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3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124,039.96元,相较上年同期下降17.41%;营业成本100,053,763.46元,相较上年同期减少5.67%;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8.84%、25.70%、90.04%、29.70%;实现营业利润61,805,927.18元,相较上年同期下降46.6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4,038,487.99元,相较上年同期下降48.7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4月15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根据其被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各项事项,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并优化公司治理,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的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所审议的各项事项合法合规,审议程序科学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基于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结合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陶化安、张元兴、李晓梅在任期内,审慎客观、勤勉尽职,充分发挥了各自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化安)、《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元兴)、《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司其职,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有力的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面对多种扰动因素,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并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各项事项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志华、贺芸芬、倪亮萍回避表决,获其他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综合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多种因素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具体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38,487.99元(合并报表),公司拟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因公司2023年开始实施回购计划,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4,772,460股,公司已回购股份858,316股,以此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13,914,144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6,200,253.1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48%(不含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9.92%;
加之2023年度上半年公司以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2.10元(含税),2023年度上半年利润分配金额24,102,216.60元,故公司2023年度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302,469.72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3.09%,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38.25%;
2023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42,683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751,689.6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因此,预计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64,054,159.33元,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8.53%。
除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外,为进一步响应监管部门号召,进一步回报广大股东,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提请董事会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现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资源,进一步提高内部运营及管理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思伦生物进行增资,并将奥浦迈及奥浦迈生物工程所属的CDMO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思伦生物,以此进一步提升公司CDMO业务承接能力,大力拓展外部市场,助推CDMO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并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公司将继续深耕聚焦主业,不断修炼内功,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4月15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欠欠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监督及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综合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多种因素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具体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38,487.99元(合并报表),公司拟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因公司2023年开始实施回购计划,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4,772,460股,公司已回购股份858,316股,以此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13,914,144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6,200,253.1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48%(不含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9.92%;
加之2023年度上半年公司以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2.10元(含税),2023年度上半年利润分配金额24,102,216.60元,故公司2023年度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302,469.72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3.09%,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38.25%;
2023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42,683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751,689.6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因此,预计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64,054,159.33元,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8.53%。
除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外,为进一步响应监管部门号召,进一步回报广大股东,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提请董事会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合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现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资源,进一步提高内部运营及管理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思伦生物进行增资,并将奥浦迈及奥浦迈生物工程所属的CDMO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思伦生物,以此进一步提升公司CDMO业务承接能力,大力拓展外部市场,助推CDMO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鉴于公司2023年度已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38,487.99元(合并报表)。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
2、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4,772,460股,其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858,316股,以此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13,914,144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6,200,253.1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48%;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9.92%;
此外,公司于2023年上半年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2023年度上半年利润分配金额24,102,216.60元(含税),加之公司2023年度中期分红金额,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302,469.72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3.09%,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38.25%;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42,683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751,689.6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64,054,159.33元,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8.53%,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48.70%。
除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外,为进一步回报广大股东,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为了进一步的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综合因素的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9.508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3,705,576.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944,779.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52,259.0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支出为30,177.0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24,800.00万元,账户利息净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2,804.2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流30,0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375.1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7,546.50万元。具体如下表:
■
注:上述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包括交易费用等手续费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8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长乐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杭州银行科技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公司与招商银行长乐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参见本章节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800.0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9,8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15,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5%。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CDMO业务领域的优化及升级,延伸CDMO业务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143.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3,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9,14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已于2023年2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增加至2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2、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2,6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4,772,460股的比例为0.2114%,最高成交价为58.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000元/股,使用超募资金成交总金额13,751,689.6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下转135版)
(上接133版)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