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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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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数据来源:CPIA

(3)汽车用新型膜材料的新技术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占比快速提升,新车型使用天幕玻璃成为趋势,车窗变色遮光功能的嵌入,使得新车型更具现代感和科技感。这些新需求的尝试对汽车零配件及材料提出了新需求。

公司积极响应汽车产业潜在需求,以积淀的封装胶膜技术为基础,叠加电子、液晶、染料、合成、发泡、染色等多领域的高分子膜技术,结合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探索,2023年研发成功了高性价比汽车天幕和车窗用黑色调光膜产品、新型环保表面材料、高强度降噪降温PVE玻璃胶膜等新产品。随着这些新产品的推广和逐步使用,将帮助汽车新车型实现多种新功能和新场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7,189.2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2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80,365.5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90%。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57.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24,523.73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简要原因说明: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228,572,655.7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587,892.92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期资金发展需求,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讨论与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6,943.9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2,253.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4,690.6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12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此次募集资金净额134,690.6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74,690.64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4,690.64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90.6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经上述决议并实施后,公司已经使用了66,690.64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8,000.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同时,全体董事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民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席世昌-届满离任)》、《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明-届满离任)》、《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力-届满离任)》、《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梦云)》、《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频)》。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在任独立董事吴梦云、唐侃、周频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228,572,655.7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587,892.92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期资金发展需求,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与本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职级及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认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李民、李晓昱、王怀举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员工年度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方案有利于激发及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审计报告批准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与本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确认,系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进行的追溯补充确认,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章继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公司监事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2023年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因为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和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并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房产、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等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监事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并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补充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海优威”)、镇江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海优威”)、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优威科技”)、常州合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合威”)、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海优威”)、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越南)(以下简称越南海优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对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担保余额22,422.32万元,全资子公司已实际对公司担保余额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镇江海优威、上海海优威科技、常州合威、平湖海优威、越南海优威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镇江海优威、上海海优威科技、常州合威、平湖海优威、越南海优威之间拟在2024年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进行借贷等相关业务时互相进行担保,拟担保的总额度如下: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18,0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山德路2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增效光伏封装材料,家具,木制品及工艺装饰品生产,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及原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2、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9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泰州市九龙镇运河路89号A-1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3、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板块光伏产业生态园B25、B2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4、镇江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丹徒区丹桂路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塑料制品、塑料薄膜、涂层、电子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化工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品);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太阳能发电;自有厂房和机器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5、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C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6、常州合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西太湖大道9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太阳能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封装材料、膜材料、金属件、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产品的开发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的建设、安装、运营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7、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金穗路269号101室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