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所作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的上午9点一12点,下午1点一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〇二四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24年5月2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1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四)《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2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2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
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开发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综上,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978.90万元。情况如下:
■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按上述原则,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2,593.1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20,592.2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30,292.83万元,转回8,291.95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2、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3年合并净利润133,572.07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936.40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8,936.40万元。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2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
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各项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开发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综上,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38.38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按上述原则,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143.6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合并净利润6,282.03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58.26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658.26万元。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2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沧州分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因业务经营需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沧州分公司拟为荣盛“芳菲苑二期”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该项目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准入,由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沧州分公司拟为荣盛“芳菲苑二期”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该项目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准入,由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期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书交由银行保管之日止。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为公司沧州分公司项目的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沧州分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按揭担保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购买公司沧州分公司的荣盛“芳菲苑二期”项目的购房客户(以下简称“购房客户”);
2、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
3、担保期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书交由银行保管之日止。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沧州分公司开发的荣盛“芳菲苑二期”项目与金融机构建立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关系。
2、同意由公司为在公司沧州分公司荣盛“芳菲苑二期”项目购房并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书交由银行保管之日止。
3、关于此次为公司分公司的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是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而发生,属于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必要环节,此次审议是应金融机构的要求而进行。由公司为公司沧州分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项目销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63.09亿元(不包括按揭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3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2.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8%。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96亿元。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荣图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图盛展”)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河北”)继续合作业务198,800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72,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公司子公司黄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荣盛”)、河北荣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荣创”)、湛江开发区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荣发”)、涞水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涞水伟业”)、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洸远金属”)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荣图盛展持有的洸远金属和廊坊市圣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驰金属”)100%股权质押给信达河北,为上述融资提供抵质押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72,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2、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荣乾”)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重庆分行”)继续合作业务7,800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8,3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荣乾以名下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8,3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注:为荣图盛展提供担保的融资事项与公司于2024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3 号)中的担保为同一笔融资,故此次荣图盛展的担保额度不再重复扣除。)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荣图盛展
1、被担保人:荣图盛展;
2、成立日期:2016年9月22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新兴产业示范区龙脊路创业中心5层506室;
4、法定代表人:徐宪民;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以下经营范围由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美容美发服务;足疗服务;烟草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荣图盛展100%股权;
8、信用情况:荣图盛展信用状况良好。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二:
1、被担保人:重庆荣乾;
2、成立日期:2017年6月20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五盛路300号;
4、法定代表人:魏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重庆荣乾100%股权;
8、信用情况:重庆荣乾信用状况良好。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因荣图盛展向信达河北融资提供的担保
1、协议方:公司、荣图盛展、黄山荣盛、河北荣创、洸远金属、圣驰金属、湛江荣发、涞水伟业、信达河北。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荣图盛展融资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荣图盛展、河北荣创、洸远金属、圣驰金属、黄山荣盛、湛江荣发、涞水伟业与信达河北签署继续合作协议,黄山荣盛、河北荣创、洸远金属、湛江荣发、涞水伟业提供抵押担保,荣图盛展提供质押担保。
3、担保范围:协议约定的主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及因违反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具体以抵质押合同、抵押清单、保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为准。
(二)因重庆荣乾向平安银行重庆分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平安银行重庆分行;抵押担保协议方:重庆荣乾与平安银行重庆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重庆荣乾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荣乾为重庆荣乾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照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荣图盛展、重庆荣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荣图盛展、重庆荣乾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63.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3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2.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8%。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96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接1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