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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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实现全链条自主研发,并在报告期内持续强化:
临床前团队规模超过100人,并建成含有靶点生物学验证平台、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平台、先导化合物快速优化及合成平台、综合药物筛选平台等核心技术平台在内的全链条的新药研发产业链,基本涵盖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的所有关键模块。过往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合作研发的数十个研发项目,也是公司早研能力和效率的认可和证明。未来还会进一步提升临床前研发团队的实力,并与临床医学研究团队、营销团队共同做好协作,提高公司整体研发和产业化效率。
临床团队方面,公司目前已经建成了包括医学、运营、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药物警戒、质量稽查、注册等核心板块在内的相对完整的临床研究队伍,规模62人。随着公司临床团队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临床项目对外部CRO公司的依赖性逐渐降低,关键临床试验能实现完全自主推进;后续公司还会进一步增加招聘力度,持续扩建、强化临床研究团队,加快临床入组速度并进一步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2)合作研发
凭借优秀的临床前研发实力,公司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等签订了多个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合作协议,基于已搭建的技术研发平台,公司开展了多个抗肿瘤一类新药、治疗Ⅱ型糖尿病一类新药和治疗NASH一类新药的研发项目。其中涉及的靶点涵盖蛋白激酶、表观遗传学调控因子、肿瘤代谢调控蛋白、GPCR、免疫调控因子等多种类型。公司在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的业务合作中承担了靶点验证与确认、药物分子设计与优化、生物学筛选及药效学和药理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初步的毒理研究、合成工艺研究等关键研发环节,覆盖流程包括从立项调研到最终确定候选化合物,而由合作方承担GLP毒理及临床试验等研发环节。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有超过十个合作项目的产品获得了临床批件,其中CT-1139/TQ-B3139已于2022年5月申报NDA,CT-1995(TQ05105)用于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 (MF)的关键注册临床研究已达到主要终点,并获得CDE同意提交上市申请的意见。
合作研发模式下,公司与对方共同拥有合同项下的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未经一致同意,各方均不得向外部他方许可、转让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在各方一致同意进行外部授权或转让情况下,双方需按一定比例分配取得收益。
2.采购模式
公司目前采购项目主要为临床前试验服务、临床试验服务及研究所需原材料等。公司建立并执行了完整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规范协议,严格货物配售渠道,全流程监控,通过供应商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验收管理等手段确保提供合格优质产品。公司对确认合格并开始供货的供应商进行供货能力等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价,激励现有供应商提高供货品质、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积极性,确保供应商的供应效果,推进与优秀供应商的合作力度。同时,定期对现有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供货情况、资质安环、服务行为等维度开展绩效评估,对存在供应安全、质量缺陷或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处理,保证持续稳定地为公司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3.生产模式
当前公司不涉及已上市产品生产。公司已完成自主研发产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工艺验证,目前临床阶段所用药品以委托生产的形式、在公司研发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生产。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码:Bh),为未来产品获得上市许可、进行商业化生产提供了资质保障。
合作开发模式下,相关产品待上市后均由合作企业负责药品的生产。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为合作研发项目收取的里程碑款项,尚无药品销售收入。在发展前期,公司考虑到资金实力及研发成本等,结合在研产品特点及与行业企业研发方向、现有产品布局、合作意向,将部分自主研发项目对外转让或合作研发,公司享受首付款里程碑付款及收益分成。2017年后,公司未再将在研管线对外转让,致力于开展全流程创新药的研发工作。
公司目前处于注册临床研究阶段候选药物SY-707、SY-3505和SY-5007,这三款药物靶点不同,但均在非小细胞肺癌这一适应症上重点布局,后续在商业化阶段具有协同优势。公司计划自建一支高效、精干的销售团队,立足北京,重点覆盖国内核心城市和市场;同时,为快速实现新药市场渗透,将针对广阔市场与拥有成熟专业推广能力的制药企业或合同销售企业(CSO)进行合作,委托其负责或协助特定产品或区域的市场推广工作,实现“多条腿走路”。此外,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上百家临床研究中心,与各大肿瘤医院和专科医生建立了专业的合作关系,为后续的商业化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销售策略方面,产品上市前公司会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充分了解市场上竞争对手的情况,同时根据核心产品的临床优势,制定差异化市场竞争策略。公司拥有卓越的成本控制能力和研发效率,届时将会根据中国市场的特点及竞争产品的价格,结合患者可及性、支付手段、医保合作等生态领域合作,制定出具有竞争力的价格策略。公司将明确清晰的目标医院与目标科室,制定与之匹配的学术推广活动,提高推广活动的有效性,并严守合规底线。此外,在药品获批上市销售后,公司将争取尽快将产品纳入医保体系,以满足更多患者的临床需求并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团队组建方面,公司将对拟定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领域、行业经验、既往业绩、人品口碑等把握较高要求,进行严格筛选;核心运营管理人员须具备丰富的药品商业化及推广经验。根据产品上市的时间表,公司将确保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完成销售团队的组织架构建立,所有人员到位并完成相关培训,同时推进相关团队管理系统和考核系统的搭建运行,为产品销售做好充分准备。为更好地激励团队,公司将明确目标,制定评估机制、激励方案及人员发展计划。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肿瘤疾病概览
