异味物质识别技术指南》等10余项行业及团体标准,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中国发明创业奖成果奖一等奖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中国化工集团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一等奖、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等30项荣誉奖项。

中科鼎实注重科技研发人员培养,鼓励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中国环科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衡阳师范学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等,并与上述单位联合建立了“污染场地综合治理联合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基地”、“中科院城环所共建固废实验室”、“ 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产学研技术平台,同时与朱永官院士、朱利中院士团队开展了多层次的研究和人才培养合作,积极开发环境修复技术并将之用于工程实践之中。目前拥有100余项授权专利,自主开发技术工艺、核心设备及功能材料近20项,包括模块化直接热脱附装备、多温区间接热脱附装备、超深精准加热的原位电加热修复系统、气相抽提与多项抽提处理系统、微生物好氧降解的渗滤液循环系统、纳米零价铁修复材料、场地修复异味控制剂等环境综合治理产品。

另外,中科鼎实积极参与政府科研项目的攻关,近年来参与或承担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委托科研院所开展研发课题10余项,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农药行业场地异味清除材料与控制技术”、“复合有机污染场地原位热处理耦合修复技术与装备”、“粤港澳大湾区污染场地安全利用保障技术与集成工程示范”、“焦化场地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集成工程示范”、“长江经济带石化类场地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东北老工业基地重金属污染场地防治及安全利用集成技术与工程示范”、“西北煤化工场地污染综合防治集成技术与工程示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基于零价铁的地下水修复药剂及原位加注系统开发和示范”等。

近年来政府部门持续加大土壤保护和修复力度。由于目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土壤污染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因此,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土壤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综合治理措施,持续加大土壤保护和修复力度。

从“十三五”规划首次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写入五年规划,到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再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最终上升到法律层面。《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使得土壤污染防治有了专属法律依据,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也陆续出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进行。

土壤修复潜在市场空间巨大。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目前在生命周期中所处的位置仍是起步成长阶段,尽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及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部分地区因城市工业迁移而造成的场地土壤污染问题仍较为严峻。

2、公司经营模式的介绍:公司土壤修复项目主要分为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等。施工总承包项目与EPC项目业务模式:工程价款结算主要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工程量计算报告,再通过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审核,形成工程进度款并结算。在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完工结算书交付发包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结束后,发包方按照审定金额向公司支付余款,并保留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1年及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①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不涉及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公司已补充披露商誉减值相关的具体参数信息。

②根据《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京蓝科技2021年少计提减值损失2.37亿元,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对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2021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2,059.26万元,中科鼎实2022年度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73万元。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对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③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追溯重述法

公司追溯调整了2021年度、2022年底财务报表。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5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公司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且客观的清查和评估,并相应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金额

1、影响公司报告期损益的减值

2、不影响公司报告期损益的减值

注:综上,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91,128.62万元,只影响母公司及子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其他减值对合并报表的影响为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82,452.8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款项

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会计政策如下: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本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如下: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4、商誉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中,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四、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商誉减值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的业务由于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导致中标项目金额有所下降。同时,受行业政策变化影响,项目延期情况增加,导致成本增长。另外,地产行业低迷,业主推动不积极,项目结算及回款推迟等原因综合导致公司业绩有所下滑。公司破产重整完成后,增强对中科鼎实的业务及管理上的支持,但预计未来2-3年内宏观经济形势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持续影响。基于上述事实,本着谨慎原则,在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专业判断基础上,最终做出对公司并购中科鼎实股权时形成的归属中科鼎实的商誉93,299.43万元计提减值,报告期减值金额为15,694.54万元。

2、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减值

201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与贺兰县水务局签订了《贺兰县现代化建设工作(投建管服一体化)ppp项目合同》,2023年6月因政策调整水权交易处于暂停状态,经评估后续获取投资收益回报的可能性较低,根据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3,129.97万元。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10,868.89万元。

201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中标的某市中心城区道路路侧带状绿地建设项目(PPP),因受资金、国际国内不确定性因素等因素影响,项目处于停滞状态。现场因无人养护,工程未达业主预期。报告期对合同资产全额计提减值21,633.25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年末对母公司持有中科鼎实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母公司所持有中科鼎实的77.72%股权报告期需计提81,128.62万元减值;年末对母公司持有京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100%股权计提减值10,000万元。

以上减值准备计入2023年度京蓝母公司报表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对个别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影响个别报表净利润。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销,对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公司持有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1.23亿投资,持有合伙企业份额50.91%,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导致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变动-9,449.86万元。

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82,452.89万元,减少2023年度股东所有者权益82,452.89万元。

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9,449.86万元,减少2023年度股东所有者权益9,449.86万元。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4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述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该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6月12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111023号。)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27,256,046.44元,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55,826,512.07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940,820.90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综上,公司股票交易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6条及9.3.7条相关规定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6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公司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111031号),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事会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京蓝科技及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账号共计 58个(不包括近期销户的1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母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已解封,子公司中科鼎实包括基本户在内的部分账户尚未解封,公司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号数量占总数的比例为 18.97%;截至目前,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4032151.3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476673473.9元)的0.85%。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综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相关规定,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已依据如上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述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核准,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下转66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马黎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玉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玉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马黎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玉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玉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