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141版)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加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4月监事会换届选举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报告期内,公司现任监事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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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993,350.79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2、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退税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469,209.73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告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3,146.26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973.93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2,973.93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2号)同意,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97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039,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69,239,691.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89,800,008.90元。2023年9月15日,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剩余款项合计41,356,208.02元后的募集资金余款人民币917,683,491.98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内。2023年9月1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437号),对公司截至2023年9月15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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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江西巴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巴顿)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和江西巴顿与相关银行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9,998.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2023年9月底,公司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和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且结余利息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提升银行账户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绿色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使用。截至2023年12月16日,相关手续已全部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和转为一般账户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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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在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和转为一般账户使用前,已将结余利息62,096.28元一次性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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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江西巴顿提供借款的事项。
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9月15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195,089.91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018.17万元,公司置换金额为89,998.17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88,980.00万元,置换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018.17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1A017722号);同时,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在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和转为一般账户使用前,已将结余利息62,096.28元一次性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441A011380号《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5.35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5,982.3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05,628.47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3,362.13万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2024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危废处置业务,同步实现危废无害化处置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危废处置属于生态环境治理范畴,是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生资源利用属于循环经济范畴,是国家大力倡导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在各项政策的推动下,国内危废处置及资源再生利用行业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报告期内,随着危废无害化处置新增产能的释放,危废处置行业竞争加剧,危废无害化处置价格不断下跌。
现阶段,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参与者众多,但整体规模和生产能力较小。大部分危废处置企业的技术、资金、研发能力较弱,处置资质单一,市场竞争格局目前仍呈现“散、小、弱”的特征,规模较大、具备深度资源化能力的企业较少。
随着环保督察趋严、国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的大型危废处置企业及具有深度资源化能力的危废处置企业竞争优势步凸显;大型危废处置企业收购小型处置企业的并购事项频发。长远看来,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长期专注有色金属类危废处置利用业务,形成了危废处置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公司坚持横向拓展规模、纵向延伸业务链的发展方向,在做大、做强含铜污泥类危废处置业务的基础上,公司持续发力资源化产品精加工、深加工,增加处置利用金属种类、延长资源化产品产业链、拓展危废处置利用市场。
近几年,公司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并进行产能升级优化,处于快速发展和扩张阶段,尤其是随着募投项目江西巴顿项目的建成并开始试生产,公司能够实现提炼回收铜、锌、锡、镍以及金、银、钯等多金属,延长资源化产业链,完成从单一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向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转型,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新建项目的试生产,对流动资金有较高的需求,同时结合宏观环境等因素,公司生产经营、人力支出等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68,336,592.67元,同比下降1.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053,458.85元,同比下降15.2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尤其是江西巴顿和广西飞南项目进入试生产,管理人员相应增加,管理费用随之增加,进而影响本年度利润。
随着江西巴顿项目和广西飞南项目试生产,公司仍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目前公司多措并举做好项目的达产增效各项工作,以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为保障公司资金周转,保持公司偿债能力,公司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以偿还有息负债,保障公司中长期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对股东的长远回报。
综上,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满足公司项目建设、试产、投产等对资金的需求,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计划在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就经营成果和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并对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继续专注于有色金属类危险废物处置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在确保原有生产基地的稳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着力做好新投产项目的达产增效,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经公司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现货需要使用期货合约对部分存货进行价格风险管理,投入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交易品种为铜、镍、锡、金、银等与公司生产实际相关的金属期货标准合约,不进行场外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因公司子公司江西巴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飞南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陆续进行生产前备料准备及试产等相关工作,原材料采购不断增加,为防范金属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引发的经营风险,经公司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根据现货需要使用期货合约对部分存货金属进行价格风险管理,投入的保证金余额由不超过3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0,000万元,交易品种为铜、镍、锡、金、银等与公司生产实际相关的金属期货标准合约,不进行场外交易。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2023年度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持仓保证金余额约1.1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行为,明确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能有效防范风险。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将因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项政策变更对2023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本次追溯调整未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办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雁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晓娟女士、财务总监薛珍女士、独立董事陈军先生、保荐代表人吴小萍女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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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8、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公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发行时机等;
(4)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2)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以全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授权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批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致同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2月20日,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在致同所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义兰,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黄志斌,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致同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3号飞南研究院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00、议案2.00、议案4.00至议案6.00、议案8.00、议案9.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议案3.00至议案5.00、议案7.00至议案9.00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9.00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5.00至议案9.00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核查情况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8:30-12: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20日12: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3号飞南研究院;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3号飞南研究院证券法务部,邮编:528244,信函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所需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757-85638008,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李晓娟、张丽师
电话号码:0757-85638008
传真号码:0757-85638008
电子邮箱:ir_feinan@163.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3号飞南研究院
邮政编码:528244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00;投票简称为飞南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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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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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填写说明:
股东(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赞成意见的,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