癌症是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健康挑战,对人类健康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最新数据,癌症是导致全球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1.1 癌症新发病例
2022年全球恶性肿瘤新增1,997.65万人,较2020年增加近70万人。其中肺癌(248.07万人,12.4%),再次反超乳腺癌,成为发病率最高的恶性肿瘤。发病率2-5位分别为乳腺癌(231.01万人,11.6%)、结直肠癌(192.64万人,9.6%)、前列腺癌(146.79万人,7.3%)及胃癌(96.88万人,4.8%);按性别分层,全球男性前五大高发癌种分别为肺癌、前列腺癌、结直肠癌、胃癌、膀胱癌,女性为乳腺癌、肺癌、结直肠癌、宫颈癌、甲状腺癌。
根据中国癌症最新流行病学数据,2022年我国癌症新发病例数达482.47万,全部癌症粗发病率341.75/10万人,年龄标化发病率为201.61/10万人,中国癌症发病率仍居高不下,且与前几年相比有所增加。全体人群中,新发病例数前5位癌种分别为:肺癌(106.06万人,22.0%)、结直肠癌(51.71万人,10.7%)、甲状腺癌(46.61万人,9.7%)、肝癌(36.77万人,7.6%)及乳腺癌(36.12万人,7.5%),共占所有癌症的57.42%,居于首位的肺癌新发病例数为第二位的结直肠癌2.05倍。这种明显的差距在性别分层中亦可观察到:我国男性肺癌新发病例65.87万人,为第二位的结直肠癌新发病例数30.77万人的2.14倍;女性新发肺癌病例40.19万人,较第二位的乳腺癌(35.72万人)高出13%。
图:全球及我国2022年新发癌种及病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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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癌症死亡病例
2022年全球恶性肿瘤新增死亡974.38万人。其中死亡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仍为肺癌(181.75万人,18.7%),死亡率2-5位分别为结直肠癌(90.40万人,9.3%)、肝癌(75.87万人,7.8%)、乳腺癌(66.98万人,6.9%)及胃癌(66.02万人,6.8%);我国恶性肿瘤死亡新增257.42万人,排名第一的癌种同样为肺癌(73.33万人,28.5%)。因此,相比于其他癌症,肺癌对我国人群的健康造成了更大的威胁。
图:全球及我国2022年死亡癌种及病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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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发展阶段
2.1 癌症治疗方法的发展
癌症治疗经历了从手术切除到放疗、化疗和靶向、免疫治疗等多手段并行的发展历程。近年来,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的推广和普及,为癌症治疗领域带来重大变革。
靶向治疗一般通过选择性抑制肿瘤细胞存活、生长相关靶点实现抑制或延缓肿瘤进展的治疗效果。由于不同类型肿瘤的驱动基因、生长依赖的信号通路存在差异,需要针对不同肿瘤的特点设计、研发具有针对性的靶向治疗药物,而每种靶向治疗药物也只适用于特定患者群体。根据不同靶点的生物学特性和结构特点,可选择小分子化合物或抗体等生物大分子作为靶向治疗药物。由于靶向药物可以特异性针对肿瘤细胞,在保证疗效的同时可以尽量减少对其他健康细胞的影响,因此靶向治疗相较于传统化疗的安全性更高、副作用更轻。
免疫治疗是指通过激活人体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实现抑制癌症进展的治疗方法,其本质为针对免疫细胞,而非肿瘤细胞,可分为非特异性治疗和肿瘤抗原特异性治疗两大类。其中,前者主要通过细胞因子刺激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激活剂增强或激活机体自身的免疫系统来攻击癌细胞;后者则是利用具有特异性抗肿瘤活性的免疫细胞杀伤肿瘤细胞,这类免疫细胞可从患者体内分离得到或在体外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构建,在体外进行功能筛选和扩增后回输给患者进行治疗。
2.2 全球及我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发展情况
癌症治疗方法的进展,促使全球及我国抗肿瘤药物市场持续处于扩张态势,尤其是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的兴起,助推抗肿瘤药物市场的进一步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2023年,全球及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分别达到2,320亿美元和2,838亿人民币,较2022年分别增长14.4%及19.0%;预计到2030年,全球及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将进一步分别增长到4,688亿美元和6,094亿人民币,2023年至2030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0.6%和11.5%。
2.3 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市场发展情况
公司是一家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小分子创新药企业,研发管线涵盖了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以及Ⅱ型糖尿病等其他重要疾病领域。由于大部分的小分子药物能够穿透细胞膜以靶向细胞内蛋白,且具口服的生物利用性,可以直接、有效率的方式将药物递送给病患。此外,与生物制品相比,小分子药物药代动力学与药效学特性更具预测性、不具免疫原性,以及其高稳定性与口服特征,均有助于提升病患的服药依从性。小分子药物的许多优势也使得其在治疗上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而技术、合成方法学和生物制药研究等的进步也为创新小分子药物开辟更多的机会。据2021年Medicine in Drug Discovery的文献统计,在全球范围内的上市药物中,有高达约90%属于小分子药物;美国FDA统计数据亦显示,小分子在药典中继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7年一2022年FDA批准的293个新化学实体中,超过六成为小分子药物。
当前,中国的肿瘤治疗药物市场仍由化学疗法药物所主导,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中国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的使用规模与全球相比处于较低水平,2019年市场规模为265亿元,仅占中国整体抗肿瘤药物销售的14.5%,而同期全球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占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份额的32.8%。受到我国医保目录不断调整、小分子靶向药物的覆盖率不断提高,同时医生和患者对小分子靶向药物的了解越发深入、市场接受度逐渐提高以及越来越多国产创新型小分子靶向药获批上市等有利因素的驱动,中国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市场将在未来几年快速发展。
3.行业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提出,2023年要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利用市场优势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国家再次从宏观战略高度强化了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将有力推动国内医药企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步伐,促进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
为适应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面临的新要求,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推进医药领域改革和创新发展等六项重点任务,重点强调要推进医药领域改革和创新发展,支持药品研发创新,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确保“供好药”“用好药”。《任务》的出台明确了2023年下半年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将进一步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与公司目前业务最为紧密的药品研发和审评审批环节,报告期内,监管部门相继出台系列制度文件,鼓励和引导源头创新: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单臂临床试验用于支持抗肿瘤药上市申请的适用性技术指导原则》正式出台,旨在阐明当前对单臂临床试验用于支持抗肿瘤药上市申请的适用性的科学认识,指导企业在完成早期研究后,更好地评估是否适合开展单臂临床试验作为关键临床研究,从而为满足相关条件的抗肿瘤药物的加速上市提供通道,以加快解决相关患者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以患者为中心”三项指导原则落地,标志着我国药物研发“以患者为中心”时代的开启,通过引导制药企业基于患者角度开展的药物开发、设计、实施和决策,制定使患者利益最大化的研究方案,推动更加符合患者需求的有临床价值的药物产出;《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针对儿童专用创新药、用于治疗罕见病的创新药以及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创新药,审评时限同优先审评品种时限为130天,通过审评团队介入前置、研审联动、核查检验工作前置,极大缩短此类药物审评时间,加快药品上市速度,对鼓励医药企业加速落地创新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CDE《2023年度药品审评报告》亦显示,近年来我国药品注册申请受理情况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尤其是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和补充申请的数量增长较为明显。药品审评的“新”字当头,药审中心2023年内受理的各类注册申请数量大幅增长。在18,503件药品注册申请中,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注册申请量均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2023年全年批准上市1类创新药40个品种,其中9个品种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批准上市,13个品种为品附条件批准上市;批准罕见病用药45个品种(未包括化药4类罕见病用药);批准儿童用药产品92个品种。“快速通道”助力新药好药上市,药审中心通过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互动,缩短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时间,为治疗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新药提供了快速通道。这一机制的实施,不仅缩短了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的时间,更为患者提供了更多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临床用药。
4.主要技术门槛
新药研发及临床转化的难度较大。新药研发技术含量高,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特点。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使得流行疾病种类越发丰富,发病机理越发复杂。不同疾病涉及的研究领域和技术手段有所差异,且药物开发涉及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CMC、药物代谢动力学、药效学、统计学等多学科整合,对制药公司的研发能力和人才专业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如何将基础研究转化为患者的临床获益、做好药物研发和临床应用的有效衔接,也成为了制药公司面临的重大挑战。
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及管理存在一定困难。临床试验患者招募是药品研发的重要环节之一,药品临床试验离不开患者招募。如何发现、招募、入组和保留受试者,并保证受试者顺利完成试验是临床试验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受试者的入组效率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临床试验的进度。患者招募延迟将导致临床试验开展成本增加或临床试验计划的进度或结果受影响,继而阻碍该等试验的完成,对推动在研产品的开发产生不利影响。
规模化生产对质量管控和供应链管理要求高。在医药生产方面,建立符合GMP标准的生产设施所需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工艺技术要求较高。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在规模化生产基础上确保药品及时供应是新药研发企业成功商业化的首要条件。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以创新为源头驱动,公司十多年长期专注于抗肿瘤等创新药的研发,目前研发管线涵盖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以及Ⅱ型糖尿病等其他重要疾病领域。
首字当先,重点布局。公司拥有首个国产三代ALK抑制剂、首个国产高选择性RET抑制剂等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差异化在研管线;公司是国内首个同时拥有二代、三代ALK激酶抑制剂的创新药企,是全球第二、国内唯一的覆盖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全流程管理的企业,未来有望实现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全流程用药管理;在非小细胞肺癌这一大病种治疗领域,我们重点布局了多款候选药物,包括二代ALK抑制剂SY-707、三代ALK/LTK抑制剂SY-3505、高选择性RET抑制剂SY-5007,KRAS(G12C)抑制剂SY-5933等,靶点覆盖面广泛。此外,早期探索性研究显示公司部分候选药物之间也具有明显的协同效应,有望通过联合用药,在当前竞品单药疗效尚存在明显提升空间的适应症上有所突破。
管线丰富,梯度分明。截至目前,公司已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研管线24个,其中12个自主研发管线,12个合作研发管线;自主研发管线中,1款已处于pre-NDA沟通交流阶段,2款处于关键性注册Ⅱ/Ⅲ期临床, 1款处于Ⅱ期临床,3款处于Ⅰ期临床阶段,还储备了多款有前瞻性的优质临床前候选化合物,管线梯度、靶点和适应症持续丰富。
精耕细作,砥砺创新。一方面,公司以临床价值和市场竞品差异化为前导,坚持求真务实,以高质量、高效率的理念做研发,在十余载创新实践中持续锻造“全而强”的新药研发体系,外部服务的依赖性低。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自有核心技术,通过交替穿插、多线并行的研发模式替代传统单线循环的研究路径,有效提高化合物筛选效率和项目的成功率,整体成本控制能力卓越。
商业引领,高效实干。创始人李文军先生具备多年的商业战略管理与市场营销经验,带领公司核心团队稳定合作十余年,走出一条“以商业战略引领新药研发”的首药特色发展之路;公司目前拥有一支规模为163人的精干研发队伍,覆盖AI药物设计、药物化学、生物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药学、临床运营、临床医学、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药物警戒、稽查、注册等核心环节,并形成了简单高效、容错与信任的文化和氛围。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相较于常规肿瘤放、化疗治疗,靶向治疗能够作用在细胞分子水平,针对明确的基因位点使肿瘤细胞特异性死亡,具有更高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较少的严重不良反应。自1997年FDA批准首个分子靶向药后,靶向治疗技术快速发展,显著提高了患者的生存期和存活率,逐步成为治疗基因突变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
生物科技、基因组学引领了两次生命科学领域的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全球医药行业的发展。而随着科学技术不断的突破,多元化的创新模式将成为未来创新药研发的主流,并引领第三次技术革命。当前,小分子创新药开发已经进入靶向时代,根据明确的分子生物学机理,针对疾病人群所携带的基因突变筛选开发药物。根据靶点类型和作用机理,已上市的小分子创新药物包含了激酶类抑制剂、表观遗传类抑制剂和蛋白酶体类抑制剂等多种类型,基因编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也相继被应用在新药研发的各个阶段,涵盖病理探寻、靶点探索、给药手段、工艺研发、抗耐药等方面。随着多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新技术的汇合发展,未来有望进一步打破研发瓶颈和技术壁垒,助推创新发展。
随着新兴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科研、教育水平的提高,新兴市场国家已成为全球创新药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我国作为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代表,已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药品市场,在全球创新药研发领域的地位不断提升。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新药研发的政策为创新药企业持续赋能,刺激医药企业、科研人才加大创新药研发,同时在海内外资本涌入、大批高素质科研人才回归等多方利好因素共振下,中国创新药对全球创新药研发贡献不断增大。中国小分子创新药行业也涌现出许多优秀的企业,包括向研发创新药转型的老牌大型仿制药企业,基于早期技术积累和工业升级或商业模式创新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创新药企,以及数量众多基于各自不同的产品种类和技术路线,参与到差异化竞争中的新兴药企,共同构建起中国小分子创新药的行业生态。
目前国内创新药产业快速发展,我国正从仿制药大国向创新药强国加速迈进,渴望转型升级的势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基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丰富的物质原料、深厚的创新药人才基础,独特的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经济富裕起来的人们对生命至上的追求,中国的创新药必定会在世界创新药的版图上占据一席之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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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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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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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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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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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为20,265.64万元,较2022年增加321.81万元,增长1.61%,主要系公司多个项目进入临床II期和临床III期,因市场外部环境严峻,相关研发服务公司竞争激烈,采购成本有所降低,同时公司推进的临床试验因药物先进性和创新性获得CDE以较少样本量推进临床试验,此外公司加大探索具备国内新国际优的项目,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着力强化研发技术平台和科研人员团队建设,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导致2023年度研发费用同比略增。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522.92万元,较2022年增长186.18%,主要是项目合作方项目里程碑进展获得收入,公司目前有充足现金储备,不仅增加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加快了研发推进进度,使关键性临床试验进展迅猛。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5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的公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事朱建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相关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571,695.88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净利润为
-185,342,912.7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13,718,400.83元。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综合考虑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类型为保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厚现金资产收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进行日常资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5.00亿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满足公司营运及发展资金需求,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2.00亿元,金融机构选择、实际申请额度及期限等具体事宜由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授信总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同时,为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间发生的授信申请事宜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授信申请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交易对手方双鹭药业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明波先生曾于过往12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双鹭药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因徐明波先生已于2023年9月卸任公司董事,审议本议案时,现任全体董事均为非关联董事,无须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明确公司董事的目标与责任,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
3.其他规定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前置审核,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长李文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其他规定
(1)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鉴于公司董事长李文军先生同时兼任总经理职务,讨论和审议本议案时,其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其他6名未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参与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将推动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以扎实稳健、高质高效的新药研发,全力推动候选药物研发进程,力争尽早实现产品获批上市,并通过规范透明的企业治理,公平详实的信息披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以期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赖与支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专项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面对当前创新药物行业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竞争要素加速变化的大环境,为进一步丰富管线梯度,加快临床进程,持续提升产品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首药控股新药研发项目”(下称“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SY-7166及早期探索性研究项目等2个子项目,并终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下称“基地项目”),将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039.86万元(包括本金23,023.79万元及截至2024年3月31日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净利息1,016.07万元,具体以资金划转当日银行专户的结息后余额为准)变更投向前述新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公司主业新药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在研新药的临床研究及上市申请进程等实际情况,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推进集研发、制造、销售和管理于一体的总部基地相关建设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的公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自身特点和未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持续健全覆盖公司各业务流程和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拟投资方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产品,此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财务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研发及运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进行日常资金管理。
(十)审议表决《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监事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其他规定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监事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监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薪酬领取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进行的修订,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进一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加强投资者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结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